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2020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5)。
(二)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13.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拟5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50%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60元/股(含)。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3月1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3月20日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二) 截至2021年3月17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7,779,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12.98元/股、最低价为12.67元/股,回购均价12.8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996.13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 截至2021年3月17日,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注:公司已回购金额占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的19.99%)。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具体差异如下:
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回购实施期间,受定期报告窗口期的回购限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等综合因素影响,导致符合要求可供回购股票的天数较少,公司未能完成本次回购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公司无法实施股份回购。
2、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公司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各季度报告的窗口期,未实施股份回购。
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实施与股份回购方案之间没有其他差异。
(四)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3月1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2021年2月8日,限售股2,407,164,177股上市流通。
(2)本次回购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16,031,614股。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完成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票的购买和受让,回购专用账户共转出股份7,051,700股。本次股份回购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16,759,818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7,779,904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根据回购股份方案5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50%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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