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2日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15至2021年3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更正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

  因相关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的“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中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更正如下:

  1、更正前的“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2、更正后的“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三、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敬请谅解。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取消并重新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15至2021年3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3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3.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

  3.2.1、《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及上市地点》

  3.2.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3.2.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3.2.4、《发行数量》

  3.2.5、《股份锁定期》

  3.2.6、《过渡期损益归属》

  3.2.7、《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3.3、《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3.3.1、《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及上市地点》

  3.3.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3.3.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3.3.4、《发行数量》

  3.3.5、《股份锁定期》

  3.3.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3.3.7、《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

  议案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议案6、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7、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8、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9、关于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议案1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议案1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议案14、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议案15、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议案16、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17、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议案18、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议案1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20、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2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中,除议案20为普通决议事项外,其他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议案14、19、20外,其他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中议案3需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0年9月19日、2021年2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参会登记表详见本通知附件二、三。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3月24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何利鹏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3月24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