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733,761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2.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3,716.59万元,扣除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232.95万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4,194.0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289.60万元。2019年3月27日,主承销商长江证券将募集资金净额181,289.60万元及用于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募集资金4,194.03万元,合计185,483.63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12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止2020年6月末,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为银行理财产品,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和资金投向
农业银行武义支行:“汇利丰”2021年447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主要条款
(2)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预先确定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农业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0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252,379.16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9月末货币资金的0.9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含本次)本金余额为67,160万元,占公司2020年9月末货币资金的26.6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或“货币资金”;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列报于“货币资金”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息收入”。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具体表现为:银行保证本金,但不保证具体收益率,实际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确定风险;公司无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权利,在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不得提前支取,可能导致公司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产品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的上升而提高,公司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并实施好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9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含本次)的情况
(一)前次披露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告日至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回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含本次)的总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均为2019年数据(经审计)。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产品为外币存款,购买本金为2,000万美元,预期收益为5.37万美元,人民币金额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1年3月24日人民币/美元汇率中间价6.5228计算得出,并将随汇率波动而变化。
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为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和资金投向
1、宁波银行金华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18020产品
(1)合同主要条款
(2)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产品。
2、宁波银行金华分行:存利盈B款
(1)合同主要条款
(2)资金投向:存利盈B款外币存款。
3、兴业银行义乌分行: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1)合同主要条款
(2)资金投向:①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②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包含永续中票)、企业债、公司债(包含可续期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包括二级资本债)、证金债、可转换债券、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等;③投资于上述固定收益类资产的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募基金、基金公司或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等;④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工具:国债期货、利率互换、债券借贷;⑤其他风险不高于前述资产的资产。本产品投资的信用债券主体或债项评级达到AA级(含)以上。其中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产品总资产的80%;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不低于理财资产净值的5%;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本产品总资产不超过净资产的140%;如果法律法规对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4、浙商证券:浙商证券汇银308号固定收益凭证
(1)合同主要条款
(2)资金投向:主要用于补充浙商证券营运资金。
5、兴业银行义乌分行: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购买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
产品起息日:2021年2月8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5月8日
期限:89天
协议签署日:2021年2月7日
合同主要条款的其他内容和资金投向同上“3、兴业银行义乌分行: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6、浦发银行金华分行:公司专属-悦盈利之6个月定开型V款
(1)合同主要条款
(2)资金投向:①固定收益类资产占比≥80%,包括现金、存款、存放同业、拆借、回购、货币基金、同业借款、债券借贷;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项目收益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永续债、次级债、可转债、可交换债等符合监管认定标准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券商及其资管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公司及其资管公司资管计划、保险公司及其资管公司资管计划、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公司资管计划(各类计划投资于前述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纯债型公募基金;信托计划(投资方向为债券等标准化资产或信托贷款、应收账款、委托债权、股票质押式回购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②衍生品类资产占比≤20%,包括利率、信用等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期货、利率互换、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
7、中信银行武义支行: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周期63天理财产品
(1)合同主要条款
(2)资金投向:货币市场类,包括现金、存款、货币基金、质押式回购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固定收益类,包括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基金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包括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基金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委托债权投资、人民币利率互换、人民币利率远期、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国债期货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其中,货币市场类和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30-100%,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资产等投资比例为0-70%。
8、农业银行武义支行:“汇利丰”2021年第447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主要条款
(2)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自有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专项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宁波银行、兴业银行、浙商证券、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0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252,379.16万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为56,046万元,占公司2020年9月末货币资金的22.2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含本次)本金余额为120,246万元,占公司2020年9月末货币资金的47.64%。
根据公司现金流及货币资金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或“货币资金”;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列报于“货币资金”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息收入”。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本金及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提前终止或延迟兑付等风险,具体表现为:银行不保证具体收益率,实际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部分产品为非保本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工具贬值或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有可能造成该产品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公司无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权利,在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不得提前支取,可能导致公司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产品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的上升而提高,公司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产品提前终止,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收益;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巨额赎回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延迟兑付的风险;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并实施好各项风险防控措施。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含本次)的情况
(一)前次披露自有资金理财至今,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理财收回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产品为外币存款,购买本金为2,000万美元,到期收益为15.13万美元,人民币金额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1年3月24日人民币/美元汇率中间价6.5228计算得出。
注2:公司拟继续买入本产品,产品到期后自动进入下一封闭期,本次到期收益暂未结算,将与下一封闭期产生的收益连同本金共同在下一开放日收回。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含本次)的总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产品为外币存款,购买本金为2,000万美元,到期收益为15.13万美元,人民币金额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1年3月24日人民币/美元汇率中间价6.5228计算得出,并将随汇率波动而变化。
注2:公司拟继续买入本产品,产品到期后自动进入下一封闭期,本次到期收益暂未结算,将与下一封闭期产生的收益连同本金共同在下一开放日收回。
注3:本产品为外币存款,购买本金为2,000万美元,人民币金额计算同注1。
注4: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均为2019年数据(经审计)。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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