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1-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1-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1-03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临2021-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3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6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 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6日12:00前通过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在线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将于2021年4月6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 在上证e互动网站(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的形式召开,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缓先生、财务总监刘远程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将参加本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6日12:00前通过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6日15:30-16:30通过上证 e互动网站(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电子邮箱:BM@bominel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 e互动网站(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4日
至2021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21年3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如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博敏电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4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
会议联系人:黄晓丹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编:514768
邮箱:BM@bominelec.com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936 公司简称:博敏电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止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6元(含税),按照截至公司年报披露日的总股本及已回购数量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0,469,164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上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秉承“创新连接、沟通世界”的使命,坚持“诚信、责任 | 创新、进取 | 优质、高效 | 人本、共享”的价值观,致力于成为最值得信赖的电子电路供应商及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专业从事高精密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高密度互联HDI板、高频高速板、多层板、刚挠结合板(含挠性电路板)和其他特殊规格板(含:金属基板、厚铜板、超长板等)。公司PCB产品广泛应用服务器、天线、光模块、ICT/通信、移动终端及IOT模块等领域。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对5G云管端、汽车电子和特色产品等高附加价值产品的研发与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产品品质,核心产品领域的收入占比显著提升,目前已逐步形成了以智能终端、数据/通讯、汽车电子、工控医疗为主的多层次化产品应用领域布局。报告期内公司PCB产品类别和应用领域分类占比如下图所示:
在不断扩大印制电路板业务规模的同时,公司通过内生发展与外延并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PCB产业链的延伸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定制化电子器件、模块化产品、微芯器件等高附加价值产品的研发与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产品品质,努力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ERP系统来监控生产过程。公司ERP中包含了生产计划、品质管理、库存管理、销售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设备管理、商业智能、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和采购管理等模块,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保质保量交付。另外,根据订单需求量的大小,计划部可以根据ERP的排产信息及各工序结存及时监控并识别瓶颈工序。在公司产能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时,将部分订单的部分生产环节(如钻孔、压合等)外包给其他有资质的企业完成,公司已建立专业的团队对外协商进行管理,确保外协品质和交期满足客户需求。
2、采购模式
(1)集团设有PCB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采购活动和供应商管理,主要职能包括:搜集行业资讯,审核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及报价合理性,协助各子公司对部分材料及设备进行议价,制定并梳理各子公司采购程序文件,监督各子公司采购工作的执行及日常行为。
(2)各子公司均设有独立的采购部,采购部负责本子公司的原材料、设备、仪器等相关采购工作,公司通过对内建立ERP、OA等系统平台,对外建立供应商门户网,达到供应商管理及采购流程管理的目的。
对于覆铜板、半固化片、油墨等依据市场人员提供的需求信息提前备料,各通用材料、常规材料需依据公司前三个月历史安全库存进行备料,对于非常用规格或型号的原材料则根据客户订单确定耗用情况进行采购。
(3)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供应商评估认证作业指导》、《采购合同管理作业规范》等文件以严格控制公司对供应商的管理及对采购作业规范化。针对不同特性的原材料,公司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采购:针对大宗材料、占额较高材料的采购,与供应商的合作方式均为寄售,以达到不占用公司库存及流动资金的目的;针对难以管控耗用量材料的采购,与供应商合作方式为包线、包尺,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
3、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秉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观念,在公司核心发展领域积极开拓国内外行业标杆客户,与客户构建共赢、共发展的良好合作关系。
根据产业客户需求和公司产品特色,建立以区域营销和产品线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PCB事业群设立营销中心,作为公司对接客户的统一窗口,并按照供-产-销的高效对接机制来安排客户订单生产需求。
公司不断开拓国内外优质客户,不仅在国内华南、华东市场建立销售团队来满足客户需求,并且设立分支机构拓展海外市场。
(1)直销模式:公司与终端品牌客户或OEM、ODM客户签订“产品框架协议”或“质量保证协议”等,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具体销售业务由客户按需向公司发出采购订单,并约定产品规格、销售价格、数量和交期等。
(2)经销模式:经销商在获取终端客户订单后,向公司下达相应订单,公司在接到订单并完成生产后,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550.61万元,同比增长4.35%,实现净利润24,671.35万元,同比增长22.40%。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因素包括主营业务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1、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在宏观环境错综复杂及新冠疫情影响的大背景下,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以“力争成为产业链中核心的价值创造者”的战略目标为指引,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持续专注主业的生产经营和深耕目标行业的标杆客户,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强化产品竞争力。公司各工厂持续强化成本管理,大力推动Cost Down项目,实现降本增效,经营状况保持向好态势,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其中,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产能进一步得到释放,经营稳步向好;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亦同比增长。
2、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864.62万元。
(四)行业情况
素有“电子产品之母”美称的PCB行业是全球电子元件细分产业中产值最大的产业,是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基础产业,而电子信息产业的蓬勃发展又是PCB行业发展的重要助力。
2020年,一场始料未及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而来,打破了中国原有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亦打乱了PCB行业5G发展的进程,加之又受国际贸易打压,对PCB市场和供应链也带来了一定的困扰。近年来,凭借亚洲尤其是中国在劳动力、资源、政策、产业聚集等方面的优势,全球电子制造业产能向中国、中国台湾和韩国等亚洲地区进行转移。随着全球产业中心向亚洲转移,PCB行业呈现以亚洲,尤其是中国大陆为制造中心的新格局。
就2020年整体发展趋势来看,5G仍旧是带动产业经济成长的关键动能。报告期内,上半年得益于国内“新基建”加快建设落地,服务器、网络和通信基础设施领域的订单在第二季度激增,下半年,随着5G、新能源汽车、储能等下游市场的爆发,整个PCB产业链迎来了量价齐升。带来的是HDI技术被更广泛的应用,占有率提升10%,目前市场产能供不应求。根据Prismark2020年Q4报告预计,2020年全球PCB产业产值同比上升6.4%,在需求恢复、产品升级和库存补充的推动下,2021年PCB市场可能将迎来集中爆发,2021年市场预计增长8.6%,从中长期看,PCB产业也将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Prismark预测2020年至2025年全球PCB产值的年复合增长率约为5.8%。(数据来源:Prismark报告)
1、行业特征
PCB行业具有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周期性特征:PCB行业的周期性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随着电子信息产业的不断发展,PCB行业下游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涉及消费电子、通讯设备、汽车电子、医疗电子、工控设备、智能安防、清洁能源、航空航天等众多领域。总体而言,PCB行业受单一行业波动影响较小,宏观经济波动及电子信息产业整体发展状况对行业的影响较大。
(2)季节性特征:PCB行业的季节性特征总体不明显,但由于受到节假日消费及下游客户为应对消费旺季而提前备货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行业内企业下半年的生产和销售规模普遍高于上半年。
(3)区域性:目前,我国PCB产业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电子科技发达、高级人才聚集、产业配套完善的地区。近些年随着劳动力成本上升、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等因素影响,PCB 产业开始逐步向内地产业条件较好的省市转移,尤其是江西、湖北、江苏北部、湖南等经济产业带,中部地区PCB产能呈现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PCB企业的内迁有助于中部地区建立、完善相关产业链,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2、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成立于1994年,深耕PCB行业二十六年,逐步形成当前以HDI板产品为核心的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产品结构布局。公司凭借多年技术积累形成的产品结构优势,始终坚持实施差异化产品竞争战略,形成以HDI产品为核心的产品体系占公司PCB销售额40%以上,且已掌握任意阶HDI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并实现量产的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产品结构布局。公司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百强企业、中国电子电路行业第四届“优秀民族品牌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副理事长单位、深圳市电路板行业协会(SPCA)副会长单位和梅州市印制电路行业协会(MPCA)名誉会长单位。公司在第十九届(2019)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内资PCB企业排名9位;综合PCB企业排名25位。根据Prismark 2019年全球前50大PCB供应商排名显示,公司位列第49名,相关行业排名均相比往年有较大幅度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550.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5%;利润总额28,314.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71.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0%,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727.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0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敏)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博创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智联)、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博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敏)、深圳市鼎泰浩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浩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天恒讯)及其子公司WANTAI INTERNATIONAL 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WANTAI)、深圳市博思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敏)8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八和九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82号”《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于2018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569,73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3.48元,共计募集资金12,9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1,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200万元,已于2018年12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8]3-75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1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69,958,50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已于2020年11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9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为4.34万元。2020年7月30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2.97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后遂将募集专户进行注销。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4,053.77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2,680.15万元,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29.7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5,541.29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4,001.29万元,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为41,54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2018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深圳市鼎泰浩华科技有限公司、华创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于2019年4月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上述银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及2020年7月对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1月12日、11月13日,公司同华创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同华创证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同华创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9日,公司同华创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此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0年12月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万元,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001.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及中介费用”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募集资金用于上述项目,可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经营抗风险能力。
“功率半导体器件的埋嵌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项目内容为关键技术研究,不直接产生利润,不涉及效益测算。但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733.9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目可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满足下游客户新产品升级的需求,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可以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经营抗风险能力。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80.15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博敏电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602号)。2020年12月25日,公司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8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专用专户已分别于2019年12月及2020年7月销户,不存在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博敏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41,54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因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8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2020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因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发行时机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245.49万元,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124,477.52万元。公司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取消了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调低了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
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博敏电子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敏电子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表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致使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特征及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且有重大支出的发展阶段,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对资金需求量较大,需留存收益以保障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57,923,107.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11,012,097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3,192,700股,以507,819,397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30,469,16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2.35%。
公司目前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3,192,7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246,713,503.8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7,110,107.25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0,469,16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业从事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印制电路板制造业,该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的特点,需要持续的资金、设备投入以保证稳定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同行业上市公司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提升印制电路板产能的现象比较普遍,虽然产品细分类别有所差异,但整体都呈现出产能扩张的态势。公司在自身经营过程中需密切关注下游应用领域变动趋势,提前进行技术布局,通过持续资金投入实现效益转换,以不断提高自身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二) 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且有重大支出的发展阶段。随着5G、新能源汽车推进导致PCB产品不断往高技术领域的倾斜,公司需要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提升印制电路板的有效产能,持续优化客户和产品结构,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从事PCB产品生产制造二十余年,专注主业发展,形成了以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为主,集设计、加工、销售、外贸为一体的经营模式,确立了“以技术营销为引导,产业孵化为基础,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提供优质、快捷的产品和服务,力争成为产业链中核心的价值创造者”的战略目标,致力于成为最值得信赖的电子电路供应商和及解决方案提供商。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整体实现较快增长,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强化在印制电路板行业的优势地位,深入推进5G、新能源等领域的战略布局,实施以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江苏博敏二期建设项目等为代表的投资项目,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且在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分红承诺规定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2.35%。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回购股份、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升级改造等以保障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和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制定,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