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总裁邓冠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并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刘鹏先生为公司总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辞职情况
1、辞职报告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邓冠彪先生的辞职申请,邓冠彪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邓冠彪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辞职原因
邓冠彪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考量,进一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夯实公司做大做强为基础,因此辞去总裁职务。
3、其他说明
(1)邓冠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辞职后,不会影响其实际控制人的身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冠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57,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其辞职后将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3)邓冠彪先生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人物,自担任公司总裁以来,以炽热的奉献情怀带领管理层团队积极践行公司“五年计划”战略规划目标,着眼大局、科学决策、坚定信念、勇担使命,带领公司全体员工锐意创新,勇攀高峰。在立足公司自身优势,紧抓行业发展趋势的前提下,加强产品研发创新,不断推进公司活力发展。邓冠彪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给予了管理团队高度信任和授权,充分发挥了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在公司重大事项上亦发挥重要决策作用,使公司业绩不断攀升,推动公司迈入更高的发展阶段。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赖于邓冠彪先生的突出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向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邓冠彪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仍将继续严谨履行董事的职责,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促进作用。
二、聘任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刘鹏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对聘任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变更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邓冠彪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变更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附件:新任总裁简历
刘 鹏 ,男,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先后在兴业银行江门分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担任行长职务。
截至2021年1月25日,刘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4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日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1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2属于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发送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1年4月2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工作邮箱:huicao@cs-paper.com
联系人:曹卉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0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511;投票简称:中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填表说明:对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私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1年4月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户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1年4月2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4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增聘梁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电话:0760-87885678
2、传真:0760-23886886
3、邮箱:yaoliang@cs-paper.com
4、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5、邮政编码:528411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梁 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曾任职于湛江仲裁委员会。2016年加入本公司,现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梁瑶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瑶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梁瑶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4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由于邓冠彪先生于近日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刘鹏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关于公司总裁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变更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原董事岳勇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营,经征询意见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刘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变更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聘证劵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增聘梁瑶女士为公司证劵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电话:0760-87885678
2、传真:0760-23886886
3、邮箱:yaoliang@cs-paper.com
4、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5、邮政编码:528411
《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对出修订。具体修订对比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1年3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截至2021年2月26日,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已经全部行权完毕,合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7.1894万份。上述行权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的公司股票。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发407.1894万股,由130,787.6661万元增加至131,194.8555万元,投资总额由130,787.6661万元增加至131,194.8555万元,总股本由130,787.6661万股增加至131,194.8555万股。
此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参照有关规则要求,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对出修订并重新制定。具体修订对比如下: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3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4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2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刘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事项
因公司原董事岳勇先生已辞去了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营,经征询意见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刘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变更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变更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 鹏 ,男,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先后在兴业银行江门分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担任行长职务。
截至2021年1月25日,刘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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