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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41,261,526元变更为人民币1,212,904,383元,股份总数由1,141,261,526股变更为1,212,904,383股。同意公司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之“7、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内容详见公司2021-024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容详见公司2021-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需满足下列条件: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内容详见公司2021-026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需满足下列条件: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4号)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雪华和14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1,642,857股股票,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17,999,988.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2,996,333.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55,003,654.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0号)。上述募集资金现已全部到账,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共计 71,642,857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2月9日(详见公司2021-012号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41,261,526股变更为1,212,904,38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41,261,526元变更为人民币1,212,904,383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具体修订条款见下: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126.1526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290.4383万元。

  2、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4126.152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4126.1526万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290.438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1290.4383万股。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之“7、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将尽快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4号)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雪华和14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1,642,857股股票,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17,999,988.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2,996,333.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55,003,654.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0号)。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全部到账,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1,8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决定将其中2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将及时归还借出的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监管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及内部制度,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4号)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雪华和14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1,642,857股股票,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17,999,988.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2,996,333.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55,003,654.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0号)。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全部到账,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1,8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产品品种要求

  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需满足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七)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投资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稽查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核查意见如下:

  1、华友钴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华友钴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华友钴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证券对华友钴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所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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