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华”)于近日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3495,发证时间:2020年12月2日,批准机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江苏晶华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即2020年、2021年、2022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苏晶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原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调整为15%,对2020年度经营状况影响较小,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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