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2
转债代码:113599 转债简称:嘉友转债
转股代码:191599 转股简称:嘉友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202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1,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1月8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共人民币74,700.00万元,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2021年3月19日,公司已赎回部分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截至2021年3月19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 注1:实际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
注2:实际收益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已赎回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累计收益。
注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11日到位,该数据未包括在2019年财务报表数据中。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5
转债代码:113599 转债简称:嘉友转债
转股代码:191599 转股简称:嘉友转股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5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41.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7,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3,302,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31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4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75.46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可以购买投资风险低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险保本的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低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险保本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管理层应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截至2021年3月19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 注1:实际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
注2:实际收益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已赎回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累计收益。
九、备查文件
(一)《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3
转债代码:113599 转债简称:嘉友转债
转股代码:191599 转股简称:嘉友转股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8层8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可以购买投资风险低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险保本的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低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险保本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住所由“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8层806”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6层608A”,最终住所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信息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公司拟对《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其余条款本次不作修订,修订后的条款与未作修订的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7)。
三、备查文件
(一)《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4
转债代码:113599 转债简称:嘉友转债
转股代码:191599 转股简称:嘉友转股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下午15:30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8层8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润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三、备查文件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6
转债代码:113599 转债简称:嘉友转债
转股代码:191599 转股简称:嘉友转股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住所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公司的住所由“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8层806”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6层608A”,最终住所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信息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二、修订《公司章程》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公司拟对《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其余条款本次不作修订,修订后的条款与未作修订的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7
转债代码:113599 转债简称:嘉友转债
转股代码:191599 转股简称:嘉友转股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7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2号楼24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7日
至2021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公司公开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
(二)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现场登记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6日(上午9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3点00分至17点00分)到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办理登记。
(四)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于2021年4月6日17:00前或该日前送达。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010-88998888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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