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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经监事方照亚召集,于2021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了会议议案,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部分未分配利润对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方照亚回避了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21-02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召集,于2021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副董事长李养民,董事唐兵,独立董事邵瑞庆、蔡洪平、董学博,职工董事姜疆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做出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部分未分配利润对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未分配利润按持股比例对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0.99亿元。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绍勇、李养民、唐兵、姜疆回避了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21-02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2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出具的《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东航发〔2021〕33号),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东航集团原则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原则同意公司向东航集团非公开发行249,493.0875万股A股股份,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8.28亿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总体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批准,中国证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等主管部门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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