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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上接D17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结合2020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5)。

  (十)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共计人民币4,951,323.05元进行核销。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401,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元(含税)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44,3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净利润475,126,622.57元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通过多年的合作,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真,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鉴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为了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前后,公司内部部门总数未发生变化,分公司减少为1个。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及其他重要性因素,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的产品定位及发展方向,为了尽快扩大公司产品生产产能、提升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延伸IT铝工业材深加工产业链,确保公司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公司将根据市场和资金情况,计划在2021年投资人民币7380万元用于项目新建、改建。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根据2021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10,000万元整,最终公司获得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授予公司的授信额度为准。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更好地发挥公司经营班子团队协作精神,经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议,2020年度对公司除总经理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现有收入档位(保底、基本、努力、奋斗、嘉奖)上分别提高收入系数0.1。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对公司除总经理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上述方案进行调整。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工作绩效进行了考核,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20年度薪酬。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了适当评价,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4月14日上午1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其他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17,673,779.08元,以净利润317,673,779.08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767,377.91元后,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85,906,401.17元,加上2019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33,201,778.78元,2020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619,108,179.95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36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当年净利润的45.4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议案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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