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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现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第十五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次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使用期限:2021年 1 月 1 日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董事长张忠良先生年度津贴总额为【60】万元(含税)。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

  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3) 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津贴:【0】万元/年。

  (4)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及在关联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及关联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领取监事津贴【6】万元/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大部分。基本薪酬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所属岗位、行为表现、所属单位经营情况在年末进行考核并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标准如下:

  

  四、其他

  1、公司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因换届时间因素导致延迟发放的待股东大会通过后进行一次补发;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及薪酬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唐晓峰先生、独立董事谢建伟先生、彭颖红先生、赵世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以及投资方案、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报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0,38.75万元,同比增长1.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3.0835万元,同比增长7.9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的经营方针策略及年度营销计划,并以经过审计的2020年度的经营实绩为基础,预测2021年度,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增长15%-40%。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人民币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3月22日公司总股本29,752,6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数1,000,020股之后的股本296,526,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374,76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做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标的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保本型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兴瑞科技及各子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现金流及实际需求进行分配,同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及授权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同时授权公司(含各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部经理、内审部负责人)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日常管理并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批授权额度内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及授权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开展情况及授权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陈松杰先生、张红曼女士、唐晓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9,752.65万元,总股本(股份总数)增加至29,752.65万股,同时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五条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陈松杰先生、张红曼女士、陆君女士、杨兆龙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陈松杰先生、张红曼女士、陆君女士、杨兆龙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约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人数、认购份额、认购价格、认购标准等相关事项)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陈松杰先生、张红曼女士、陆君女士、杨兆龙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兴瑞科技2号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及授权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议案13《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

  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4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315326(信函上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326

  联系电话:0574-63411656

  传真:0574-63411657

  联系邮箱:Sunrise001@zxec.com

  联系人:周顺松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7”,投票简称为“兴瑞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3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范红枫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在公司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企业、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依法运营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履行章程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发挥了监督公司经营运作的职能作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0,38.75万元,同比增长1.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3.0835万元,同比增长7.98%。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的经营方针策略及年度营销计划,并以经过审计的2020年度的经营实绩为基础,预测2021年度,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增长15%-40%。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人民币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0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度的经营方针策略,同时考虑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人民币汇率变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3月22日公司总股本29,752,6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数1,000,020股之后的股本296,526,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374,76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实现营收10.4亿元。同比增长1.65%,归属股东净利润1.27亿元,同比下降7.98%,扣非后净利润1.2亿元,同比增长0.77%。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及其他资金投资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故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标的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保本型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兴瑞科技及各子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现金流及实际需求进行分配,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及授权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由于外销业务占比较高,汇率的波动会给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2020年度,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相关业务,为公司取得了一定的收益,达到了既定目标。2021年度,公司拟继续开展美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故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同时授权公司(含各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部经理、内审部负责人)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日常管理并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批授权额度内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自查表无异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批准流程并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与各位董监高所任职务相匹配,提案符合公司的薪酬水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严格按照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执行相关事项,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满足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公允性条件,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2票,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麻斌怀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五条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员工、公司、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调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4、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范百先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范百先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9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94元,共计募集资金45,72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96.2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2,327.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88.1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739.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3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注:美元和越南盾折算为人民币的汇率分别为6.5249和0.00028260,下同。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122.6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汇率变动的影响为1,630.45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327.88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汇率变动的影响为272.2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450.4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汇率变动的影响为1,902.6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191.8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汇率变动的影响)。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企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9日与越南科技和商业股份银行北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东莞中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保本型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9月10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13,400万元、购买定期存款700万元及1,345.38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3,802.01万元)、购买理财产品2,000万元,合计19,902.0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处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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