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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41版)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接D4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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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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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1-018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送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考虑到目前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确保公司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从而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112,689.1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7,244,883.04元;2020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为661,595,437.33元。经董事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5,222,69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08,907.9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1%。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以公积金转增每10股转增1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5,222,698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61,789,508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112,689.16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4,208,907.9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农药化工行业,近年来,我国农药工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不断升级,农药开发向高效、低毒、低残留、高生物活性和高选择性方向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在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我国农药行业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从行业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农药行业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时期,行业整合加速,继续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数字智能化、绿色生态化等方向发展,技术领先、规模领先的企业将成为行业整合的主导力量。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农药的研发和生产,具有技术、人才和产业规模优势,形成了科研开发、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原材料及中间体配套、产品检验检测等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在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根据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做精做深农化主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02,627.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28,911.27万元,每股收益0.8139元。考虑到公司海利贵溪新基地及海利宁夏生产基地尚在建设中,需要公司大量资金投入,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项目建设、研发投入等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 运营提供保障。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鉴于公司未来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公司留存收益将投入公司日常经营,确保公司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因此,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比例低于 30%。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 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持续、 稳定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坚持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最近一年来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等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罗和安先生:1954年6月出生,博士学位,1995年至今湘潭大学教授。1998年11月至2004年7月任副校长,2004年8至2013年12月任校长。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深圳新宙邦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燕芝女士: 1962年8月出生,博士学历。谭女士于2000年至2001年任湘潭大学商学院教师;2001年至2005年任湘潭大学商学院讲师;2005年至2009年任湘潭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导师;2009年至今任湘潭大学商学院教授、统计学博士研究生导师、金融系主任;2014年起任湘潭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点负责人。于2014年4月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星沙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宁乡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朱开悉先生:1964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朱先生于1985年至1988年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助教;1988年至1992年任衡阳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助教,讲师;1992年至2000年任中南工学院管理系讲师,副教授,副主任,主任;2000年至2005年任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2005年至2010年任湖南商学院科研处处长,教授;2010年至2017年任湖南商学院会计学院院长,教授;现兼任湖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湖南省财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湖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于2003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2020年度,我们基本上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2、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区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等相关事宜,并就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董、监、高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授权全资子公司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与当地政府签署相关协议、为子公司向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以及各期定期报告等诸多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时刻关心公司的一切,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积极参与公司日常工作,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并深入子公司重点项目巡视考察,我们重点对子公司海利常德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深入海利常德公司各车间,着重了解和核实“海利常德”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销售情况和财务运营情况,重点考察了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技术改造、环境保护、风险防范。我们对“海利常德”在公司的地位和做出的贡献充分肯定,针对环保政策对“海利常德”未来发展及影响进行了沟通,针对国际市场疫情波动以及价格影响表达了关注并期待加强风险控制,针对如何争取当地政府与集团公司的支持进行了讨论。同时,我们对“海利常德”财务信息、现金流以及盈利质量进行了质询,得到了公司的肯定答复。

  我们重视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的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提供了独立、专业的建议。监督和核查了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召开相关会议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我们的独立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有效管理出谋划策,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4、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我们在《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指导下,我们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审议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重要阶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大多是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的要求,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经查核,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没有发生侵占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往来,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本年度共审议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一次。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公司能够认真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没有违规进行对外担保;公司与控股方及其它关联方没有相互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2020年的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对相应报告期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测,披露了公司2020年业绩预报和业绩快报。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根据公司第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审计资质条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认真按照《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政策执行。同时,我们也密切关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以及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到目前为止公司及公司股东做出的承诺已经全部兑现。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落实内控制度的规范执行,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审阅了该报告后,我们认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业委员会,我们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召集人或成员。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顺利地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了工作。

  (十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作出了二次会计政策变更,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时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十二)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和安 朱开悉  谭燕芝

  2021年3月19日

  

  公司代码:600731                         公司简称:湖南海利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112,689.1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7,244,883.04元;2020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为661,595,437.33元。公司第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以公积金转增每10股转增1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5,222,69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08,907.92元(含税),送股71,044,540股,公积金转增股本35,522,27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461,789,508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业务范围:化肥、化工产品、农药开发、生产及自产产品销售(化肥、农药生产在本企业许可证书核定的产品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开展);化工产品分析、检测;化工设计、化工环保评价及监测;化工技术研究及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培训(员工内部培训)等服务;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百货、建筑材料及政策允许的化工原料销售;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常压非标设备制作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有:公司主营化学农药(以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有机磷类农药、杂环类农药的原药及其复配制剂为主;其中以杀虫剂为主,亦有部分杀菌剂和除草剂)、精细化工产品(以配套农药原药生产所需的烷基酚类农药中间体为主)的研发、生产、销售。

  公司建有年产万吨规模的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原药生产装置、年产万吨规模的有机磷农药生产装置、年产万吨杂环类农药生产装置等,主要生产品种有克百威、仲丁威、异丙威、残杀威、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灭多威、硫双威、甲萘威、甲基嘧啶磷、抗蚜威、乐果、甲基硫菌灵、嘧啶醇等。

  (二)经营模式

  经营模式:公司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化学农药及其他精细化学品,产业链相对完整。公司农药产品(原药、制剂)销售渠道以批发流通企业和制剂加工企业为主,其他精细化工产品(如烷基酚等)则主要直销终端用户。公司建立健全了总部集中管控的经营模式,对财务、采购、销售、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实行集中管理。采购业务采用集中采购和授权采购相结合的模式,有效降低物资采购的成本;产品销售实行集中销售的模式,节约相关费用,提高了公司整体运行效率。

  (三)行业情况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生产资料,对控制病虫草害、稳定和提高作物产量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全球人口逐年增加以及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对粮食等农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农药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必需品。

  目前,我国主要以生产仿制农药产品为主,自创品种数量少,创新能力普遍不足,整体规模不大,市场集中度较低,以价格竞争为主要竞争策略。农药生产企业分散,准入门槛低,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结构不合理,产能严重过剩。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及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国家对环保要求越来越严格,同时对企业执行环保法规的监管力度也在加大,同时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整治力度,农药行业企业退城进园将加速进行、优胜劣汰将更加激烈,也使前期投入大、安全环保生产条件好,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的生产企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

  在产业政策、环保压力、行业竞争、准入门槛等因素的推动下,农药行业内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组建大型农药企业集团,国内出现了一批具有规模优势、产品结构合理、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符合环保要求及产业政策的龙头企业。

  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对我国农药企业提出了战略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等一系列新的挑战,企业的市场竞争更加剧烈,技术创新更加迅速,效率管理更加精细,安全环保更加严格,企业内生增长的压力和动力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从行业发展来看,集约化、规模化是农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环保压力加大,我国农药行业正进入新一轮整合期。技术领先、机制合理、经营灵活的企业将成为行业整合的主导力量,通过行业整合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导致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同时中美贸易摩擦的持续,进出口受到较大制约,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甚至有些国家和地区出现了经济负增长。相比其他国家我国更早从疫情影响中开始复苏,全年国内经济整体运行平稳,国民经济总体态势良好,工业生产平稳增长。

  在疫情和贸易摩擦双重冲击、全球经济下行的特殊环境下,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上下团结一心,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在科学开展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应对各种挑战,攻坚克难,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满足客户需求。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公司生产经营逆势上扬,效益得到大幅提升,业绩再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202,627.81万元,净利润28,911.27万元。

  稳外贸扩内需多措并举,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全球受疫情影响和贸易摩擦的特殊背景下,公司把握新形势,应对新挑战,一方面公司立足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产业优势,加深与拜耳、富美实、先正达等国际农化巨头全球供应链合作,确保外贸核心业务的稳定,公司坚持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发挥品质和产能优势,按照量身定制的合作模式提供专业化、异质化的服务,将合作关系推上了新的高度,为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报告期内灭多威、硫双威、克百威、甲基嘧啶磷等主导产品出口数量、市场份额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丁硫克百威、残杀威、甲基嘧啶磷、硫双威等出口逆势增长。在稳定外贸业务的同时,公司挖潜经济“内循环”,精耕细作国内市场。积极应对“出口转内销”的新形势,抢抓经济“内循环”发展机遇,拓展销售模式,深化与国内有实力的贸易商、下游厂家、农资连锁和联盟商的合作,扩大新品种业务,加大非农市场推广应用,甲嘧成功打入近800家中央和地方粮库,销量同比翻番。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产能匹配需求,有序推进海利贵溪和宁夏海利等重点项目的生产基地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海利贵溪新区项目建设,预计总投资48432万元建设海利贵溪新区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经过多方努力,克服了疫情、汛情的影响,近期该项目已完成配套公用工程和设施的建设,3000 吨 /年丁硫克百威装置于2021年2月26日一次性试车成功并生产出合格产品。2020年,公司另一个重点项目宁夏海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也在有序推进中,目前正在稳步推进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争取早日投产。海利贵溪新基地和海利宁夏生产基地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使公司生产布局更加完善,从而提高公司行业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加新动能。

  坚持研发创新驱动,稳步提升创新能力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精准引进人才,做强现有五个国家级平台,提升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水平。2020年主持和承担各类科技计划课题242项,其中国家和省级课题15项;新申请专利24件,获专利授权24件、自主设计并合成化合物169个,发现A级化合物85个,承担GLP项目478个。“含吡啶类废水预处理研究”“邻羟基苯甲腈产业化技术开发”分别获得湖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和中国石化联合会科技进步三等奖。

  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提升安环管理能力

  安全环保是公司发展的基石,公司树立安环为先的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一切工作以“安全环保”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实现公司绿色发展、平安发展。安全生产方面,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各级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各类安全活动,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明显提升,报告期内无轻伤以上事故,连续十三年荣获湖南省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环保方面,公司在持续加大环保投入的同时,加强环保运行管控力度,顺利完成贵溪公司老厂区危废处理工作;加强运行监控与调试,实现常德公司三套环保装置的稳定运行。2020年,公司在环保方面的管理和投入得到了政府的肯定,子公司海利常德公司被省政府确定为沿江1公里保留的42家化工企业之一。

  持续推进深化内部改革,推进公司治理能力提升

  公司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坚持改革不停步,继续推进公司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热情高涨;竞争上岗由集团总部向分子公司延伸,精兵简政打造高效团队。按照中央和省里文件精神,有序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扫尾任务。2020年,公司保持良好的运营构架,持续进行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和强化现有的内控体系,促使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八次董事会及第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了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期初数的影响列示如下:

  

  注1:2020年1月1日,重分类为“合同资产”的182,462.39元为湖南海利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存货-工程施工”期末余额。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海利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提供工程服务,在期末对原“存货-工程施工”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按照新收入准则,满足合同资产的定义,属于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重新列报为合同资产。

  (二)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期初数的影响列示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9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卫东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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