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胡爱敏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为直系亲属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16%减少至0%。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保持20.53%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0.70%减少到38.54%。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胡爱敏通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2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1、本次一致行动人胡锦生先生、胡健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上述“减持比例”为占公司总股本244,904,743股的比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司太立”)的通知,因其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已于2021年3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X-CT非碘离子造影剂原料及中间体、喹诺酮类药物的原料及中间体、头孢类药物的原料及中间体制造,进出口经营权。(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控股子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
江西司太立已于2021年3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江西司太立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256865260XY
名称: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基地
法定代表人:方钦虎
注册资本:陆仟捌佰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1年01月17日
营业期限:2011年01月17日至2030年01月1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胡健先生持有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4,1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01%;一致行动人胡爱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374,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8.54%。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胡爱敏女士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2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
2020年12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胡健先生、胡爱敏女士的通知,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9,78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果和持续经营。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中,胡爱敏女士已实施完毕,胡健先生尚未实施完成,后续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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