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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38                                                  公司简称:三孚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拟以2020年末的总股本150,1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80元(含税),送红股3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13,328.00元,合计送红股45,049,980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三氯氢硅、高纯四氯化硅、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氢氧化钾、硫酸钾、硅烷偶联剂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自主组织生产,主营产品生产连续、稳定。公司依据市场情况制定生产计划,按计划组织生产,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同时公司具有柔性化生产优势,可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硅粉、氯化钾等主要原料及其他辅料。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对于不同原材料,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保证原材料供应充足的同时,也保证了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公司与各主要原辅材料的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原辅材料供应的及时畅通。根据所采购的品种,公司采购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对于硅粉、氯化钾等原辅材料及小金额设备等以询价、议价的采购模式为主;对于大额固定资产以招标采购模式为主。

  (3)销售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实践,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和稳定的客户群体,对于不同产品,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对于终端客户相对集中的三氯氢硅产品、氢氧化钾液钾产品、高纯四氯化硅产品,根据市场行情,以议价方式与终端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对于终端客户较为分散的氢氧化钾固钾产品,则多采取经销模式进行销售。对于硫酸钾产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并逐渐开拓农业终端渠道的销售模式。

  3、行业情况

  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二部分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625.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35.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94.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6%;每股收益0.6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6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58%;总资产:152,803.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2,780.95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户,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投资设立增加1家公司,因吸收合并减少1家公司。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8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8日

  至2021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0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03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 特别决议议案:8、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四)登记时间:2021年04月0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5-5656180 传 真:0315-5658263

  联 系 人:么大伟

  (二)现场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孙任靖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正常,对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认真、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预计2020年年度关联交易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为人民币36万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2020年公司预计与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含税),主要系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国际、国内销售市场,增加销售办公及商务洽谈区域,向关联方孙任靖先生租赁房产3套。

  (三)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1年公司预计与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国际、国内销售市场,增加销售办公及商务洽谈区域,公司向关联方孙任靖先生租赁房产3套,房产租赁价格将按该地段的市场价格确定,租赁期限为五年,房租费用按年交付,2021年为租约第四年,预计租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含税),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二、 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孙任靖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故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孙任靖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并取得英国居留权)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高新龙富南道世纪花园

  近三年担任主要职务:2011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唐山元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唐山三木石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孙任靖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拟与上述关联方的租赁交易,租赁价格参考相近地段写字楼的租赁价格。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赁商业房产将用于销售人员的日常办公,便于销售部门接待客户,进行商务洽谈等事宜,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唐山三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

  ● 担保额度:本次拟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次预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在不同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接洽、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

  二、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 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2、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唐山三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318.04万元,净资产17,734.83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5.6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250.82万元,净资产9,501.12万元,营业收入113.39万元,净利润-333.95万元。(以上数据系包含三孚新材料全资子天津三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宜,是根据其2021年发展规划及项目建设规划做好可能的融资准备工作,以便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及有效推进项目建设进程,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认为,公司能实时监控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以上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为了满足子公司2021年度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提高子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确保子公司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积对外担保总额为1.7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85%。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主要情况

  为保证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1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申请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四、 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材料”);

  ● 委托贷款金额:2021年拟向三孚新材料提供的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 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三孚新材料当前融资成本;

  ● 担保:三孚新材料自然人股东刘嵚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支持三孚新材料发展,促进公司硅烷偶联剂项目稳定、顺利实施及三孚新材料日常经营的稳定运转,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2021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三孚新材料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三孚新材料当前融资成本。公司将根据三孚新材料实际资金需求分笔发放。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项。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三孚新材料自然人股东刘嵚将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2021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三孚新材料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在委托贷款期限内根据三孚新材料实际资金需求分笔发放。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唐山南堡开发区开发路西侧(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1层102)

  4、法定代表人:刘嵚

  5、注册资本:贰亿壹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9年3月22日

  7、经营范围:精细有机硅新材料研发;硅烷偶联剂中间体生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有其60%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份,公司为三孚新材料的控股股东;自然人刘嵚持有其15%股份。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250.82万元,净资产9,501.12万元,营业收入113.39万元,净利润-333.95万元。(以上数据系包含三孚新材料全资子天津三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鉴于三孚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制风险,维护股东利益,三孚新材料自然人股东刘嵚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三孚新材料提供委托贷款,意在支持其发展,促进硅烷偶联剂项目稳步推进,保证其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此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三孚新材料当前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三孚新材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项目建设情况及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对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16,9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提供的委托贷款,不存在委托贷款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

  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质押物

  本公告所称质押物为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三、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与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质押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小额票据用于对外支付货款。

  五、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票据到期后,应收票据托收资金将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而应收票据的到期日与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略有影响。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此项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保证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数据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数据产生实质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及涉及货币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涉及外币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二)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二)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二)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三)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公司财务部将持续关注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公司审计部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流程、操作流程。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公告编号:2021-006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含税),同时每10股送红股3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423,514.9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475,328.3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84,671,541.24元,扣除2020年已对股东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22,524,990.00元,因2020年度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唐山三孚钾肥有限公司而增加未分配利润42,223,215.45元,2020年度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81,317,953.25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8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0,166,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13,328.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34%。

  (二)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166,600股,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95,216,580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主要从事三氯氢硅、高纯四氯化硅、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氢氧化钾、硫酸钾、硅烷偶联剂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公司持续探索硅产业链条的延伸,致力于使产品结构多元化、精细化,所规划在建项目在未来几年将面临集中的建设及投产,涉及到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支出。

  (一) 截至2020年末公司“年产500吨电子级二氯二氢硅及年产1000吨电子级三氯氢硅项目”已进入试生产状态。按照合同约定,2021年项目所涉及的大型设备等质保金预计将面临支付,同时,如两种电子气体产品进入到试样及客户认证阶段,将面临较高的产品包装物采购费用。公司拟继续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二) 公司在建项目“年产15000吨硅烷偶联剂中间体项目”按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投资31,035万元,2021年,该项目将全面进入工程建设的收尾阶段,预计于2021年下半年试车投产。按照合同约定,该项目设备、工艺管道安装、土建工程等尾款将于项目试车成功后集中支付,资金将面临较大需求;

  2020年末,公司按照既定规划启动了硅烷偶联剂二期项目即“年产73000吨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实施,按照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投资32,699.35万元,项目建设周期十二个月,目前该项目现场基建工程工作已启动,项目所需机械设备的招标工作即将启动,预计2021年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投入;

  (三)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资产规模的扩大,为使公司保持稳定的生产经营,加强应对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经营资金周转。

  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已规划项目顺利建设及保持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稳定,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用于支持自身发展。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的具体事项。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在建项目建设,以保障公司未来产业规划顺利推进,补充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更好的长期回报投资者。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且充分考虑到投资者的最大利益,符合公司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化利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8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0,166,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13,328.00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166,600股,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95,216,580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子公司2021年度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提高子公司运作效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为唐山三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发展,促进公司硅烷偶联剂项目稳定、顺利实施及三孚新材料日常经营的稳定运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2021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三孚新材料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1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数据产生实质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0年度末总股本150,1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含税),送红股3股。若该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0,166,600股增至195,216,580股。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拟修改的具体条款内容公告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的公司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提请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投资类型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如有关联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五、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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