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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时间过半暨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 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22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伟隆股份”)分别于2020年11月14日、2020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2020-096),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隆管理”)自2020年11月14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自2020年12月2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334,440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2%(其中,惠隆管理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44,000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0.64%)。

  2021年3月22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惠隆管理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时间过半或提前终止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3月22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控股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上述减持计划除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惠隆管理自2020年12月2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44,000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0.64%外,其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现将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除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惠隆管理自2020年12月2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44,000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0.64%外,其他股东均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惠隆管理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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