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771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335,686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7,999,583.2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1,134,491.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65,091.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268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矸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20年6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5,351.22万元。
(三) 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度,本期公司已收到收益含税金额为4,301,066.67元。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旭升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旭升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旭升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5,351.22万元。
[注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制造项目和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二期)均处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771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335,686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7,999,583.2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134,491.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65,091.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268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310.77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76,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忠豪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对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予以确认。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路演中心平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 “上证路演中心”)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日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xsgf@nbxus.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 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日(星期五) 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人员包括:
董事长、总经理:徐旭东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小芬女士
财务负责人:卢建波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2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日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xsgf@nbxus.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小芬、罗亚华
电话:0574-55223689
传真:0574-55841808
邮箱:xsgf@nbxu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公司代码:603305 公司简称:旭升股份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2,817,213.33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35,166,990.8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3,516,699.08元后,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01,650,291.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7,507,803.75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09,158,095.49元。
拟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30 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营产品
公司主要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和汽车轻量化领域,主要从事精密铝合金汽车零部件和工业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变速系统、传动系统、电池系统、悬挂系统等核心系统的精密机械加工零部件。
近年,公司在原铝合金压铸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延伸拓展至铝合金锻造和铝合金挤出领域,以满足客户汽车轻量化铝制品一站式需求。目前公司产品按照生产工艺可分为压铸类产品、锻造类产品和挤出类产品。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合金铝。公司与一些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在安排生产采购方面,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
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
合金铝的采购定价方式主要以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现货铝价为基础,根据添加的合金成分不同
和熔炼加工费确定采购价格。除合金铝之外,公司还对外采购部分五金件、油封、塑料、橡胶等
配件,用于装配零部件总成。采购部根据订单需要选择的供应商进行评审,对每一类物资采购至
少要向两家以上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以确定最终的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属于客户定制产品。根据行业特性以及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的特点,公司根据客户的采购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针对不同客户对产品不同成分、不同规格的要求,采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方式,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通常会对公司进行厂商认证考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对方合格供应商。公司主要采
用订单式销售,产品为客户定制产品,一般直接销售给客户或其指定的采购商。客户提出采购意
向后,公司根据其技术要求与客户进行同步研发,最终共同确定产品设计方案。方案审定后,公
司综合考虑研发投入、生产工艺、市场供求等情况,双方协商后确定价格。公司一般给予客户两
到三个月的信用期。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现汇结算方式,内销业务主要采用银行汇款结算方式。
(三)行业情况
2020年伊始,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于原本就处于下行压力的国内经济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面对严峻挑战和重大困难,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共同抗疫、积极推进复工复产,迅速恢复了经济活力和动能,国民经济呈现持续稳定恢复的良好态势。总体来看,基于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行业企业自身不懈的努力、市场消费需求的强劲复苏,汽车行业表现大大好于预期。
报告期内,从总体上看:
1、汽车年度产销同比降幅收窄
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和1.9%,降幅比上年分别收窄5.5和6.3个百分点。从各月汽车产销情况来看,全年呈现先抑后扬的发展态势。一季度汽车产销受疫情影响大幅下降,但二季度随着疫情形势得到有效扼制,从4月开始汽车市场逐步恢复,月度销量同比持续保持增长,截至12月,汽车产销已连续9个月呈现增长。
2、新能源汽车年度产销创历史新高
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5%和10.9%,增速较上年实现由负转正。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10.5万辆和111.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4%和11.6%;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万辆和25.1万辆,同比分别完成18.5%和8.4%;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均完成0.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7.5%和56.8%。从月度产销情况来看,新能源汽车从7月份开始呈现增长态势,增幅逐渐扩大,且每个月产销均刷新了当月历史记录,12月更是创下历史新高。
3、汽车零部件企业迎发展新机遇
受国内外疫情冲击,2020年上半年零部件公司相继减产、停工,尤其是出口型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下半年,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海外经济复苏,乘用车出现周期性复苏,此外供给端大幅丰富驱动电动车消费需求放量,例如特斯拉产业链、大众MEB产业链、造车新势力产业链等,从而带动零部件公司迎接新的机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四季度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销售规模扩大,销售回款及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7,502,741.2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8.33%;营业利润为 387,502,802.5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0.96%;净利润为 332,774,144.5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32,817,213.3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1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本次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家,详见本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1家,注销和转让0家,详见本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进出口银行)申请每家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三十五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均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应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在合法、审慎的原则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受托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4、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6、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实施方式
在上述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7.55%,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3.59%,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9.03%,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5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将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若公司委托理财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
五、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1、决策履行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息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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