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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5版)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7版)

  (上接C5版)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479家,配售对象为9,084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11,772,47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425.74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50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2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4.8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9.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10.4亿元,发行人2018、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3,522.20万元、5,246.33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36,318.79万元,满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 亿元,最近一年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6.50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20家投资者管理的101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6.50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30,76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460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8,983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1,641,71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376.58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截至2021年3月17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0.43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3月17日。

  注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2: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负值和极值;

  3:2019年扣非前/后EPS=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6.50元/股对应发行人2019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9.8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且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0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5%,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66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14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3,8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50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3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6.50元/股和4,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6,000万元,扣除约5,391.16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20,608.84万元。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于2021年3月2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和网下申购情况于2021年3月22日(T日)决定是否进一步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2021年3月22日(T日)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2021年3月22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子公司国元创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跟投机构为国元创投,无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1年3月19日(T-1日)公告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及《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1年3月18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50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为2.60亿元。

  依据《业务指引》,本次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元创投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国元创投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4,00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200万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3月26日(T+4日)之前,依据国元创投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下转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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