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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发布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经公司核查,现对该公告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发行提示

  5、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8,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基数为36,000.00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1,400.00万元。”

  更正后:

  “发行提示

  5、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8,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基数为38,000.00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1,400.00万元。”

  除以上更正外,《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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