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30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师市财建〔2021〕4号)。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兵财建〔2020〕161号)文件,现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3,114.72万元,其中: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604.89万元;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819.89万元;石河子蓝天新能源新疆兵团八师148团并网光伏30MW发电工程项目900.70万元(该项目主体业主方为石河子蓝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我公司代为申报并支付);新疆兵团石河子垃圾焚烧12MW发电项目214.00万元(该项目主体业主方为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我公司代为申报并支付);石河子市炳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6.73万元;石河子市晶皓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15.71万元;石河子市晶尚汇能发电有限公司152.80万元。
本次公司实际获得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合计为1,424.78万元。公司收到补助资金后,对应冲抵“应收账款”科目,不影响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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