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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 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260,572股,持股比例为13.89%)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经董事会认真审查新增提案内容并经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将《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新增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新增上述审议事项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内容不变。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大会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3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公司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31日9:00-15:30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3月31日1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晋、董玉欢

  联系电话:010-53259188

  公司传真:010-84306824

  邮政编码:102200

  联系邮箱:000710@berrygenomics.com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10”,投票简称为“贝瑞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人/单位出席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以上投票选择时,打√符号,同一议案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 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废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    年    月     日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1-017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公司将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260,572股,持股比例为13.89%)于2021年3 月20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宋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高扬先生提名刘宏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请将《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新增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关于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内容。

  公司董事会收到高扬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后,经认真审查,认为高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260,572股,持股比例为13.89%,符合提案人资格,且上述新增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会提案的一般要求,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新增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

  《董事会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1-016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1年3月19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宋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宋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宋锐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宋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宋锐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要求,宋锐先生的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后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

  2021年3月20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刘宏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0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宏飞先生,1982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市场经理,曾担任俄罗斯METPROM冶金工业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现任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事业发展部总监,负责建立全国各地分公司、政府关系、政策研究等工作。

  经审查,刘宏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宏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1-015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0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8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任职资格审查,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宏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0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宏飞先生,1982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市场经理,曾担任俄罗斯METPROM冶金工业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现任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事业发展部总监,负责建立全国各地分公司、政府关系、政策研究等工作。

  经审查,刘宏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宏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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