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庆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对本次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健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6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会计师:胡素萍,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新大陆、国脉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林志忠,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傲农生物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珍妮,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无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3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9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30万元,增幅65%,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合并单位大量增加,导致审计收费增加。
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20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2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6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989,297.6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3,461,457.6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2020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51,782,905.60元)为152,885,346.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6.68%,低于30%,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公司仍处于二次创业阶段,发展处于成长期,公司当前仍在抢抓农牧行业转型升级机遇积极扩张主业,在投资土地、建设猪场、引入原种猪、收购合作、上下游协同产业布局等方面都需要大量资金,综合考虑资本结构、投资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营资金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八)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九)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审核鉴证等服务,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3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95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及2020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总额为705.84万元(税前)。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加奖金构成,奖金视公司2021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确定。
关联董事吴有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吴有林、王楚端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于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8)。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3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目前公司仍处于二次创业阶段,发展处于成长期,综合考虑资本结构、投资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营资金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3,461,457.6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4,016,2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1,102,440.95元(含税)。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2020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51,782,905.60元)之和为152,885,346.55元,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6.68%。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进行股份回购形成库存股,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库存股不派发现金红利,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989,297.6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3,461,457.6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2020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152,885,346.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农牧行业目前处于加速转型升级阶段,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上下游整合日趋明显。
饲料行业方面,行业兼并重组和整合力度在逐步加大,企业竞争压力也逐步增加,激烈竞争导致行业利润水平不断下降,大量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管理能力弱的中小饲料企业在竞争中逐步退出市场,行业进入微利时代。近年来我国饲料行业加快向着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产业融合速度加快,国家政策的支持和行业的日趋规范以及下游养殖业结构的变化促进饲料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有利于规模化饲料企业的发展。
生猪养殖行业方面,我国生猪养殖行业是一个周期性行业,猪价周期性波动特征较为明显,一般3—4年为一个波动周期,周期性波动主要是受我国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度较低的特点以及生猪固有生长周期共同决定以及新发的大规模疫病影响。自2018年8月以来发生的非洲猪瘟疫情对我国生猪产能造成了较大影响,2020年“双疫情”形势让我国养猪业面临巨大的挑战,加速了中小养殖户的退出,规模养殖场逆势扩张,全年生猪市场供应面临较大压力,生猪价格维持在高位运行。近年来,我国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在逐渐提高,行业规模化趋势明显,集中度快速提升,行业资金、环保、土地、生物安全等门槛越来越高,生猪养殖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饲料为核心的服务企业,以食品为导向的养猪企业”的品牌定位,以“猪”为核心布局产业链,打造以“饲料、养猪、食品”业务为主业,兽药动保、原料贸易、猪场信息化管理等业务共同发展的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仍处于二次创业发展的关键阶段,发展扩张速度较快,公司当前实行“饲料+养猪”双主业发展,并逐步扩大屠宰及食品、原料贸易等协同板块业务,优化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促进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1,716.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98.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5.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948.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58.87%。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生猪市场价格同比去年大幅提高,公司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生猪出栏量同比大幅增加,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利润大幅提升。
目前农牧行业处于加速转型升级阶段,公司当前仍在抢抓机遇积极扩张主业,在投资土地、建设猪场、引入原种猪、收购合作、上下游协同产业布局等方面都需要大量资金。为充分把握当前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的机会,促进公司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拓展仍需大量的资金支持,资金需求量较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989,297.6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3,461,457.6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2020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51,782,905.60元)为152,885,346.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6.68%,低于30%,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公司仍处于二次创业阶段,发展处于成长期,综合考虑资本结构、投资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营资金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板块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重大投资及日常运营开支,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5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2020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84,515,200.18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2,936,888.58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3,627,027.69元,当期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45,161.29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503,554.80元。
(二)存货
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0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263,022.38元,系对部分饲料产品和周转材料计提跌价准备。
(三)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青州傲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了4,305,921.70元商誉减值准备,本期期末商誉除青州傲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外其余公司未发生减值。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91,084,144.26元,减少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91,084,144.26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7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79,2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5.35%。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有林、王楚端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非关联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平等公允互利的原则依市场条件合理协商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不会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非关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王楚端先生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故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回避发表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交易各方的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市场化方式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吴有林、王楚端应当回避表决。
4、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79,2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5.3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向江西傲楚农牧有限责任公司的采购金额中包含采用净额法的商贸业务采购金额3569.87万元
(三)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1、湖南毅兴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毅兴”)成立于2020年9月26日,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9%股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再龙先生担任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湖南毅兴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井冈山市华富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富畜牧”)成立于2002年12月19日,过去12个月内,华富畜牧曾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井冈山市傲新华富育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新华富”)20%股权(目前持有5%股权),根据傲新华富及本公司的2019年度和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情况,傲新华富属于对本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华富畜牧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江西傲楚农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傲楚”)成立于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至2020年8月期间,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楚端先生持有其26.65%股权,过去12个月内曾为其第二大股东,未在江西傲楚担任职务。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江西傲楚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福建傲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傲牧”)成立于2019年9月29日,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9%股权,漳州市盛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盛好”)、漳州市盛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盛康”)、漳州市盛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盛牧”)合计持有其81%股权。自2020年4月至2020年8月期间,吴有材及配偶肖春芳曾通过投资福建傲牧的股东漳州盛好、漳州盛康、漳州盛牧的方式,间接控制福建傲牧合计81%的股权,成为福建傲牧的实际控制人。吴有材系本公司董事长吴有林先生的弟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福建傲牧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江苏安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安胜”)成立于2019年9月30日,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9%股权,宿迁傲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81%股权。2020年8月期间,仲伟迎曾任江苏安胜的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仲伟迎系本公司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苏安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金华市万泉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万泉”)成立于2020年9月29日,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傲农”)的参股公司,金华傲农持有其30%股权。2020年10月至11月期间,张敬学曾任金华万泉的董事,张敬学系本公司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金华万泉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厦门国贸傲农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傲农”)成立于2020年5月27日,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9%股权,厦门国贸农产品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赖军及公司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姐姐的配偶傅心锋现担任国贸傲农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贸傲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方2020年末/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以及接受和提供劳务服务等,包括向关联方销售饲料、动保、生猪等产品或提供信息服务或软件开发服务等,以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料、生猪和猪精液等。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市场化定价方式合理协商确定。各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系各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购销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自愿、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8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5日
至2021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叶佳昌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2、3应回避的股东为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吴有林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议案12应回避的股东为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吴有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他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于2021年4月14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登记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12层
邮编:361008 联系人:魏晓宇、邱涵
联系电话:0592-2596536 传真:0592-5362538
(二)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明材料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须携带原件。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1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和联系电话,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晓宇、邱涵
电话:0592-2596536 传真:0592-5362538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12层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13:30-14:00到公司会议地点签到。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9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叶佳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叶佳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征集人不存在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对《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表决理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对公司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5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8)。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4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魏晓宇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国际运营中心10号楼12层
邮政编码:361008
联系电话:0592-2596536
传真:0592-536253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叶佳昌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叶佳昌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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