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佛山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佛山设立分公司。在佛山设立分公司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开拓佛山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按计划向银行申请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贷款额度、保函额度、票据池额度等),授信期为一至五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期限为准。具体明细如下:
1、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以内的授信额度;
2、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以内的授信额度;
3、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以内的授信额度;
4、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以内的授信额度;
5、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以内的授信额度;
6、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的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传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拟改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容诚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增明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6)人员情况:中审亚太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8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6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人。
(7)业务信息:中审亚太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6,323.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1,830.0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897.11万元,2019年度为1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商务服务业、水生产和供应业等,2019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金额共计5,52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其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湘飞:于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强:于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于200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6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事务所、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报酬(在2019年费用基础上,上下变动20%以内),拟支付2020年年报财务审计收费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容诚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容诚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容诚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已允许中审亚太事务所与容诚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亚太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改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亚太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改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中审亚太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亚太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中审亚太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一已经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二已经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9。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雪群、李金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6
2.投票简称:美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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