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18年7月27日,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82号),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浩翔”)、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柒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汪琦、陈羲、共青城源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源翔”)和共青城建融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天恒讯”)100%股权。
2018年8月2日,君天恒讯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7)。
二、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约定
1、盈利补偿的条件
公司与共青城浩翔、共青城源翔和袁岚、韩乐权于2017年11月28日签订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共青城浩翔和共青城源翔承诺:君天恒讯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含期间资金的存款、理财等收益)所产生的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11,250万和14,063万元;君天恒讯在盈利承诺期间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盈利数应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盈利数的95%。若未达到约定的承诺条件,则共青城浩翔和共青城源翔将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逐年承担相应补偿义务,袁岚、韩乐权承担连带责任。
2019年9月16日,共青城浩翔和共青城源翔和袁岚、韩乐权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重组承诺业绩的补充承诺》(以下简称“《补充承诺》”),共青城浩翔和共青城源翔承诺如果君天恒讯在2019年度、2020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盈利数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盈利数的95%及以上(含95%),但在扣减按上市公司2018年会计估计变更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测算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后,若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盈利数,则共青城浩翔和共青城源翔承诺将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2018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影响的盈利金额(以下简称“坏账计提影响金额”),袁岚、韩乐权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2、 盈利补偿的方式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盈利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加现金支付方式。如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博敏电子股份不足以完全补偿的,不足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向博敏电子支付,袁岚、韩乐权承担连带责任。共青城浩翔和共青城源翔分别按其一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金额(包括现金和股票金额,下同)占其双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合计交易对价金额的比例向博敏电子承担盈利补偿义务,即各业绩承诺方当年度盈利补偿金额=当年度盈利补偿金额×该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合计对价。
《补充承诺》约定的盈利补偿为现金补偿。
3、 盈利补偿金额的计算
(1) 当期应补偿股份总数=(截至当期期末目标公司累积承诺盈利数-截至当期期末目标公司累积实际盈利数)÷盈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承诺盈利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往期已补偿的股份数。
如当年应补偿股份总数小于0,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数不退回。
(2) 如业绩承诺方根据上述第2条的约定需要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偿的,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目标公司累积承诺盈利数-截至当期期末目标公司累积实际盈利数)÷盈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承诺盈利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额。
(3) 按《补充承诺》约定进行补偿的金额为2018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影响的盈利金额。
4、 减值测试补偿
(1)减值测试
自盈利承诺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博敏电子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应剔除盈利承诺期间目标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等的影响。
(2)减值补偿的条件与方式
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就盈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就盈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方已补偿现金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博敏电子股份向博敏电子进行补偿,如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不足以完全补偿的,不足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向博敏电子支付,袁岚、韩乐权对此全部承担连带责任。
各业绩承诺方按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金额占其双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合计交易对价金额的比例向博敏电子承担减值补偿义务,即各业绩承诺方减值补偿金额=减值补偿金额×该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合计对价。
(3)减值补偿金额的计算
减值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就盈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就盈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方已补偿现金金额)÷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如业绩承诺方根据“(2)减值补偿的条件与方式”的约定需要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偿的,应补偿现金金额=(减值补偿股份数-可以股份支付的减值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
三、君天恒讯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3-77号”、“天健审〔2020〕3-297号”、“天健审〔2021〕3-124 号”),君天恒讯2018-2020年三年的实际业绩分别为9,850.16万元、11,463.16万元和13,290.94万元,三年实际累计业绩34,604.26万元,完成了承诺的累计业绩金额34,313.00万元。超出业绩的50%合计1,456,280.23元将奖励给君天恒讯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补充承诺》,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测算:君天恒讯按其原来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将计提2018-2020年三年累计坏账准备8,104,242.34元,因此共青城浩翔、共青城源翔应以现金方式补足8,104,242.34元给公司,袁岚、韩乐权承诺承担连带责任。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等的影响,君天恒讯部分客户的销售订单有所放缓,使得其经营业绩的增长略低于预期。
四、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补偿承诺》的约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测算:共青城浩翔和共青城源翔需以现金向公司补偿8,104,242.34元,袁岚、韩乐权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将按照《补充承诺》的相关约定,督促业绩承诺方尽快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上述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如有新的进展,公司将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将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为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下同)新增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议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265.43万元。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将在实际签署担保协议时,落实相关反担保措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可在额度内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协议。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资金池、网络供应链业务等业务,申请授信额度的条件为各合作银行认可的抵/质押物、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含全资子或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2021年度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为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下同)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敏”)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公司接受深圳博敏的担保总额不超过5.88亿元,上述额度可视需要进行互相调配。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2亿元,公司接受江苏博敏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52亿元,上述额度可视需要进行互相调配。
3、公司接受深圳博敏和江苏博敏共同担保总额不超过9.8亿元。
4、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天恒讯”)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注1: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资子公司的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控股子公司的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公司对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注2: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徐缓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双面、多层、柔性、高频、HDI印刷电路板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电路板表面元件贴片、封装;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不动产及机器设备租赁;软件的设计、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网络通讯科技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低压电器生产、加工、销售;电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博敏电子资产总额为556,375.62万元,负债总额为206,221.3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79,890.2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4,056.91万元,净资产为350,154.24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278,550.61万元,净利润为24,671.3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东区龙王庙工业区23栋101、21栋、22栋、23栋
法定代表人:谢小梅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软、硬件及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技术服务;电子电路系统、电子部件及整机的设计、研发、销售、服务;印制电路板的设计、研发、销售、服务;印制电路板元器件的销售、技术服务;电子材料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部件及整机、印制电路板的制造;电子材料的制造;印制电路板元器件的贴装、封装。电子电路系统、电子部件及整机的制造;印制电路板的制造;印制电路板元器件的贴装、封装;电子材料的制造。
深圳博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博敏资产总额为48,383.65万元,负债总额为32,447.5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2,803.9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1,204.93万元,净资产为15,936.0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8,084.45万元,净利润为323.3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3、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永圣路9号
法定代表人:徐缓
经营范围:高端印制电路板(高多层PCB板、任意阶HDI、刚柔FPC)、新型电子元器件、传感器、物联网RFID天线、SIP一体化集成器件、半导体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博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8.57%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博敏持有其1.43%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博敏资产总额为158,330.41万元,负债总额为75,203.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1515.4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9,655.88万元,净资产为83,127.4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8,887.18万元,净利润为9,010.8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4、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19层1903C
法定代表人:袁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半导体集成电路(IC)、电子元器件、发光二极管、电脑及周边设备、开关电源集成电路(IC)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空调、制冷设备、清洗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购销;矿产品购销;通用设备、泵及液体提升机、液体气体过滤、净化机械的技术开发与购销;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得到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空调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空调、制冷设备、清洗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的维修;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矿产品开采;矿产品加工。
君天恒讯为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君天恒讯资产总额为48,911.71万元,负债总额为6,478.0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478.06万元,净资产为42,433.6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0,229.60万元,净利润为13,908.5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与有关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的授权系考虑到被担保对象皆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且公司及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实行的是集团化管理,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由公司统一核定、统一使用,子公司如果有资金需求,公司将合理安排融资金额和担保方式。公司将通过网银系统,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归集,同时加强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控制,确保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8,732.25万元(除上市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的担保外,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6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4,338.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65%。(不含本次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3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信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1-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1-034)》。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临2021-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是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且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本委托理财均拟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会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限定的委托理财范围、额度、期限等要求执行;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对理财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谨慎决策。公司主要选择购买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可有效避免理财产品因政策性、操作性等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均无须提供履约担保,且购买的均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风险程度低。
2、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有影响力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及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7.07%,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拟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委托理财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9.74%,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二)会计处理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股东获得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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