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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说明

  报告期内,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年第一季度有较大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1、同比上年同期,为应对疫情,2020年春节期间下游企业普遍正常生产,公司产品销售量大幅增长;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910 万元- 111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并同步进行视频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松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曹松亭先生向董事会做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研发、管理等方面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曹松亭先生向各位董事做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贾政和、温美琴、王洪在本次董事会上就2020年的工作情况作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6,164,799.5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3,668,863.7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90,773,326.06 元,资本公积为955,982,235.21 元,盈余公积为53,761,224.01元。基于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4,000,000.00元,比例为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42%,,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本年度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乐、曹松亭、孙涛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确保公司资金运营安全,2021年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年度内已经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申请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保持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22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年3月13 日以即时通讯工具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卞勇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监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金辰置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高质量地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确保公司资金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金春股份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公司预计与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置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销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不超过15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2021年公司与金辰置业或其他关联方新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公告。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1年度与金辰置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50万元,主要包括购销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与金辰置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1.55万元,主要包括购销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注:

  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以及相关关联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交易金额,因此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意见:

  我们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金辰置业90%股权,并通过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金辰置业1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辰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金辰置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正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和条件,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金辰置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金辰置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杨乐、曹松亭、孙涛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金辰置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2021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的。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2021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三会决议及记录、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等资料,检索相关关联方的基本工商信息及公告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对该事项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和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金春股份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陆丹君               汪家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2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6,164,799.5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3,668,863.7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90,773,326.06 元,资本公积为955,982,235.21 元,盈余公积为53,761,224.01元。基于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4,000,000.00元,比例为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42%,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本年度不送红股。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

  2、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30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金禾实业(002597.SZ)、晶方科技(603005.SH)、兴业股份(603928.SH)、信盟装备(871583.OC)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雄,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金禾实业(002597.SZ)、金春股份(300877.SZ)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精达股份(600577.SH)、洽洽食品(00255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近

  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60 万元,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 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本公司于 2020 年上市,不存在上期审计收费情况。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审阅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31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确保公司资金安全,2020年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年度内已经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申请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重新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

  9、《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提案中,议案5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四)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

  (一)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14日8:30-17:00。

  (二)登记地点: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1年4月14日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

  6、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林

  电话:0550-2201971

  邮箱:libaolin@ahjinchun.com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本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877”,投票简称:“金春股份”。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的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代表的有表决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经第一次有效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系统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按照表决意愿在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划勾确认。请勿同时投出“同意”、“弃权”或“反对”意见之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意见,否则该表决票作废。

  2、填票人对所投表决票应签字确认。

  3、请正确填写表决票。如表决票有遗漏、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表决票重新填写(原表决票当场销毁),否则该表决票作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三: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29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日常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公司预计与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置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销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不超过15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2021年公司与金辰置业或其他关联方新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公告。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1年度与金辰置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50万元,主要包括购销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与金辰置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1.55万元,主要包括购销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注:

  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以及相关关联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交易金额,因此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意见:

  我们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 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金辰置业90%股权,并通过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金辰置业1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辰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金辰置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正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和条件,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金辰置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金辰置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杨乐、曹松亭、孙涛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金辰置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2021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的。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2021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对该事项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和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金春股份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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