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下午 13: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山东青岛高新区宝源路北首)。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庆伟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0,38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89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0,38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89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范庆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3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2选举李会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3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3选举范玉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3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4选举迟娜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3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樊培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3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选举高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3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选举宋银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3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凤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0,3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2 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0,3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之三年任期已满,为了顺利完成公司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王凤春女士、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并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决议,同意选举于春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和《关于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5)。
以上人员最近两年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
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部分董事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之三年任期已满,为了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范庆伟先生、李会君先生、迟娜娜女士、范玉隆先生共4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樊培银先生、宋银立先生、高科先生共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丁乃秀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其他任何职务。丁乃秀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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