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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股票。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1年2月25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800人,均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次授予激励对象5,090.825万股股票,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643%。

  4、本次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3期申请解锁,有效期为48个月。

  5、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47元/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邦科技”)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2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在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增设权益238.00万份,同时拟增加激励对象共计117人。公司独立董事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1年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2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80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663.00万份股票期权及2,49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604.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2月25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47元/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2,490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6,604.60万股。其中,有69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365.70万股,有9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48.075万股。

  本次实际授予对象共1,800人,涉及首次授予数量共计5,090.825万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5、相关股份限售期安排的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上市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生猪销售数量”指公司发布的销售情况简报或定期报告的生猪销售数量。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C”、“D”、“E”六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未能解除限售部分不可递延,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四)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及公示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2021年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2,490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6,604.60万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登记过程中,有69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365.70万股,有9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48.075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1,800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90.825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公示情况一致。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7日出具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第000182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3月1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21年3月15日止,正邦科技公司已收到180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激励投资款合计人民币431,192,877.50元(肆亿叁仟壹佰壹拾玖万贰仟捌佰柒拾柒元伍角)。各激励对象以货币出资431,192,877.50元。正邦科技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50,908,25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80,284,627.50元。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2021年2月25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年3月26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以公司2021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2、《验资报告》中的总股本与上表中数据存在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公司2017年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及2018年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2019年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转股所致。

  六、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3,148,599,622股,按最新股本摊薄计算,对公司2019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影响为0.17元。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的管理团队以及核心人才,增强公司凝聚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97,691,372股变更为3,148,599,622股,导致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授予前,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5.17%的股份,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2.14%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76%的股份,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78%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5.56元/股?

  2.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15.45元/股

  3.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3月26日

  4. 本次调整可转债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公开发行了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价格16.09元/股。可转债于2020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正邦转债”,债券代码“128114”。

  2020年9月17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登记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和《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股价格由16.09元/股调整为16.08元/股,生效日期为2020年9月22日。详见公司2020年9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29)。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股价格由16.08元/股调整为16.09元/股,生效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46)。

  2021年1月11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569,908,811股A股的登记手续,新增股份于2月1日上市,根据相关法规和《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股价格由16.09元/股调整为15.55元/股,生效日期为2021年2月1日。详见公司2021年1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021年3月16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5.55元/股调整为15.56元/股,生效日期为2021年3月17日。详见公司2021年3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2021年3月24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可转债价格需要调整。

  一、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1、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根据《业务实施细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等的规定,正邦转债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价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 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2、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2021年3月24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手续,2021年3月26日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上市日。公司以8.47元/股的价格授予1,800名激励对象5,090.82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43%,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A* 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5.56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8.47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1.643%,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15.56+8.47*1.643%)/(1+1.643%)=15.45元/股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56元/股调整为15.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3月26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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