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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7,582,905.94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54,571,176.09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现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17,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若未来在权益分派实施时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

  二、 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9年(上市前)未进行利润分配。为了更好的回馈股东,故在2020年进行半年度补充分红。近三年,公司的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三、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并且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1号)核准,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5.91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20.8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42.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78.0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SZA30210”号《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市场经济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未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其中厨房小电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4年6月30日;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综合用品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2年12月31日;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线上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中山证券出具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40,000万元,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包含8,000万元,下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1号)核准,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5.91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20.8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42.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78.0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SZA30210”号《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070.13万元(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鼎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下同)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

  3.资金来源

  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范围

  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

  (一)新股配售与申购;

  (二)上市公司增发、配股;

  (三)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

  (四)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

  (五)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

  (六)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投资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额度内,根据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情况行使使用权,并领导公司相关团队实施。同时,本投资事项不得影响公司其他正常经营业务的进行。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证券投资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账户管理、资金管理、审批权限、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

  (2)鉴于证券投资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调研以及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投资风险;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监督和检查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实施程序和投资结果;

  (5)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三、须履行的审批程序说明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证券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项的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制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证券投资业务风险。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北鼎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无异议。

  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证券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其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鼎股份”)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所造成的影响,以期公司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三、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和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前述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况。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二) 公司釆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平抑汇率波动对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波动风险之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会与公司预测获得的外汇收入的比例保持在一个比较安全的区间内,以规避客户违约或回款不准的风险。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的相关项目中。

  六、 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 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鼎股份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鼎股份”)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信永中和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服务期为1 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三、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传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帆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4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除下表所列行政监管措施之外,无其他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四、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5、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 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1年4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年4月15日9:15至15:00。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4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3701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37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1年4月14日17: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37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559930

  联系传真:0755-86021261

  电子邮箱:buydeem@crasta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3801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人:牛文娇、车舟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一: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24

  2、投票简称:北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1年4月15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GEORGE MOHAN ZHANG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牛文娇女士、独立董事刘昱熙女士、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陈贤德先生。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1年03月30日(星期二)14: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buydeem@crastal.com。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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