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关于更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信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1 年 12 月  31日。

  国信证券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古东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刘瑛女士(简历附后)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周服山先生和刘瑛女士。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附:刘瑛女士简历

  刘瑛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执行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负责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