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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0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83.16%-174.7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钢材销售价格上升、销量同比增加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产品销售毛利好于预期,致使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同比大幅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05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93,825,44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优特钢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汽车用钢、工程机械用钢、铁路用钢、弹簧钢、轴承钢、船用锚链钢、高压锅炉管用钢、管坯钢等,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制造、铁路、机车、锅炉、船舶、机械制造等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目前,公司拥有长短流程相结合的生产线及配套精整工序,装备水平先进,可生产直径Φ280-800mm的连铸圆坯,轧材产品规格覆盖Φ12-300mm的圆棒以及尺寸为300mm×110mm、250mm×110mm的扁钢,年产优特钢约320万吨,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部分产品已用于国际著名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安全红线、环保底线、效益生命线”三线意识,狠抓疫情防控和安全环保攻坚,通过生产优化、指标攻关、素养提升等综合措施,多层面、全方位开展降本增效,公司生产经营总体保持较好地运行态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积极应对、多措并举带领全体员工团结一心,在有效抗疫的同时,积极抓好基础管理、质量攻关、新品研发、安全环保管控,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在做精做强钢铁主业的同时,公司抢抓国家推动数据产业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机遇和新型“数字经济”快速崛起的发展机遇,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进程。

  1、基础管理持续提升。公司在“严、细、实”管理环节上下功夫,持续推进各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提升,通过基础管理问题的梳理、排查与改善,强化目标分解落实和岗位承包完善,持续开展制度流程优化、细化、电子化,加大风险防控力度,企业工作质量和数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2、产品市场开拓力度加大。受春节及疫情防控影响,公司加大产品出库,实现了全年销售出库产销平衡,合同按期交付率达97.45%、直销比达75.88%。公司从3月份起启动瑞安、皖南、皖北设库销售计划的实施,加大广东、福建偏远区域的发货销售工作;制订了三年扩证、扩销计划,通过认证产品、正在扩证产品及下一步待扩证产品的分类梳理、走访,全年累计开发新客户158家,同比增长17.2%,已认证产品扩量同比增长10.2%。

  3、安全环保稳定可控。公司以“安全环保再深入”为指导,以“旗类竞赛”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安全红线、环保底线、效益生命线”三线意识,强化深度与广度管控,基本实现安全和环保稳定可控。6月份顺利通过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组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9月份顺利通过省级安全核查,做到同类型企业中问题较少,全年无重大环保事故发生。

  4、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受国内外疫情影响,公司重组推进经历了一定挑战,对标的公司Global Switch的审计、评估、补充尽调及客户供应商走访受到了一定制约。公司积极应对,定期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积极利用境外团队以及电话会议、邮件、视频等云办公系统进行远程沟通与核实,顺利推进标的公司Global Switch的审计、评估、补充尽调等相关工作。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顺利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随着国家“新基建”战略的实施,5G建设开启,云计算需求上行,云产业链成为未来投资主线,互联网数据中心作为数据存储计算的基础设施,战略地位突出。公司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将由单一的特钢业务转型为特钢、数据中心双主业协同发展,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将得以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9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2020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8月,公司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江苏淮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50%,公司本期将江苏淮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15日(周四)上午9:30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5日(周四)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披露于2021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9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邮件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11:30和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21-58995166

  传  真:021-58995166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33楼

  邮  编:200120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075”,投票简称为“沙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4月15日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签署页)

  委  托  人  签  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    托    人    签    字: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1年4月9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75)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参会登记表,须股东或代理人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填写完整的签字或盖章原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充分利用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源优势,2021年度公司预计向沙钢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事项,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0亿元。

  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春生先生、钱正先生回避了表决;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沙钢集团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沙钢集团法定代表人沈彬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市锦丰镇,主营业务: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沙钢集团资产总额20,386,019.34万元,净资产8,644,517.1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321,162.02万元,净利润510,197.85万元(未经审计)。

  2、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物贸”)

  沙钢物贸法定代表人王科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张家港市锦丰镇振兴路),主营业务: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建材产品、矿渣微粉、五金机电批发、零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沙钢物贸资产总额1,423,394.53万元,净资产293,850.4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21,017.37万元,净利润51,648.26万元(未经审计)。

  3、张家港保税区沙钢矿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矿产”)

  沙钢矿产法定代表人李向阳先生,成立于2020年3月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长谊大厦302C室,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矿石批发;金属材料批发;机械设备批发;金属制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沙钢矿产资产总额270,199.18万元,净资产25,480.2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8,674.55万元,净利润15,480.29万元(未经审计)。

  4、沙钢商贸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

  新加坡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主要从事铁矿石贸易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新加坡公司资产总额40,430.06万元,净资产11,467.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0,824.16万元,净利润3,220万元(未经审计)。

  5、苏州鑫畅恒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鑫畅恒”)

  苏州鑫畅恒法定代表人蔡向东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北路201号,主营业务: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废旧金属回收。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苏州鑫畅恒资产总额10,675.21万元,净资产3,855.3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871.84万元,净利润208.69万元(未经审计)。

  6、盛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隆化工”)

  盛隆化工法定代表人徐磊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56,880万元,注册地址为滕州市西岗镇,主营业务:生产本公司煤焦化项目的产品甲醇、粗苯、煤焦油、氧气、氩气、氮气等。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盛隆化工资产总额381,953.83万元,净资产291,746.4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9,332.43万元,净利润29,801.41万元(未经审计)。

  7、重庆沙钢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沙钢”)

  重庆沙钢法定代表人李旭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165号,主营业务:货运代理、仓储;批发、零售: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矿渣微粉、五金、机电产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重庆沙钢资产总额17,398.92万元,净资产3,467.4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021.96万元,净利润1,211.32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沙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沙钢物贸为同一母公司;沙钢矿产、新加坡公司、苏州鑫畅恒、重庆沙钢与公司为同受母公司控制;盛隆化工为母公司联营公司。以上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多年合作伙伴,是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的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从未发生过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方式、政策一致;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交易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12月25日,公司与沙钢物贸签订了《2020年宽厚板购销协议》,协议中约定了购销模式、购货数量、订货程序、结算方式、付款奖励、价格和交货期、运输方法及费用结算、质量及数量验收方式等内容,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除上述协议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就交易具体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各单项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公司利用与上述关联方的采购和销售优势,将有利于降低公司原辅材料采购成本,拓展产品的市场份额,促进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没有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核查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项汇报,并查阅了有关规定,认为:

  公司结合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订的,交易形式均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参照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7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是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而制定的,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独立董事薪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2日(星期五)9:30—11:3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 HYPERLINK “http://irm.p5w.net“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总经理蒋建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贾艳女士,独立董事于北方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杨华先生,财务总监钱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江苏省淮安市西安南路188号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1.8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2.26亿元;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44.2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0亿元。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94,558,068.14元,资本公积金为823,420,753.07元。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06,771,772股扣除库存股12,946,327股后的股份为基数(即:2,193,825,445股),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19,382,544.50元;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2020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控制度。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是有效的。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金融产品方面的投资,是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充分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及控股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本次投资理财的总额度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范围: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外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基金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金融产品投资。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审批程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理财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董事长为投资理财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业团队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的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督,对每一个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跟踪实施情况。每个会计年度末将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理财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其影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理财风险,实现投资理财收益最大化和投资理财风险的可控性。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理财产品期限。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理财决策、控制投资理财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理财风险。

  4、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理财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投资理财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理财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投资理财已做了充分的评估,基本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承诺:本次进行投资理财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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