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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1-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27,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在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的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精细材料行业均属于新材料领域。经过多年的政策引导与相关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和技术创新不断引领,我国新材料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整体实力不断提升,实现了从材料弱国到材料大国的重大转变。据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发布的《中国新材料产业发展年度报告2019》显示,“十二五”以来,我国新材料产业市场规模迅速扩张,从2011年的0.8万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4.57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了20%,预计2025年将达到8万亿元。但我国新材料领域仍然存在低端同质化严重、高端供应不足的结构性问题。据工信部2018年对130多种关键材料的调研显示,32%的关键材料在中国仍为空白,52%依赖进口。新材料行业原创技术少,共性技术缺乏支撑,一些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企业的国际市场整体竞争力不强。

  从市场空间来看,科技与产业发展日新月异,新材料与新能源、新基建、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发展高度融合;从政策导向来看,新材料作为“十四五”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未来发展空间可期。在以高质量发展为发展主题,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为发展模式的大环境下,随着传统制造业进一步转型和消费升级,以及更多“卡脖子”关键技术的逐步突破,以生物基材料、新能源、芯片、5G等为代表的新材料领域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

  1)先进高分子材料

  先进高分子材料主要包括高性能树脂、特种合成橡胶、高性能纤维和功能性膜材料等,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和国防军工的众多领域中,是我国化学工业体系中市场需求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国先进高分子材料在其主要的应用领域,如汽车工业、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房地产、医疗器械、生活消费品及航天军工等均保持高速发展,2020年,我国先进高分子材料消费量预计超过3000万吨,同比增长超过8%。

  EVA:长期以来国内EVA超过一半需要进口,根据卓创资讯统计,2020年中国EVA产量为74万吨,表观消费量为186万吨,自给率约40%。随着未来几年国内多家新建EVA生产装置陆续投产,EVA产品依赖进口的态势或将有所转变,但生产难度较高的高VA含量的EVA产品仍需大量进口,差异化、高端化将成为EVA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在“十四五”期间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新基建”的带动下,光伏胶膜和高端电线电缆等需求增长将成为拉动EVA消费的主要动力,EVA作为光伏胶膜的主体材料,需求量将随着光伏新增装机量的持续增长而快速增加。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在130GW,EVA光伏料需求量约60-70万吨,而到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有望达到330GW,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

  PP:由于具有耐热耐腐蚀、高强抗冲、透明性好、易加工等多方面的优异性能,除一次性消费领域外,PP材料在耐用品应用领域存在稳定的成长空间。近几年PP下游需求和新增产能同步快速增长,据金联创资讯统计,2020年中国PP产量约2400万吨,表观消费量约3016万吨,自给率约80%。未来中国PP市场仍将呈现供需两旺的态势,但市场格局将出现“低端同质化产能过剩、高端差异化供应不足”的两级分化局面。低端通用料由于同质化严重,产能将逐步过剩;而随着材料轻量化及消费升级的带动,汽车轻量化专用料、透明料、管材料、薄壁注塑料、高熔体强度料等具有独特性能的高端PP仍供不应求,需大量进口,国产替代空间广阔。因此国内PP产品结构升级、高端化、专用化是大势所趋,高端PP产品将成为行业主要增长动力。据隆众资讯统计,2020年国内市场PP薄壁注塑料和奶茶杯用高熔无规共聚PP专用料产量合计约126万吨,比2019年增长约26%。

  2)特种精细材料

  特种精细材料应用广泛,基本覆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从电子材料、涂料、医药、造纸、日化、纺织、农化、油墨、食品添加剂,到航天航空、汽车、机械、建筑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等高新技术方面都有应用。我国特种精细材料行业迅速成长,国内精细化率稳步提高。2020年,我国特种精细材料主营业务收入预计将超过4万亿元,年增长率超过8%。

  EO是一种重要的特种精细材料原料,主要用于制造EOD等,最主要的是聚醚大单体,主要用于高铁、公路和建筑领域;其次是表面活性剂和聚醚,其中公司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合成洗涤剂、纺织皮革助剂、金属加工液、乳液、农化助剂等各类产品。过去几年EOD产品品类和用途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旺盛,发展迅速。

  聚醚大单体及其下游建筑用减水剂方面,“十四五”期间我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新基建”的步伐将快速而坚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公路铁路港口工业园等基础建设投资大幅增加,都和减水剂行业紧密相关,成为减水剂行业新的增长点。同时,受环保和安全生产原因影响,减水剂企业数量大幅度减少,根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混凝土外加剂分会统计,会员数量从2018年的500家减少到2020年的360家,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行业向规模化、清洁化、自动化方向发展,对减水剂的主要原料聚醚大单体也相应提出了新的要求。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工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普通表面活性剂产品的品种与质量已达到国际水平,但一些具有特殊功能的高端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技术与开发能力较弱,主要依赖进口,高端化、绿色化、功能化是行业主要发展方向。据卓创资讯统计,2020年国内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需求量为148.34万吨,产量为128.1万吨。

  (2)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新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先进高分子材料及特种精细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经过多年不断发展,公司现已建成以甲醇为主要原料,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烯烃深加工产业链,运行有甲醇制烯烃(DMTO)、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丙烯(PP)、环氧乙烷(EO)、环氧乙烷衍生物(EOD)等多套先进装置,生产运营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EVA光伏胶膜料、EVA电线电缆料,PP薄壁注塑专用料,特种表面活性剂、高性能减水剂等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细分领域前列。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产销研一体化”的经营理念,拥有国内领先的先进高分子材料研发平台和特种精细材料合成与应用平台,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拥有多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24项,正在申请的专利50项。

  公司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新材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环氧衍生表面活性剂及精细化学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严格执行,保证了产品的高质量特性,使公司在客户及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并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企业”、“年度最具品牌影响力新材料企业”、“山东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已连续多年上榜“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山东省石油和化工行业百强”、“山东省化工新材料十强”。报告期内,公司获评“2020年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2020年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山东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业务领域为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精细材料,主要产品包括EVA光伏胶膜料、EVA电线电缆料,PP薄壁注塑专用料,特种表面活性剂、聚醚、聚醚大单体、高性能减水剂。

  ①EVA

  公司EVA生产装置采用国际领先的埃克森美孚公司(Exxon Mobil)釜式法工艺,产品聚焦于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尤其是国内需要大量依赖进口、生产难度较高、附加值较高的高VA含量的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广泛应用于生产光伏胶膜、电线电缆、高端运动鞋、热熔胶、涂覆膜等。目前公司EVA产品主要为光伏胶膜料、电线电缆料和高端鞋材料等高VA含量的高端产品。

  ②PP专用料

  公司PP专用料生产装置采用国际领先的陶氏化学公司(Dow Chemical)Unipol工艺,产品聚焦于高附加值的高端专用料方向,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汽车、家具、光纤电缆、建筑、医疗等。目前公司PP专用料产品全部为薄壁注塑专用料,并开始布局高透明聚丙烯专用料领域。

  ③EO

  公司EO生产装置采用先进的美国科学设计公司(SD)乙烯-氧气直接氧化法工艺。目前公司所处的山东省及邻近的河北、河南等省份环氧乙烷产能较小,公司EO产品具有明显的区域优势。EO为合成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抗冻剂、消毒剂、增韧剂和增塑剂等的重要原料。

  ④EOD

  公司EOD生产装置采用意大利D.B.I.公司第五代PRESS工艺技术,产品聚焦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聚醚单体、高性能减水剂等下游方向,应用前景广阔。公司在相关产品应用领域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应用服务和市场营销能力,广泛应用于日化、纺织、建筑、路桥、农化、金属加工、涂料、汽车、皮革等领域。目前公司EOD主要产品为特种表面活性剂、聚醚、聚醚大单体、高性能减水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业绩回顾

  2020年,公司在“创新驱动+运营提升”的总体战略思想指导下,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各种困难,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狠抓安全环保、节能降耗、市场拓展、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募投项目及技改技措项目建设等工作,实现了生产装置安全、稳定、满负荷、长周期、优化运行,产品实现全产全销,经营业绩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3,136.02万元,比上年增长4.5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060.86万元,比上年增长20.4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54,524.8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544,707.66万元,资产负债率41.93%。

  (2)业务经营情况

  1)高标准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环保“零事故”

  公司制定了“十大安全理念和十六条安全生产禁令”为核心的企业安全准则,确立了“零污染、零伤亡”的安全生产目标,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一切不安全行为。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事故预防体系建设,以风险管控为核心,落实全员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抓好环保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安全治理和环保管理的水平。疫情期间,公司开展了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全公司千余名员工无一人感染,保障了生产的安全稳定连续运行,并被列入“山东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

  2)装置运行指标行业领先,产量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高运营效率,强化工艺技术和设备管理,优化装置运行条件,合理规范延长装置运行周期,EVA产品全年产量13.13万吨,产能利用率为108.49%,同比增长3.61%;PP生产装置连续运行时间创装置投产以来最长记录,全年产量24.71万吨,产能利用率为104.81%,同比增长3.61%;EO产品全年产量14.12万吨,产能利用率为97.71%;EOD产品全年产量16.06万吨,达到产能的101.24%,同比增长9.39%,其中江苏超力高性能减水剂产量达6.82万吨。公司生产装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其中DMTO装置通过催化剂的优化和OCC项目的建成投用,进一步降低了主要原材料甲醇单耗,全年均值降至2.757吨甲醇/吨烯烃,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3)夯实产品优势,优化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在先进高分子材料及特种精细材料细分领域市场优势,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高毛利率产品EVA光伏胶膜料、特种表面活性剂、高性能减水剂的产品比例。其中:

  ①EVA产品继续巩固产品结构调整的成果,全年全部排产高VA含量等高附加值产品,其中光伏胶膜料FL02528产销量快速提升,与国内太阳能光伏胶膜龙头企业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线缆料UL00628/UL00428在国内电线电缆专用料领域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尤其是UL00428在高端低烟无卤电线电缆料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开发出高VA含量、高弹性EVA鞋材专用料UL01833,该产品一经投入市场,迅速得到客户认可并实现批量生产与销售,进一步丰富了公司EVA产品结构,并带来了较好的利润回报。2020年下半年,国内光伏胶膜需求量爆发式增长,面对此变化,公司产销联动,快速反应,及时加大了EVA光伏胶膜料排产量,光伏胶膜料全年销售量较2019年增长约48%,为公司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②PP薄壁注塑专用料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持续居于国内领先水平。同时,新产品开发有序推进,高熔无规共聚PP专用料销量同比增长约25%,并开始布局高透明PP专用料领域,客户基础不断积累,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③EOD产品在建筑、纺织、日化、农化、金属加工等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或提高。公司紧贴消费升级趋势,聚焦高端化学品国产替代,持续开发特种精细材料新产品。报告期内,在建筑领域,成功开发出SR7501功能型产品,江苏超力在公路交通工程减水剂区域市场处于领先地位;在农化领域,公司自主开发出高端绿色分散剂并顺利投放市场;在金属加工领域,RBL系列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国内领先。

  4)研发平台持续优化,推动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

  公司高度重视科研技术开发与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6,333.4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75%。公司采用“自主研发+合作研发”模式,在加强先进高分子材料研发平台和特种精细材料合成与应用平台建设的同时,加强与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所和国内相关高校开展合作,建设新材料领域协同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加快新材料技术领域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致力于建设成为集创新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为一体的新产品研发和创新服务平台。2020年,公司申请专利27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新增授权专利22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截至2020年底,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52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报告期内,公司充分运用研发平台优势,积极推动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全年共完成20个新产品/新工艺的实验室研发、18个新产品的生产工艺配方、14个新产品的产业化,PP透明料PPR-M300、EVA高档鞋材料UL01833、新一代聚羧酸大单体SR7501、特种表面活性剂等新产品成功投产。

  联泓研究院在做好产品研发的同时,分析检测能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2020年获得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5)募投项目和技改技措项目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既定规划,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和其他技改技措项目建设施工和投产运行:

  ①募投项目“10万吨/年副产碳四碳五综合利用及烯烃分离系统配套技术改造项目”,2020年第四季度成功投产,一次性试车成功并产出合格产品,目前已实现连续化稳定运行。该项目采用第二代OCC技术,由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和公司共同开发,为国内首套采用该技术的装置。相比于第一代OCC技术,第二代技术对原料适应性更强,乙烯丙烯收率更高。自2020年第四季度OCC项目投产后,公司甲醇单耗较OCC项目投产前下降10%左右,显著降低生产成本,为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为显著的积极影响。

  ②募投项目“EVA装置管式尾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至报告期末已完成项目基础设计及概算审查,计划于2022年上半年建成投产。该项目投产后,将提高公司EVA生产装置运行周期和催化剂转化效率,整体产能将至少增加1.8万吨/年,且光伏胶膜料产量和占比将会大幅提高。

  ③募投项目“6.5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完成工艺包设计和基础设计。

  ④技改项目“聚丙烯装置二反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政府立项及规划许可等工作,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计划于2021年四季度建成投产。该技改项目投产后,将全部用于生产高端PP专用料,生产能力将增加约8万吨/年。

  ⑤江苏超力新厂区建设已全面完成,20万吨/年高性能减水剂装置已于2020年11月正式投产,全年高性能减水剂产量同比增加16.05%。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会计政策发生变化。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董事会决议,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化主要为:

  1)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明确“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原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新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进行了明确。

  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1-012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15:3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出席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月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27,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利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4月15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告相关文件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1-020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1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8日(星期四)

  7、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1509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8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9:3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4月13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09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 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 注意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鉴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请遵循会场及往返地的有关防疫隔离要求。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    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09

  2、 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 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2

  2、投票简称:联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 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未选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 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90号文《关于核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88,745,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745,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0,0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日“XYZH/2020BJAA11001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支付上市发行费用1,433,962.27元,利息收入1,247,303.39元,手续费支出638.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624,621,888.0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

  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滕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投资项目按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公司项目部门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对资金应用、项目进度、项目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建立项目档案。公司财务资产部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健全有关会计记录和原始台帐,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12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中利息收入金额按照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后余额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1-015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0,608,573.4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84,273,456.57元。根据《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7,119,609.9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3,011,529,388.07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2020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027,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5,472,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308,208,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35,568,000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转增比例。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我们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1-018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1-017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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