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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志周合道”,原“宁波志同道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34,965,720股,占公司总股本41,645.06万股的比例为8.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志周合道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数量为98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28.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5%。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徽志周合道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于2021年3月16日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安徽志周合道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980万股质押给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期为2021年3月16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安徽志周合道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

  三、其他说明

  安徽志周合道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资金及其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本次质押后,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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