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0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1年3月18日在静安区江场三路166号本公司1楼会议室,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董事罗岚和陈军因公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4名监事和1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曾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审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0年度,本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2020年度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75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95万元,无其他费用。本公司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
七、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罗岚女士、陈军先生、吴浩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 《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十二、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资金需求,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结合公司2021年度投资经营计划,公司拟于2021年度向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金额、利率及期限以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十四、 《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曾犁先生薪酬方案本人回避表决,同意票8票;徐军先生薪酬方案本人回避表决,同意票8票;林丽霞女士薪酬方案本人回避表决,同意票8票;其他高管薪酬方案,同意票9票。前述各项议案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保障股东利益,实现上市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董事会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钥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钥信信息”)沟通,提出了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
市北集团推荐罗岚女士、陈军先生、吴浩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钥信信息推荐曾犁先生、徐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董事会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沟通,并由市北集团推荐金源先生、曾昭斌先生、梅向荣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附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罗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不夜城联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闸北区不夜城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上海不夜城新发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闸北区苏河湾建设推进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上海苏河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2、曾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美国EMC公司全球总部产品经理、全球联盟经理、亚太区全球战略联盟总监、华东区渠道销售总监,美国QUANTUM公司北亚洲区总裁,美国EMC 公司亚太区OEM副总裁、大中华区首席运营官,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职务。
3、陈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生,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政工师职称。曾任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劳务有限公司港澳中东部业务主管、明园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主任、上海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副主任、闸北区外经委副主任、闸北区商务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静安区大宁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现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4、吴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生,本科学历。曾任闸北区设计局法规科副科长、科长,闸北区审计局副调研员,中共西藏拉孜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闸北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5、徐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软件中心上海新华公司卫星证券交易系统安装工程师,深圳讯业集团上海分公司技术支持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上海沪翼通信息通讯公司任技术总监,华保紧急救援中心有限公司任IT业务主管,上海国通网络有限公司业务拓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ISP事业部总监等职务。现任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职务。
附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金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华腾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副总裁兼CFO,中软国际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兼专业服务集团CFO,上海汇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汇付天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CFO。
2、曾昭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硕士学历。历任河南南阳师范学院校办主任,上海市委统战部处长。现任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梅向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生,硕士学历。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04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1年3月18日在静安区江场三路166号本公司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监事黄猛因公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暨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五、《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认真履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七、《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监事会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沟通,市北集团推荐张颂燕女士、成佳女士、黄猛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0日
附: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颂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生,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财务经理助理、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现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监事,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2、成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苏河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研究室主任、综合管理部经理、行政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现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3、黄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现任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06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唐成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志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 以及公司的资产规模大小和业务体量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由于公司2020年度业务体量扩张,且整体资产规模增幅较大,故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2019年度同比增加25%。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09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
一、 概述
1、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的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新租赁准则变更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上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为遵守国家相关税务政策调整所致,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认真履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四、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二)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三)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