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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书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ST环球       公告编号:临-2021-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书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6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全文内容如下: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今日你公司公告称,公司收到南昌仲裁委员会下达的仲裁裁决书。裁决书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需解除前期与刘少林、李芸签署《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即公司需将前期作为业绩补偿的相关土地资产进行退回。鉴于该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一、根据裁决书显示,刘少林、李芸与商赢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商赢盛世财务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签订仲裁协议书,但公司未对其进行披露。请公司:(1)补充披露该仲裁协议书签订的背景、主要内容等,并将仲裁协议书全文进行披露;(2)说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

  二、根据公告,本次仲裁由刘少林、李芸作为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申请理由为2019年12月20日,申请人与公司签署的转让协议中申请人刘少林签名并非刘少林本人签署,也未经其授权,因此其认为上述转让协议应予撤销。请公司补充披露前期签署转让协议是否履行相应法律程序。请前期参与的律师等中介机构发表意见。

  三、2019年12月21日,公司公告《业绩补偿协议》罗永斌方,刘少林、李芸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承诺,刘少林、李芸方受罗永斌方指示,将共青城大禾的全部出资份额过户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名下。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次刘少林、李芸申请仲裁解除转让协议是否存在与前期信息披露不一致。

  四、根据公告,本次仲裁对申请人签名冒用的主张不予支持。但庭审中公司同意刘少林、李芸的仲裁请求,同意解除双方前期签订的转让协议。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仲裁的主要过程,公司同意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决策过程、主要考虑;(2)在罗永斌未向公司支付前期业绩补偿款2.23亿元之前,即在庭审答辩中同意申请人仲裁请求的原因,未提交证据的原因,是否涉嫌不主动维护上市公司利益;(3)公司拟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身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诉讼;(4)业绩补偿方罗永斌至今未支付转让对价,刘少林、李芸与罗永斌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安排,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五、前期公司与相关各方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之第四次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罗永斌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军承诺在到期前(2021年6月22日前)履行剩余16亿余元的业绩补偿义务,但截至目前,罗永斌和杨军尚未履行剩余业绩补偿。如此次公司将相关地块退回处理,则罗永斌和杨军共须履行业绩补偿金额18.23亿元。请公司核实并披露:(1)业绩承诺方是否具备在3个月内偿付上述大额款项的能力;(2)若业绩承诺方到期未履行剩余业绩补偿,公司将采取哪些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勤勉尽责,审慎核实上述事项,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明确发表意见,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3个交易日内回复。

  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准备回复文件,并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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