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28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43元。截至2020年12月14日止,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5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2,122,640.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19.0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0年12月14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8,037.82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037.82万元;(2)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00.00万元。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037.8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89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1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性存款21,000.00万元,募集资金2020年12月31日应结存金额为30,202.8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实际结存金额为30,379.29万元。募集资金应结存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差异金额为176.43万元,系暂未支付的IPO发行的信息披露费费及印花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增资13,827.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集成电路封装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及山东贞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3,037.8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7.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7.3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45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明微电子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微电子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明微电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Z0155号);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明微电子”)所在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创,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明微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强,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明微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15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曾担任安纳达、顺络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质控复核工作,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曹创、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50万元。
2.为保持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以上年度收费标准为基础,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容诚事务所洽谈确定2021年度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在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现公司拟续聘容诚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容诚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为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2021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2021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明微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明微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封装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增资13,827.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鉴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工作已完成,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对应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506556)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支取完毕,此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2021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专户进行注销。
公司于近期将开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632506556)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1年3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0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乐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技术研发、产品、市场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一定的发展。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20年度,营业收入52,526.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926.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83.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45%。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预测2021年市场环境及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06)。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36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4,620,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84%。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07)。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08)。
1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审议内容,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工作已完成,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董事会同意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1-009)。
1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整体效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10)。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符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工作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确认董事2020年度的薪酬情况,并制定了2021年度薪酬标准。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经营实际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能力及绩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11)。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2)。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3)。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9,978,522.01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36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4,620,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8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地,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权
注册资本:719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2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13755P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国微大厦六楼
经营范围:(1)一般经营项目:从事电子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研发、销售,数据库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2)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机动车辆停放服务。
主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学良
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黄学良控制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已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为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地,符合公司日常生产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并参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继续履行已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规定条款。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12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2日
至2021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7、8、10已经公司2021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5、6、7、9、10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年4月12日(9:30-12:00)
(二)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83905
传真:0755-26051849
邮箱:ir@chinaasic.com
联系人:郭王洁
(三)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1年3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0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监事会主席所作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20年度,营业收入52,526.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926.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83.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45%。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预测2021年市场环境及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36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4,620,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0.84%。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07)。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06)。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10)。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08)。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审议内容,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工作已完成,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董事会同意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1-009)。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符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工作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确认监事2020年度的薪酬情况,并制定了2021年度薪酬标准。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2)。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1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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