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荣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地审核各项监事会议案。全体监事勤勉尽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以及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经过公司管理团队充分的研究分析,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实现正向增长,净利润预计实现正向增长。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8,668.00万元,同比增长66%;实现净利润34,400.87万元,同比增长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49.85万元,同比增长49%。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78,008,692.69元,提取盈余公积27,800,869.27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250,207,823.42元人民币,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54,392,259.86元人民币,公司可分配利润合计为504,600,083.28元人民币。
基于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余额等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150,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7股,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预计送红股105,112,000.0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48,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2020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拟派现金分红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4.2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
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监事的相关考核、薪酬发放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有关内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1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淑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王淑敏所作的《公司2020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地审核各项董事会议案,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于良耀先生、赵彦彬先生、潘玉忠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以及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经过公司管理团队充分的研究分析,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实现正向增长,净利润预计实现正向增长。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8,668.00万元,同比增长66%;实现净利润34,400.87万元,同比增长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49.85万元,同比增长49%。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78,008,692.69元,提取盈余公积27,800,869.27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250,207,823.42元人民币,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54,392,259.86元人民币,公司可分配利润合计为504,600,083.28元人民币。
基于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余额等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150,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7股,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预计送红股105,112,00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48,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2020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拟派现金分红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4.2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
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考核、薪酬发放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有关内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0,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7股,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预计送红股105,112,00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48,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2020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55,272,000股。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综上,公司拟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和实施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订对比表》、修订后《公司章程》。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14:00开始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0,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7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军、民两用航空航天飞行器起落架着陆系统及坦克装甲车辆、高速列车等高端装备刹车制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军工领域高端装备制造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新兴产业。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军品,主要产品包括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刹车盘(副)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歼击机、轰炸机、运输机、教练机、军贸机、直升机、航天高空飞行器及坦克装甲车辆等重点军工装备,也可应用于民用航空、轨道交通领域。近年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在巩固军用市场地位的同时,大力拓宽民航飞机起落架着陆系统及高速列车刹车制动产品市场。公司研发的产品被军方及国内各大主机厂商广泛采用,服务范围遍布5大战区,部分产品独家生产、不可替代,打破了国外厂家对该领域的技术封锁及垄断,填补了国内空白。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刹车盘(副)、检测试验、其他四类业务等,其中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的研发生产销售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2020年1月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公司密切关注疫情发展,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复工复产顺利进行,全力确保生产进度按要求完成。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刹车盘(副)、检测试验和其他业务等,其中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的研发生产销售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2020年9月,公司收购了京瀚禹51%股权,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8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73亿元,增幅为65.95%。本年销售增加主要是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产品和刹车盘(副)销售增加较多,京瀚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销售增长也有所贡献。
公司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产品主要应用于歼击机、轰炸机、运输机、教练机、军贸机、直升机、航天高空飞行器,为公司最主要的产品。本年度,公司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产品实现销售收入4.12亿元,较去年增加1.17亿元。
公司刹车盘(副)产品包括刹车盘、摩擦片(干、湿式)和闸片,主要用于歼击机、轰炸机、运输机、教练机、军贸机、直升机及坦克装甲车辆等重点军工装备;以及民用民航飞机、高速列车、工程车辆等;为公司产品的关键零部件,是公司主要收入的来源之一。本报告期,公司刹车盘产品实现销售1.2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24亿元,主要是刹车盘销售增加较多。
京瀚禹主要为客户提供元器件的筛选、破坏性物理 分析(DPA)等可靠性检测试验以及测试程序开发等服务,涉及航空、航天、电 子及国防等各个领域,形成了相对成熟全面的电子元器件的检测工作体系。京瀚禹自2020年9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0年9月-12月实现了销售收入1.31亿元。
公司其他业务为航空维修及配套服务业务,主要包括飞机起落架、刹车控制系统、机轮及刹车装置等部件的检测、维护和修理等保障性工作。本年度,公司其他业务实现销售收入0.15亿元,较去年有所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作为业内领先的军、民两用航空航天飞行器起落架着陆系统及坦克装甲车辆、高速列车等高端装备刹车制动产品的研发制造企业,公司将根据国家军事现代化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发展规划,结合自身优势,坚持“军品领先、民品拓展、军民融合、实业报国”的发展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军民品协调发展。
(二)公司发展规划
公司过去所遵循的是品类拓张、新技术迭代升级,以及通过系统集成提升配套层级的路线。公司在军品方面巩固原有领先地位的同时,未来在市场空间更大的民品市场,将继续遵循上述路线,促进民品市场的国产替代和自主可控,见证民品市场的“从零到一”。
军品方面,公司确定了未来五年的经营目标,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的投入和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扩大公司现有核心军工产品产能、加快推进新产品列装部队,继续巩固公司在军用飞机刹车制动领域的领先地位,努力打造起落架着陆全系统集成优势,增大军品利润规模。
民品方面,公司将继续拓展民用航空、高速轨道交通等领域,依托公司核心技术和工艺装备优势,大力开发高科技含量、高性能、高附加值和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产品,使之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民航市场开拓的具体举措包括,一是借助众多军用飞机机轮配套地位和影响,主动申请民用空客、波音飞机机轮的国产化生产制造许可,建立民航标准,打通民航机轮生产制造许可的路径;二是加速推进民航维修市场和国际民航合作,在河北正定延伸民航维修的基础上,快速增加业务量,辐射其他机场;三是公司将进一步巩固现有波音、空客飞机国产化刹车产品市场,开发更多的产品型号,并逐步向民用飞机起落架着陆系统延伸。高铁市场,公司将凭借公司高铁闸片的独特技术、质量优势及已取得的CRCC认证认可,做大做强高铁刹车市场。
此外,产能和科研是企业发展的两驾马车,在未来,公司将在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挖掘产能,同时持续进行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的研发投入和持续进行具有领先优势的新产品开发,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具有持续科技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及重大影响力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
(三)产品开发计划
1、飞机起落架着陆系统
(1)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产品
军用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系公司目前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巩固现有多机型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已有市场。公司将继续立足于主业并基于自身技术水平的提升及市场需求变化,动态跟踪世界机轮发展趋势,以我军装备发展为牵引,及时了解掌握部队需求,不断开发满足我国军用飞机需求的机轮产品。同时,瞄准国家“大飞机”发展战略,利用多年为军机配套的技术积累和沉淀,进入国内商用飞机市场,并取得代表国际民航零部件制造最高水平的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认证。
公司为提升产品丰富度和集成度而研发多年的飞机起落架系统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持续某新型号高级教练机、某新型轰炸机、某新型号舰载机、某型号直升机、某新型歼击机、大型无人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处于在研阶段,预计未来3-5年陆续定型批产、列装部队。同时,在已研制成功的飞机全电刹车控制系统及自适应刹车控制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控制算法,以满足未来新型航空航天飞行器的要求。
(2)飞机起落架、起落架收放控制及前轮转弯控制系统起落架是飞机的主要承力构件,支撑飞机吸收和耗散大部分着陆过程中对地面形成的冲击能量,是保证飞机起飞、着陆及滑行过程中的重要部件。起落架收放控制系统保证起落架可靠地收上和放下。起落架前轮转弯控制系统是驱动飞机前轮转向的控制系统,用于飞机地面滑行时操纵、转弯、修正航向及前减。其性能和可靠性对于飞机整体安全性具有重要影响。
持续推进新型特种飞机、某新型歼击机、某新型教练机起落架、起落架收放控制系统和前轮转弯控制系统的研制,某新型进口飞机起落架国产化等在研产品的定型、批产及列装,并通过完善国际领先的飞机着陆系统试验中心进一步提升产品集成度和附加值,从而增加市场占有率。
2、高铁刹车闸片产品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并增加盈利可持续性,近年来公司在巩固军用钢刹车产品市场的同时,进一步开拓、发展高铁闸片市场空间。通过高速列车制动闸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继续加大该领域的投入并加快产业化步伐,建设国际先进的高铁闸片生产线扩大产能;开发多型号的高铁闸片产品,助力高铁装备高速、高质量发展,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
3、军民两用飞机起落架着陆系统维修
随着,我军航空航天装备及商用飞机的不断增加,未来航空市场将呈现持续增长的发展态势,必将带动航空维修市场的发展。起落架作为飞机起飞、着陆、滑跑的重要关键部件,关乎着飞机的使用安全,公司依托自身在飞机着陆制动领域的深厚造诣,筹建军民两用飞机起落架着陆系统维修基地,对军民两用飞机起落架进行的日常维护和修理,保障飞机使用安全,预计2-3年内取得盈利增长点。
(四)技术拓展计划
1、深化产学研合作,增强专业技术和行业知识储备
公司将密切跟踪和研究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通过深化产学研合作,以项目为载体,加大与清华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院校的合作力度,打造顶尖技术团队,掌握前沿科技,增强公司技术能力和知识储备,持续保持公司在业内的技术竞争优势。
2、加快知识库建设,形成技术储备及共享机制
公司努力打造学习型企业,组织专家加强对主流技术及其发展趋势的研究,内部形成通畅的知识共享、传递机制;不断充实企业产品数据库,进行常态化管理;开展技术论坛、学术沙龙等交流平台,满足技术人员学习、研究和交流的需要。
3、加快核心业务产业化步伐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核心业务产业化步伐,提升战略管理能力并扩大品牌优势。
(五)人力资源计划
公司实行引进与培训并举的人力资源计划,加快专业竞争力提升。一方面,公司将通过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激励机制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公司业务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及培训体系,鼓励员工参与提升业务能力的各种培训活动,打造学习型企业,培养一支具有专业竞争力的优秀团队,支撑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六)筹资计划
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股权和债权融资组合,满足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同时,公司将充分借力资本市场,科学选择收购兼并、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等资本运作手段,筹集业务发展与产业扩张所需资金,扩大公司规模,壮大公司综合实力,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
公司一方面将以规范的运作、科学的管理、持续的增长和丰厚的回报给投资者以信心,保持公司在资本市场持续融资的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综合利用银行贷款、公司债券等债权融资方式融资,以保持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
(七)公司经营情况说明
2020年1月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公司密切关注疫情发展,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复工复产顺利进行,全力确保生产进度按要求完成。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刹车盘(副)、检测试验和其他业务等,其中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的研发生产销售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2020年9月,公司收购了京瀚禹51%股权,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8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73亿元,增幅为65.95%。本年销售增加主要是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产品和刹车盘(副)销售增加较多,京瀚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销售增长也有所贡献。
公司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产品主要应用于歼击机、轰炸机、运输机、教练机、军贸机、直升机、航天高空飞行器,为公司最主要的产品。本年度,公司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产品实现销售收入4.12亿元,较去年增加1.17亿元。
公司刹车盘(副)产品包括刹车盘、摩擦片(干、湿式)和闸片,主要用于歼击机、轰炸机、运输机、教练机、军贸机、直升机及坦克装甲车辆等重点军工装备;以及民用民航飞机、高速列车、工程车辆等;为公司产品的关键零部件,是公司主要收入的来源之一。本报告期,公司刹车盘产品实现销售1.2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24亿元,主要是刹车盘销售增加较多。
京瀚禹主要为客户提供元器件的筛选、破坏性物理 分析(DPA)等可靠性检测试验以及测试程序开发等服务,涉及航空、航天、电 子及国防等各个领域,形成了相对成熟全面的电子元器件的检测工作体系。京瀚禹自2020年9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0年9月-12月实现了销售收入1.31亿元。
公司其他业务为航空维修及配套服务业务,主要包括飞机起落架、刹车控制系统、机轮及刹车装置等部件的检测、维护和修理等保障性工作。本年度,公司其他业务实现销售收入0.15亿元,较去年有所增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0.00元。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0.00元,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人民币0.00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未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9月9日,公司购买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计入合并报表。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1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以上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3为议案7的生效前提。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议案3、议案4、议案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3、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和邮件请在2021年4月2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4.其他注意事项:
(1)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将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2)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期限:自委托日起至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闭会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985,投票简称:北摩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4号)的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54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
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4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45,776,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1,694,879.25元后,实际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774,081,320.75元,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148号验资报告。扣除承销费后募集资金计人民币798,845,471.69元已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631923177账户人民币288,845,471.69元、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631935611账户人民币285,00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沙河支行开立的11081001040021479账户人民币145,000,000.00元、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0200048929200240620账户人民币80,000,0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正常履行。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759.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10,338.76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420.25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6月4日将10,338.76万元募集资金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严重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3月1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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