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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47版)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 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3月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现场出席10名,电话连线出席2名。王智斌董事、林义相董事以电话连线方式出席会议,高永文董事委托邵善波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罗熹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5名、独立董事5名。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熹先生、王廷科先生、谢一群先生及李祝用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清剑先生、苗福生先生、王少群先生、喻强先生及王智斌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邵善波先生、高永文先生、徐丽娜女士、崔历女士及陈武朝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会换届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喻强先生、徐丽娜女士、崔历女士还需要通过中国银保监会的任职资格核准,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第三届董事会仍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请见本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说明及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以及集团母子两级法人股权及财务架构的影响等因素,符合本集团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时,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年报中的董事会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13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0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阅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暨2020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第三部分“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0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相关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邵善波、高永文、林义相、陈武朝回避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资本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1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阅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阅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熹先生简历

  罗熹先生,60岁,现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高级经济师。罗先生于1987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2002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2004年3月任副行长,2008年12月任执行董事、副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1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13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0年9月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兼任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先生于2020年10月获委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至今。罗先生亦于2020年10月起获委任人保财险非执行董事、董事长,2021年1月起获委任人保资产非执行董事、董事长;2021年3月起拟任人保香港非执行董事、董事长。罗先生于2019年5月起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名誉会长。罗先生于1987年12月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现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王廷科先生简历

  王廷科先生,56岁,现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裁,高级经济师。王先生于1995年7月至2009年3月任职于中国光大银行,2009年3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中国光大集团。2015年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任执行董事,2015年5月起兼任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2020年4月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获委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裁至今。王先生亦于2020年12月起获委任人保养老非执行董事、董事长,2021年1月起获委任人保健康非执行董事、2月起获委任董事长。王先生于2019年6月起任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并于2020年9月起任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王先生于1995年7月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现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谢一群先生简历

  谢一群先生,60岁,现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高级经济师。谢先生于1980年4月进入本公司,历任中国保险(卢森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保险(英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保险新加坡分公司、太平保险新加坡分公司总经理。谢先生于2001年12月至2004年11月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8月至2009年5月任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及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间,2009年5月至2012年3月任常务董事,2013年6月至2015年3月任执行董事。谢先生于2015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7年10月任执行董事至今,曾于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聘任为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获委任人保财险非执行董事,2019年3月起转任执行董事、获委任副董事长、总裁、2021年3月不再担任总裁职务。谢先生亦于2015年6月起兼任人保香港董事、董事长、2019年5月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兼任人保金服董事长,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兼任人保投控董事长。谢先生于2016年9月起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任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副理事长,2019年5月起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谢先生于1988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并于2001年6月毕业于英国米德尔塞克斯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

  李祝用先生简历

  李祝用先生,48岁,现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高级经济师。李先生于1998年8月进入本公司,2006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法律与合规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法律总监,2018年8月获委任本公司副总裁、2020年4月获委任董事会秘书、2020年8月获委任执行董事至今,曾于2018年8月至2020年4月聘任为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李先生于2007年6月起兼任人保香港董事,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兼任人保财险监事,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兼任中盛国际监事,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兼任人保金服董事长。李先生于2017年10月起任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20年7月起任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会长。李先生于1998年7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于2011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王清剑先生简历

  王清剑先生,56岁,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987年8月起先后在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司、综合计划司、综合与改革司工作。1997年5月至2000年7月在中国驻马耳他大使馆工作,曾任三等秘书、二等秘书(副处长级)。2000年7月进入财政部至2001年3月任政策规划司副处长级干部,2001年3月至2005年9月任综合司收费基金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2005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主任(正处长级),2011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主任(副司长级)。2017年7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和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至今。王先生曾于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挂职任江西省吉安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先生于1987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4年4月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苗福生先生简历

  苗福生先生,56岁,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苗先生于1984年7月至1992年6月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任教。1992年6月进入财政部所属中国财经报社工作,曾任办公室副主任,国际部、经济社会部副主任,政府采购编辑部、新闻中心主任,财经专题部主任,总编室主任,宏观经济部主任,地方财经部主任;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任中国财经报社副总编辑(副司长级),2013年7月至2021年1月任总编辑(正司长级)。2020年12月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至今。2021年1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至今。苗先生于2019年6月成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2019年10月起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2016年12月获国务院给予政府特殊津贴。苗先生于1984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

  王少群先生简历

  王少群先生,51岁,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王先生于1992年8月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曾任金融稳定局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副处长,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测和评估处副处长,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调研员、处长,保险处处长、一级调研员;2020年5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二级巡视员、保险处处长。2020年12月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至今。2021年2月起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至今。王先生于1992年7月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0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年8月毕业于天津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喻强先生简历

  喻强先生,47岁,高级经济师,现为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喻先生1995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门化专业(大学本科),1995年8月至2000年7月期间,供职于原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财务会计处,任科员;2000年8月至2003年9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建行监管处,任科员;2003年10月至2018年12月,供职于原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先后历任政策法规处科员、主任科员,外资金融机构监管处副处长,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统计信息处处长,政策法规处处长,专营机构监管处处长,现场检查大队三组组长(正处长级);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供职于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先后历任现场检查大队三组组长(正处长级),银行机构检查一处处长;2020年6月至今,任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喻先生于2004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货币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2019年取得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高级公共行政管理(MPAM)硕士学位。喻先生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喻先生曾荣获全国知识型职工优秀个人、首届全国金融系统十大知识型职工标兵、全国金融系统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王智斌先生简历

  王智斌先生,53岁,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王先生于1994年7月至2001年3月任职于审计署。2001年3月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工作,历任法规及监管部风险控制处副处长、处长;2004年12月任法规及监管部副主任,2007年6月任投资部副主任,2011年3月任投资部巡视员、副主任,2012年8月任证券投资部巡视员、副主任,2016年3月任法规及监管部主任,2019年9月任风险管理部主任至今。王先生于2016年8月获委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至今。王先生于1994年7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8年1月获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邵善波先生简历

  邵善波先生,71岁,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邵先生是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邵先生曾就读于美国纽约康乃尔大学工业及劳工关系学院;1985年9月毕业于美国威斯康辛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12年8月获委任为香港太平绅士,2017年10月获颁香港金紫荆星章。邵先生于1985年11月至1990年4月任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1990年9月至2005年9月任一国两制研究中心总裁,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任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商业与政府中心亚洲项目研究员,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7年8月至2012年6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央政策组全职顾问,2012年7月至2017年6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2017年9月任新范式基金会总裁至今,于2017年12月起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资深研究员,2018年1月起任中信改革与发展基金会学术顾问委员会海外顾问,2018年1月起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18年4月起为上海东亚研究所顾问,2018年8月起为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顾问,2020年9月起为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邵先生曾任国务院港澳办公室、新华社香港分社香港过渡期事务顾问,全国港澳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广东港澳经济研究会名誉顾问,香港赛马会中药研究院董事局成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成员,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理事。

  高永文先生简历

  高永文先生,63岁,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高永文医生诊所骨科医生。高先生是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高先生于1981年7月至1989年3月任香港玛嘉烈医院实习医生及驻院医生,1989年4月至1991年11月任香港前医院事务署首席医生及助理署长,1991年12月至2004年12月历任香港医院管理局专业及公共事务总监、专业及人力资源总监,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任康衡骨科及复康中心专科医生,2012年7月至2017年6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2017年8月任高永文医生诊所骨科医生至今。高先生于2005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香港防癌会主席,2008年9月至2012年6月任香港红十字会总监,2020年12月起任圣德肋撒医院治理委员会非执行委员。高先生于1981年7月毕业于香港大学,获内外全科医学士学位;1986年1月毕业于英国爱丁堡皇家外科医学院,获院士资格;1993年5月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获健康行政硕士学位;1993年12月获颁香港医学专科学院矫形外科院士资格、2000年10月获颁社会医学专科院士资格;2002年2月成为英国皇家内科医学院公共卫生医学科院士。高先生于2008年10月获颁香港铜紫荆星章,2017年10月获颁香港金紫荆星章。

  徐丽娜女士简历

  徐丽娜女士,61岁,现任哥伦比亚大学精算系主任,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兼职教授,美国精算师协会研究员,应用数学及计算科学博士。从事数学、统计、精算学教学科研已逾20年,16年保险行业经验。工作经历方面,1998年12月至2007年2月,任美国再保险集团助理精算师;2007年2月至2009年5月,任美国人寿财务建模/经验分析精算师;2009年5月至2010年9月,任永明金融集团(总部位于加拿大的一家保险公司)总监助理;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保诚财务公司总监;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任古根海姆人寿和年金公司副总监;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Athene Annuity and Life Company(一间在爱荷华州注册的保险公司)总监和顾问。教学科研方面,1982年8月至1988年4月,福建师范大学助理教授;1988年8月至1996年7月,爱荷华大学科研助教;1997年1月至2006年12月,圣路易斯玛丽维尔大学和查尔斯社区学院助理讲师;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哥伦比亚大学精算系助理讲师;2015年8月至今,兼任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研究员;2013年9月至2019年3月,哥伦比亚大学精算系主任;2019年3月至今,哥伦比亚大学精算系高级学术主任。徐女士于1982年7月,获福建师范大学数学学士学位;1990年12月,获美国爱荷华大学统计与精算学硕士学位;1996年7月,获美国爱荷华大学应用数学和计算科学博士学位;2008年9月,成为北美精算师协会会员。

  崔历女士简历

  崔历女士,48岁,现为建银国际证券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宏观研究主管、董事总经理,担任中国金融40人论坛特邀成员、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2000年6月至2008年8月在美国华盛顿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资深经济学家;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在香港金融管理局担任外事部主管;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在苏格兰皇家银行任首席中国经济学家;2012年4月至2015年1月任高盛投资银行全球投资研究部董事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任国际金融论坛研究院副院长;2016年2月至今担任建银国际证券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宏观研究主管、董事总经理;2016年6月至9月兼任香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客座副教授。崔女士199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国际经济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美国西北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美国西北大学毕业,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陈武朝先生简历

  陈武朝先生,51岁,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于1995年8月至1998年10月在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曾任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1998年10月起先后担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至今。2007年7月至2018年12月,陈先生曾先后就任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SZ.00233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SZ.000001)、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HK.00241)、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SZ.300065)、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SZ.300369)、北京华丽达视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股票代码:NEEQ.835078)、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SZ.300038)、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SH.603986)及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SZ.300719)独立非执行董事,现时亦任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SH.600996)及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SH.688521)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于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2009年1月至今任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委员。陈先生于2017年3月获委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至今。陈先生于1992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现更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5年7月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现更名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陈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持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专业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现提名 邵善波先生、高永文先生、徐丽娜女士、崔历女士、陈武朝先生 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邵善波先生、高永文先生、陈武朝先生 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徐丽娜女士、崔历女士  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徐丽娜、崔历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丽娜、崔历

  2021年 3月22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邵善波、高永文、陈武朝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善波、高永文、陈武朝

  2021年 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 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1-01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3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黄良波监事长主持。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履职考核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监督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20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2020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暨2020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第三部分“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相关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0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期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没有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

  ● 本次会计估计是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重新厘定保险准备金精算假设。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增加计提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8,550百万元,增加计提应收分保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364百万元,合计减少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8,186百万元。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期间,本公司没有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赔付率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相关负债。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期间,公司没有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1、具体内容

  本公司报告期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精算假设,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当前信息重新厘定计量。

  2、对公司影响

  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保险准备金精算假设,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合并利润表。2020年度,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增加计提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8,550百万元,增加计提应收分保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364百万元,合计减少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8,186百万元;本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经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1-01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建议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07亿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4,223,990,583股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加上已派发的2020年半年度股息,2020年全年股息为每10股现金股利1.56元,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4.4%,较上年度提升11.5个百分点。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以及集团母子两级法人股权及财务架构的影响等因素,根据本集团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制定。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4.06亿元人民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总股本44,223,990,583股为基数分配2020年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223,990,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07亿元人民币(含税)。加上已派发的2020年半年度股息,2020年全年股息为每10股现金股利1.56元,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4.4%,较上年度提升11.5个百分点。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以及集团母子两级法人股权及财务架构的影响等因素,符合本集团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时,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大额现金分红将减少上市公司净资产,造成现金流出,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年度利润分配后,公司偿付能力仍保持充足水平,满足监管要求。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公司代码:601319                  公司简称:中国人保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其中,高永文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邵善波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1年3月23日董事会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已发行股份44,223,990,583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53.07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为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创立于1949年10月,目前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在2020年《财富》杂志刊发的世界500强中排名第112位,较上年上升9位。

  本公司分别通过人保财险(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2328)和人保香港(本公司分别持有约68.98%和89.36%的股权)在中国境内和中国香港经营财产险业务;分别通过人保寿险(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80.00%的股权)和人保健康(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约95.45%的股权)经营寿险和健康险业务;通过人保资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对大部分保险资金进行集中化和专业化运用管理,以人保投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作为不动产投资为核心的专业化投资公司,通过人保资本(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对集团内外的保险资金和非保险资金开展以债权投资、股权投资业务为主线的另类投资,通过人保金服(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作为集团布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业化平台,通过人保再保险(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的股权)开展集团内外专业再保险业务;通过人保养老(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开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业务,并在银行、信托等非保险金融领域进行了战略布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除持有公司6,395,293,127股A股外,还作为实益持有人身份持有524,279,000 股 H 股,并通过境外管理人持有649,000股 H 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股东所持股份。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董事长致辞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人保集团发展历程中不平凡的一年。本集团有效应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统筹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高标准谋划“卓越保险战略”

  2020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人保集团新一届领导班子,以为股东、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为根本出发点,立足集团发展实际,兼顾当前和长远,确立了以“建设具有卓越风险管理能力的全球一流金融保险集团”为目标的卓越保险战略,明晰了人保集团的前进方向和道路。

  卓越保险战略的核心内容是“1个战略愿景”、“7项战略举措”。1个战略愿景,就是“建设具有卓越风险管理能力的全球一流金融保险集团”。“7项战略举措”,包括始终保持人民保险的发展理念,履行服务国家战略的历史责任,提升财险创新驱动的市场优势,打造全面风险管理的服务平台,健全市场化运作的管理体制,建立数字化支撑的发展基础,提高现代国有企业的治理能力。

  “1个战略愿景”和“7项战略举措”,共同构成了人保集团卓越保险战略的主要框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保集团发展的总体方略和行动纲领。

  回顾2020年业绩表现

  2020年,本集团实现保险业务收入5,636.06亿元,同比增长1.5%;实现利润总额316.44亿元,同比增长6.3%;总资产1.26万亿元,同比增长10.8%。

  财产险方面,人保财险加快推进能力建设,调整业务结构,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车险综合改革等因素带来的影响,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331.87亿元,业务规模保持平稳,其中家自车客户线上化率达到89%,车险直销占比提升至30%以上,车险增速市场比值140%;实现综合成本率98.9%;实现净利润208.34亿元,同比增长0.6%(扣除手续费税收政策影响)。人保再保险发挥集团专业再保险平台作用,实现分保费收入51.91亿元。人保香港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 保险业务收入折合人民币12.40亿元。

  人身险方面,人保寿险聚焦价值,打造专业化经营体系,实现保险业务收入961.88亿元,其中期交业务占比69.1%,同比提升4.4个百分点;月均有效人力10.2万人,同比增长8.8%;实现净利润45.25亿元,同比增长42.7%,内含价值规模超过千亿。人保健康积极开拓市场,持续提升健康保障能力,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22.57亿元,同比增长43.9%,其中互联网保费规模突破100亿元,同比增长77.1%;实现净利润0.36亿元,同比上升9.1%。

  投资方面,加强投研一体化建设,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实现投资收益率5.8%,同比提升0.4个百分点。第三方资产管理规模8,541亿元,同比增长22.8%;其中,养老管理资产规模2,491亿元,同比增长107%;信托管理资产规模2,075亿元。

  金融科技方面,人保金服在保险营销、承保、续保、理赔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助力主业,实现营业收入2.2亿元,服务主业理赔减损14.4亿元。

  关于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情况及财务表现,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有详细介绍。

  工作措施及成效

  2020年,人保集团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融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大局,努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推动“老人保”向“新人保”转变。

  金融央企责任更加凸显。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创新保险产品,扩展保险责任,优化理赔服务,捐赠防疫资金超过3,500万元,为一线医护人员在内的承保对象赔款5,850万元;助力脱贫攻坚,推动绿色发展,着力保障民生福祉,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集团全年共承担保险责任金额1,446万亿元,赔付支出3,088亿元。

  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研究制定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廊坊数据中心项目已经开工,组建数据中心、研发中心、共享中心,推动人保金服改革,加大科技赋能一线力度。

  机构改革深化推进。以“优化、协同、高效、创新”为目标,率先推进集团公司新一轮机构改革,做强业务职能、做实监督职能、整合分散职能、优化综合保障服务,新设战略客户部,挂牌集团审计中心,推进共享类中心设置,公司部门从19个精简为14个,为构建与卓越保险战略相适应的敏捷型组织架构奠定基础。

  协同发展深入推进。首批在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建立区域工委机制,构建党委领导下各级机构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治理新格局;创新战略客户管理机制,先后与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江苏省、广发银行、建设银行、中国电子集团、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招商局集团等8家战略客户签署合作协议;推广业务协同模型,业务协同保费规模达到165.3亿元,同比增长3.7%。

  产品服务创新提速。大力发展治理类责任险,上线国内首款含台风洪水的巨灾保险产品;战略性发展个人非车险,完善“场景+科技+服务”产品体系,创新拓展个人责任险、服务型家财险、物联家居保险等新领域;加大保障型、价值型寿险产品开发力度,开发上市保障型产品35款;推出业内首款终身保证续保防癌医疗险,升级推出护理保障与护理需求评估服务相融合的护理保险产品。

  “温暖工程”深入开展。首期活动聚焦客户心事、小事、实事,查问题、择重点、办实事,梳理出客户最关心最现实的各类问题11,267条,完成让客户和基层感受到温度提升的实事9,801件,努力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客户期盼。

  风险防范化解积极主动。稳妥处置重大风险案件,查摆系统风险底数,深入开展以案治本,加强清理整治;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加强对车险、农险等重点领域合规管理,引导基层机构形成自觉推动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完善风控基础建设,升级完善公司风险偏好体系,加强信用风险等重点经营风险防范。

  机遇与挑战

  保险的本质功能就是降低风险、保障安全,在新发展格局下,内需的深化和扩大给保险业带来了相当大的机遇。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变,保险更多融入农村产业经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生态文明建设,将显著拓展县域保险空间。交通强国、智慧交通加快建设,汽车市场从购买管理到使用管理转变,车险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将推进车险领域全面转型升级,车险产品将从财产险转向行为险、从物理损失赔偿转向责任损害赔偿,延伸保障范围和领域。国家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健康险将持续成为行业重要的战略增长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增加养老保障供给的有效形式,商业养老保险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央对科技自主自强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加强对战略性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有利于科技保险及保险投资品种创新。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保险将在服务社会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人保集团将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抓住相关机遇。

  发展展望

  2021年是“十四五”的第一年,也是人保集团卓越保险战略全面启动实施的第一年。人保集团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创新变革为动力,以改善供给为主线,以提高质量为主题,推动转型升级,强化科技赋能,做实温暖工程,落实战略规划,提升治理能力,深化从严治党,推动卓越保险战略开好局起好步。

  我们将提高保险服务供给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继续做好定点扶贫、保险扶贫工作;服务交通安全,应对好车险综合改革后的市场形势变化,推进车险全面转型升级;服务养老体系,积极参与专属养老保险产品试点,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商业养老保险和养老金产品,打造人保康养小镇,建立人保养老服务标准和品牌;服务大众健康,加快推动报销给付型产品向服务型产品转型;服务科技创新,推进科技保险升级扩面,为科创企业提供“投融保”一体化金融解决方案;服务社会治理,统筹解决政府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建筑质量、巨灾等领域的治理难点,切实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人保作用。

  提升投资板块核心能力。加快投资板块专业化运营和市场化运作,推进资产配置机制改革,完善市场对标考核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切实优化投资策略,压实资产管理责任,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深化投保联动机制建设,聚焦集团重点突破的战略性区域市场,开展专项保险与投资对接,助力打造区域竞争优势。加强产业投资能力建设,以战略为导向,强化对主业急需的关键产业项目的支持。

  打造科技核心竞争力。加快优化集团科技治理体系,用公司化、市场化的方式,优化实施费用分摊、项目评估管理等机制,增强全集团信息化建设的动力活力。坚持科技赋能一线,以基层的体感、客户的感受为标准,优先开发直接能够拉动生产力、服务基层的运营系统、交易系统和销售支持工具,为一线提供管用好用的“保险+科技”应用。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治理体制,深化组织变革,改革分配制度,充分调动系统干部员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服务国家战略、建设全球一流企业增添压力、动力、活力。

  提升风险防控有效性。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加强内控合规体系建设,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治本,提升重点业务流程和关键环节的技术管控能力,完善重大案件、重要风险事项内控案防机制,严格执行风险合规责任与绩效挂钩机制。推进智能风控平台建设,强化IT手段对承保理赔关键环节的刚性管控。

  人保集团将持续深化变革创新,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卓越保险战略,为股东、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致谢

  本人谨此代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董事会,对多年来给予我们信任及支持的各位股东,致以衷心的感谢。我也代表董事会衷心感谢全体员工竭诚尽责执行各项任务。

  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1公司业务概要

  2.1.1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人保寿险和人保健康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12个月的一年新业务价值时使用的投资收益率假设与当前投资收益率假设一致,除投资收益率假设外的其他假设与2019年12月31日评估时使用的假设一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2业务分析

  2.2.1  人保财险

  (1)主要险种经营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数据四舍五入,直接相加未必等于总数,下同。

  (2)财务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2.2 人保寿险

  (1) 按险种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 财务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下转D4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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