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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阮澍、隆刚、刘波,胡明峰、郭韶智、郑彬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洪葵、李青原、梅建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已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青原先生、梅建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洪葵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1:广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阮澍,男,现年45岁,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曾任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办公室主任,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态事业部总经理。

  阮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隆刚,男,现年40岁,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十堰市能源协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十堰市发改委副县级干部,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武汉建设薪资中心)副馆长、副主任(其间:挂职任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汉市城建委投资和计划处副处长,武汉市城建档案馆(武汉建设信息中心)书记、馆长、主任。现任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

  隆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综合办公室主任一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波,男,现年45岁,硕士研究生。历任武汉服装进出口公司董事长助理、中方信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中铁新时速运输设备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武汉东方神马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事业一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刘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明峰,男,现年51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武汉怡景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业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胡明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韶智,男,现年52岁,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研究所所长、广宁制药厂副厂长、本公司监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穴分公司总经理。

  郭韶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205股,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彬,男,现年32岁,研究生学历,历任宜昌市财政局副科长、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主管、综合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郑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广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葵,女,现年55岁,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在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工学院任教,系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科研处处长、副教授,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生物技术研究所PI教授。现任武汉大学药学院教授,中国药理学会海洋药物药理委员会常务理事。

  洪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青原,男,现年44岁,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系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珞珈特聘教授,系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香港研究资助局(RGC)研究基金通讯评审专家。

  李青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梅建明,男,现年49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地方政府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财政学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财政学会理事、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专家董事。近年来主要研究领域为地方政府投融资、财税政策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与管控体系研究(10BJY099)”等纵向项目。

  梅建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21-01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阮忠义、蒋涛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林江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广济药业第十届被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广济药业第十届被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阮忠义,男,现年57岁,中共党员,大学,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省广济制药厂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总经理助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得制药厂厂长,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阮忠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227股;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涛,男,现年45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湖北省投资公司财务部职员、湖北长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省粮油集团财务总监。现为集团公司财务部资深业务经理。

  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3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青原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 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 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青原,作为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 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 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李青原

  2021年3月22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写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洪葵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R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 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 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6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洪葵,作为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 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R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洪葵

  2021年3月22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写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7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梅建明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 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 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梅建明,作为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 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梅建明

  2021年3月22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写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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