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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950        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海南分所”)具体承办。中审众环海南分所系于2015年8月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以新设方式变更而来,前身系海口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雷小玲。中审众环海南分所已取得由海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420100054601),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66号宝安江南城营销中心,2019年末拥有从业人员百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0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先后为十余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7)2019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

  (3)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1,537人。

  (4)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2020年末人数:是,2020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94余人。

  (5)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4,834人。

  3、业务规模

  (1)2019年度业务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2)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19年上市公司家数160家。

  2019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16,032.08万元。

  2019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众环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卢剑,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娆,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7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50万元,内控审计27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认为中审众环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7万元。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从聘任伊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能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评估,认为中审众环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我们同意将继续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年度审计服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50        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公告编号:2021-014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如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财务费用,优化资产结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明细如下:

  

  上述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融资等。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上述申请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保证。具体报告内容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行情况、决策程序、经营管理、关联交易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审查和监督。

  1、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坚持对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单独审议。

  2、监事会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活动,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对公司重大决策及经营管理工作程序行使了监督职责。

  3、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公司财务的职能,对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组织检查、监督。

  4、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监督。

  二、 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及决议情况

  2020年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以现场举手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以现场举手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8日以现场举手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9日以现场举手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举手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运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和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审阅文件等,对公司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形成以下意见: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工作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与三会议事规则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职,忠实地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形;同时,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责任。

  2、审核公司定期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各项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0年度未发生发联交易,监事会无异议。

  5、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四、监事会对2021年的工作安排

  2021年,公司监事会成员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公正办事,履职尽责。同时,监事会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自律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

  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督公司依法合规动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 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审阅账务报告,对公司的账务动作情况实施监督。

  3、 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4、 加强对公司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信息披露的关注。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2日

  

  公司代码:603950            公司简称:长源东谷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襄阳长源东谷物流有限公司、武汉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长源朗弘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销售管理、生产管理、资产管理、筹资及资金的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会计系统控制、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管理、生产管理、资产管理、筹资及资金的管理、投资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营中存在一般控制缺陷,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主要体现在存货中毛坯和在制品存放区分无明显标识、个别送货通知单司机未签名、未设置修磨刀具台账、个别铁屑销售业务未签订正式合同,上述缺陷经发现后已立即整改,公司整体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营中存在一般控制缺陷,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主要体现在个别岗位人员配备存在不及时的情况。上述一般缺陷在发现后已立即开始整改。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2021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通过有效内控、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佐元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作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请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0年,是长源东谷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中,长源东谷遇到了极大的挑战,同时也抓住了极其宝贵的机遇。在过去的2020年中,公司以提升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以落实经营指标为主要目标,以回报股东为宗旨,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周密规划,全员上下齐心、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目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有力推进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2020年,自4月份疫情恢复以来,受益于国家推行的“新基建、国三汽车淘汰和治超加严”等政策影响,全国汽车销量持续保持增长,连续9个月刷新当月历史产销水平,并于6月创下历史新高。2020年商用车销量达513.3万辆,同比增长18.7%,其中重型货车销量达161.9万辆,同比增长37.9%。(数据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二、2020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798.45万元,同比增长45.25%;实现营业利润35,420.03万元,同比增长20.46%;实现净利润32,072.79万元,同比增长17.72%;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53.86万元,同比增长17.01%。

  截至2020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6.10亿元,负债总额15.70亿元,所有者权益20.40亿元。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疫情防控

  2020年伊始,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于原本就下行压力加大的国内经济而已无疑是雪上加霜。公司全面响应党和国家的防疫政策号召,开展了多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保障了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公司身处湖北襄阳,在当地政府的指引帮助下,公司多条生产线在疫情期间不间断作业,为客户解决了缺货的燃眉之急。回首一季度成果,公司顶住压力,归母净利润达4,424.52万元,同比增长10.04%。

  2、战略布局

  2020年,公司始终围绕经营战略布局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执行以稳定东风和康明斯市场为前提,全面进军国内市场的策略。公司在中重卡市场需求全面爆发的背景下,大力引进德国BW、日本大隈等国内外先进设备,努力确保了东风康明斯、福田康明斯、东风商用车等原有客户的供货稳定;持续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广西玉柴的国六项目、东康13L项目均已实现批量生产供货,为公司产能储备奠定了基础;上菲红、上柴股份等新项目也成功导入,为公司业绩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公司经过多年努力,于2020年5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打破了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优化了资本结构,为公司后续发展解决了后顾之忧。

  3、研发方面

  公司秉承“长与品质,源于专业”的理念,通过优化工艺流程,加强品质管控等措施,提升公司产品的质量,确保了在持续高产的状态下,产品质量保持稳定。通过多年深耕,公司将产品做精做优,获得了收入与口碑的双丰收,有效提升了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公司不断融合多家发动机缸体缸盖的生产经验与技术,使得公司柔性生产技术得以充分发挥。公司通过根云工业互联网平台已实现工厂实时在线化,将公司的先进设备与ERP/PDM等数控系统互通互联,打造长源东谷智能工厂,建立产品设计、产线优化等数字模型。通过人机交互效率的提升,提升设备的使用效率,减少生产中的浪费,有效达成降本增效的目标,实现公司效益的显著提升。

  三、2020年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议了29项议案。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项议案,议案内容涉及年度报告、聘用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14项议案均按照决议内容有效开展或实施完毕。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0年,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召开1次薪酬与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薪酬进行了审议,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对公司证券投资管理进行了审议。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进行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加强公司治理,完善相关制度

  2020年,公司持续加强公司治理,通过完善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等方式,在发展中兼顾合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2021年董事会工作安排和展望

  2021年,董事会将坚决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职,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的战略决策作用。进一步增强董事会专属机构专业化作用和内部监管职能,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专业化水平,提高防范风险和内部控制的能力,为董事会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提供有力保证。在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上再上新的台阶,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推进募投项目

  按照募投项目的计划持续开展洪山头工厂、老河口工厂周边建设。加紧落实玉柴机器国六项目的二期建设,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的收益。充分利用好“国六”政策红利,紧抓中重卡销量高增长的机遇,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收益。

  2、客户及市场开拓

  继续围绕经营战略布局开展各项工作,在确保现有核心客户长期稳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公司在柴油发动机核心零部件制造领域的领先技术优势与良好的品牌声誉,积极拓展这广袤的市场,利用好公司的规模优势与先进设备优势,与广大整车生产商与发动机制造企业开展更多的深入合作,稳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继续坚持“提质增效”的原则,打破各工序衔接壁垒,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持续加强计划管控与存货管控,加强各单位的成本管控能力,持续推进公司自动化建设。继续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加大人才储备,开拓中高端人才引进的渠道,切实保障公司高质量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的管理水平同步有效提升。持续开展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4、提升信披质量,聆听投资者心声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整体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将以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咨询热线、公司邮箱等多方途径,加深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和信任,进一步促进双方良好、和谐、稳定的关系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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