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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下转C2版)

  股票简称:九联科技                         股票代码:688609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本公司”或“发行人”、“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部分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有限售条件股份数419,234,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80,765,500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16.153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处于较低水平的风险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止2021年3月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1.80倍。本次发行价格3.99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对应的市盈率情况如下:

  (1)14.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0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6.3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虽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51.80倍,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相同。

  下文“报告期”是指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1、主要产品市场需求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为分别为88.70%、81.70%、80.10%和82.74%,是公司的主要产品类别。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主要包括智能网络机顶盒和DVB数字机顶盒。我国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自2015年以来保持了快速发展的态势,2015年至2018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了44.54%。随着市场渗透率的不断提高,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开始从原来的爆发式增长期转入稳定发展期,市场需求将以新增宽带用户需求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需求为主。在该背景下,2019年度我国智能网络机顶盒新增出货量出现了明显下降,仅为4,795.20万台,较上年度下降了51.98%。截至2019年末,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为4.49亿户,而我国智能网络机顶盒累计出货量为39,238.80万台,以此估算的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在2019年末的市场渗透率约为87.39%。2019年度,中国移动“魔百和”OTT TV机顶盒新增出货量为2,597万台,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4.39%,累计保有量为12,993.3万台。同时,格兰研究预测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中国移动“魔百和”OTT TV机顶盒市场新增出货量分别为2000万台、1700万台和1500万台,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是下降幅度逐年放缓。此外,2019年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服务开展“专项治理”,要求各级广电行政部门、IPTV集成播控单位、传输服务单位对其提供的互联网电视及视频服务内容进行审查和整治,从而在短期内对机顶盒产品的市场推广进度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公司2019年度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下降了17.11%。此外,DVB数字机顶盒由于受智能网络机顶盒的冲击以及融合型智能家庭网关替代效应的影响,市场需求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DVB数字机顶盒的收入分别为72,046.47万元、59,354.20万元、36,216.09万元和15,588.31万元。在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市场需求下滑的背景下,公司主要产品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的销售收入存在下降的风险。

  2、产品替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网络机顶盒、有线机顶盒、ONU智能家庭网关和融合型智能家庭网关的销售。由于电信运营商的互联网电视业务对传统广电运营商的有线电视业务造成冲击,智能网络机顶盒与有线机顶盒形成一定的替代关系;同时,由于广电运营商积极推广有线宽带业务,并且将服务承载终端从传统的有线机顶盒更换为具备网络接入功能的融合型智能家庭网关,从而使得融合型智能家庭网关对有线机顶盒形成较强的替代关系。受上述替代关系的影响,有线机顶盒产品面临收入持续下降的风险。

  此外,目前市场上集成了网络机顶盒功能的互联网电视机与公司的网络机顶盒之间也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互联网电视机自2013年度起就得到了快速发展。2016年至2018年,我国智能电视机的保有量分别为1.34亿台、1.81亿台和2.51亿台,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2018年度,其市场渗透率达到了36%。互联网电视机渗透率的提升,会在一定程度上挤压公司网络机顶盒产品的市场空间,从而使得公司网络机顶盒产品面临收入下降的风险。

  3、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所属的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以及家庭网络通信设备行业,存在涉及技术面广、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快的特点,如AVS3编解码技术、WIFI6技术和10GPON等新技术正在逐步替代AVS2编解码技术、WIFI5技术和GPON技术。此外,随着电子产品生产制造技术和显示技术的升级,手机、平板电脑、和AR\VR设备等便携式多媒体终端产品的收视体验不断提高,使得用户的收视方式出现从传统电视机向便携式电子设备转移的趋势。因此,新的多媒体播放技术或终端产品的出现,使得公司现有的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产品面临被替代的风险。

  在市场需求快速变化、行业技术快速更新迭代的背景下,如果公司在关键技术上不能持续创新,或者不能研发掌握新一代的技术,将会使得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从而对公司的销售收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4、2020年1-6月份净利润大幅度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41,354.07万元、306,166.41万元、243,652.89万元和103,815.7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321.04万元、4,767.88万元、12,225.61万元和1,058.81万元,其中2020年1-6月份的净利润较低主要是由于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中国移动招标政策变化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影响。

  由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业绩大幅度下降,且2020年第三季度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主芯片的供应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经营业绩大幅度下滑的风险,且存在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以及主要客户招标政策变化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1、对中国移动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面向运营商市场,行业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37%、87.94%、88.06%和81.78%,其中,对第一大客户中国移动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57%、70.29%、68.47%和38.20%。公司最近三年对中国移动的销售收入占比超过了50%,公司对中国移动存在重大依赖。如果中国移动的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或者业务发展战略发生重大调整,将使得公司面临营业收入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2、中国移动招标政策变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中国移动在其2019年4月发布的智能网关产品的“集团集采”招标文件以及2019年7月发布的智能网络机顶盒的“集团集采”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应答供应商承诺在本次“集团集采”采购框架协议执行期内,不向中国移动下属自主品牌子公司提供智能家庭网关/智能网络机顶盒相关产品及服务(以下简称“中国移动‘集团集采’要求”)。由于公司在2019年7月份中国移动智能网络机顶盒“集团集采”项目中中标,故该要求使得公司在“集团集采”框架协议执行期内不得参与自主品牌子公司机顶盒产品的后续招投标。在该事项以及智能网络机顶盒行业整体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下,公司2019年度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对自主品牌子公司的销售收入从上年度的165,034.76万元,下降到了61,924.98万元,下降幅度为62.48%,进而使得公司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对中国移动的整体销售收入从上年度的174,919.04万元下降到了138,317.63万元,下降幅度为20.92%。2020年1-6月份,由于受到新冠疫情以及未参与自主品牌子公司机顶盒产品招标的影响,公司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对中国移动的销售收入进一步下降,实现的销售收入为36,030.10万元。因此,中国移动上述招标政策的变化使得公司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的销售收入面临大幅度下降的风险。

  此外,中国移动“集团集采”要求对公司智能家庭网关产品的业务拓展也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ONU智能家庭网关的销售对象主要为中国移动的自主品牌子公司。2019年4月份,公司参与了中国移动智能网关产品的“集团集采”招标项目,但是未能中标,因此,公司可以继续向中国移动自主品牌子公司供应智能网关产品。未来,若公司选择参与中国移动智能网关产品的“集团集采”并且中标,将使得公司在框架协议执行期内不得参与自主品牌子公司机顶盒产品的招投标。因此,中国移动“集团集采”要求对公司智能家庭网关产品的业务拓展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

  3、客户结构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中国移动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57%、70.29%、68.47%和38.20%,其中2020年1-6月份的销售收入占比较2019年度明显下降,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中国移动“集团集采”要求的影响,公司对中国移动的销售收入明显下降;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开拓商业客户,2020年1-6月份对深圳凯利华实现了30,877.56万元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9.74%。由于公司以直接服务于以中国移动为代表的运营商客户为主,且深圳凯利华获取中国移动订单以及公司对深圳凯利华销售的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2020年1-6月份客户结构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偶发性。此外,由于公司向深圳凯利华销售的智能网络机顶盒毛利率为14.99%,低于公司直接向中国移动销售智能网络机顶盒的毛利率20.12%,公司对深圳凯利华销售收入占比的上升对公司的毛利率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客户结构变化的风险。

  (三)销售模式风险

  1、招投标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电信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报告期各期,运营商客户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4.59%、88.38%、94.56%和62.05%。运营商客户主要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组织采购,这对生产厂家的综合品牌形象、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和成本控制能力等方面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并且每个运营商每类产品的中标供应商通常只有5-8家,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且项目中标与否、中标价格高低等因素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要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招投标的中标率分别为66.25%、58.76%、61.54%和55.06%,其中2018年至2020年1-6月的中标率较2017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积极开拓新业务,参与的新产品投标次数增加所致。2019年度,公司在部分重要招投标项目中未能中标导致ONU智能家庭网关收入较2018年减少17,176.39万元。此外,2020年度新冠疫情期间,安装推广人员难以进入家庭,使得运营商的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和智能家庭网关等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招标采购计划均受到不利影响。因此,若公司招投标的中标率、中标份额及中标价格发生变化,或客户因整体经济形势变化或自身生产经营的影响而调整招投标份额或招标计划,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营业收入波动风险。

  2、公司面向运营商市场销售的产品没有采用自主品牌,整体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智能网络机顶盒、有线机顶盒、ONU智能家庭网关和融合型智能家庭网关,这些产品主要是根据运营商的要求进行定制化开发、生产,产品通常使用运营商的品牌标识,而不是采用公司的自主品牌标识。因此,公司与运营商的合作属于一种代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为运营商市场定制化开发的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238,649.55万元、303,565.89万元、240,393.86万元和102,362.4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22%、99.79%、99.76%和99.77%。

  由于公司面向运营商市场销售的产品没有采用自主品牌,故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也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12.32%、12.81%、22.61%和18.14%。因此,公司存在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3、采用第三方销售服务的风险

  我国运营商的业务具有地域覆盖广、区域差异大和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其对上游供应商的销售网络覆盖能力以及销售服务能力要求很高。公司综合考虑经营成本、响应速度、服务商实力等因素,在部分省份采取与当地第三方销售服务商进行合作的方式开展销售活动。第三方销售服务商主要为公司提供市场调研和市场需求信息反馈、售前业务对接和技术支持、物流信息跟踪及货款的催收和售后服务等服务内容。

  未来如第三方销售服务商减少或停止与公司的合作,或者第三方销售服务商提供的销售服务质量不及预期,则可能影响公司与相关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从而使得公司存在销售服务能力下降的风险。

  (四)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公司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2019年5月以来,受中美贸易摩擦和美国对华为技术“管制措施”的影响,华为技术海思方案芯片出现了供应不足的情形,其他品牌芯片的供货周期也从原来的2-4周延长到了6-8周,使得公司部分中标份额的执行和订单的交付进度受到了较大的不利影响。未来,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公司将面临芯片供应紧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海思技术方案主芯片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3,827.58万元、19,362.31万元、20,696.81万元和3,967.84万元,占公司主芯片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8.13%、62.38%、62.06%和36.19%。2020年上半年,由于海思芯片的供应紧张,且后续的供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相应增加了晶晨半导体主芯片的采购,从而使得海思方案主芯片的采购金额占比有所下降。在海思芯片供应不足的背景下,公司将需要进行主芯片方案的切换。这一方面将会使得公司中标份额的执行和产品的出货进度明显推迟,另一方面也可能使公司的研发费用和生产成本增加,从而使得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五)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12.32%、12.81%、22.61%和18.14%,呈现较强的波动性,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通常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会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产生较大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贴片IC芯片的合计占比分别为55.48%、46.96%、51.12%和55.31%。贴片IC芯片中存储芯片(内存和闪存)的供应商以三星、海力士和镁光等少数国际知名企业为主,其市场供应情况较为集中,价格受整体市场供需关系影响较大,存在较强的波动性。存储芯片的市场价格在2017年和2018年度快速上涨,而在2019年度出现大幅度下降,使得公司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出现了较大波动。

  由于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通常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如果在招投标项目的框架协议执行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度上涨,公司将面临毛利率和营业利润大幅度下降的风险。以公司2020年1-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18.09%为基础,假设存储芯片采购价格分别上涨5%、10%和15%,则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额将分别为-1.23%、-2.46%和-3.69%。

  (六)资产负债率较高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76.59%、77.70%、69.53%和65.45%,资产负债率较高,经营性负债金额较大,与所处行业特点相符。同时,由于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因此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供应链公司垫资代采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导致负债规模处于较高水平。随着公司各产品线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资产负债率在2020年6月末显著下降,向合理水平逐渐回归。未来,如国家宏观经济局势发生较大变化、市场需求受到较大冲击、或公司无法有效拓展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可能进一步升高,给公司的财务成本以及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七)应收账款信用损失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大,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比重较高。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08,752.7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62.71%,占总资产比例为51.64%。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78.59%,且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而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八)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321.04万元、4,767.88万元、12,225.61万元和1,058.8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906.88万元、6,081.72万元、84.68万元和7,630.20万元,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系经营性应收、应付及存货变动、税费返还的影响。一方面,公司所在行业存在上下游付款周期不同的情况,上游付款周期通常短于下游收款周期;另一方面,公司根据收入确认政策,以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而客户验收确认周期较长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较大的发出商品,从而使得存货余额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的变动对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产生较大影响。此外,2020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收到的税费返还大幅增加。

  若上述影响因素持续,则可能导致未来公司仍存在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风险。

  (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风险

  2020年初,全球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此次疫情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疫情期间,公司响应当地政府的延迟复工政策,推迟了员工返岗时间;按规定复工后,受各地防疫措施的限制,部分员工无法按时返岗,公司物流配送周期受交通管控影响也有所延长。同时,公司供应商及客户受到疫情影响复工时间亦有所延迟,上述情形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了不利影响。2020年1-6月份,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03,815.7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1.34%,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61.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87.32%,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933.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4.80%。2020年度新冠疫情期间,安装推广人员难以进入家庭,使得运营商的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和智能家庭网关等产品的市场推广进度有所推迟,而运营商通常是在上一期招标采购份额执行完毕之后才组织新一期的招标采购,因此,运营商2020年度的招标采购计划也相应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

  目前我国的疫情形势逐步得到了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已经基本恢复正常,但是未来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再次大规模暴发,将会使得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业务拓展活动受到不利影响,从而使得公司面临经营业绩大幅度下降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2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349号文,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17号批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00,000,000股。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九联科技”,证券代码“688609”;其中80,765,500股股票将于2021年3月23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3月23日

  (三)股票简称:九联科技

  (四)股票扩位简称:广东九联科技

  (五)股票代码:688609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500,000,000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00,00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80,765,500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19,234,500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5,000,000股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情况”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战略投资者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民生证券九联科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

  2、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中签账户共计412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234,500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19.95亿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为11,196.14万元,营业收入为243,652.89万元。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和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套标准第二款内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詹启军、林榕为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詹启军直接持有公司61,345,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4%;林榕直接持有公司41,127,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8%。詹启军和林榕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02,472,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2%。同时,詹启军、林榕与公司股东胡嘉惠、许华、赖伟林、凌俊于2019年3月10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胡嘉惠、许华、赖伟林、凌俊在处理发行人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时如与詹启军、林榕的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詹启军、林榕的意见为准,因此詹启军、林榕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71,218,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82%。

  詹启军、林榕均为公司的创始股东,自九联有限设立以来两人一直在公司中担任重要职务,其中詹启军自九联有限设立起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股份公司设立后至今任职董事长,2009年11月至2014年5月、2015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林榕自九联有限设立起历任总工程师、副董事长,股份公司设立后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5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兼任公司总经理。长期以来詹启军、林榕两人共同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财务、人员、经营、投资决策及其他重大决定具有控制力。此外,为了保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经营发展,2019年3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中约定,各方在处理发行人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时保持一致行动;各方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詹启军、林榕的意见为准作为一致意见;詹启军和林榕意见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以詹启军意见为准作为一致意见。

  詹启军、林榕基本情况如下:

  詹启军,男,出生于1966年8月,中国国籍,公民身份号码为110105196608XXXXXX,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1月至2001年10月先后在北京先锋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先锋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TCL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11月参与创办九联有限,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子公司合纵中天执行董事。

  林榕,男,出生于1968年7月,中国国籍,公民身份号码为110108196807XXXXXX,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2001年10月先后在北京先锋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TCL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11月参与创办九联有限,担任公司总工程师;200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3月至今兼任采购中心总经理,并曾先后兼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商业客户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所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董事简介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公司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2、监事简介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人,设监事会主席1人。公司现任监事情况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4名。公司现任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公司共有4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注:上述间接持股比例系根据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与上述人员持有的持股平台份额比例相乘计算得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海融科技和海纳百川两家公司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1、海融科技

  海融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海融科技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2、海纳百川

  海纳百川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海纳百川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注:栗维鸿系继承取得其父原公司员工栗田军所持有的海纳百川的股权。

  (二)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

  海融科技、海纳百川所持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具体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部分内容。

  五、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0,000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10,000万股股票,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六、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对象共有2名,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民生证券九联科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组成,除此之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一)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跟投数量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5,000,000股,认购金额为1,995.00万元。

  3、限售期限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2021年2月17日,九联科技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具体方案的议案》,确定参与九联科技战略配售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的具体人员、持有份额等事宜。

  (下转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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