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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65                                公司简称:福成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度末总股本818,700,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81,870,095.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于2004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业为肉牛养殖屠宰及食品加工。为完善食品加工产业链条,公司在2013年12月通过并购增加福成餐饮,形成肉牛养殖+屠宰+食品加工+餐饮一体化的业务,逐渐形成综合性“中央厨房”为主业的经营模式。公司定位为综合性食品加工企业,产品链条中有中餐、西餐、面食、烘焙、速食、乳品等系列生产线产品。

  公司经营模式分为B、C端业务,线上和线下结合。公司食品加工以客户为导向,OEM代工兼自主产品开发,公司凭借多样化的产品类别与良好的品牌效应,与王老吉、全家连锁、宜家、麦当劳、西贝、航食、东方豪客、绿茶连锁等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长久稳固的合作关系,更在京东打造出系列产品的自营店铺,一路确保了公司的稳健发展;餐饮服务的经营模式是以引领营养健康消费、服务大众为宗旨,从管控品质出发全部采取直营店经营。

  公司于2015年通过定增方式收购大股东旗下三河灵山宝塔陵园,2018年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三河灵山宝塔陵园位于北京大七环与京秦高速交汇口,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给京津冀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标的和服务条件。

  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是业务结构优化,完善品质,创新管理,升级服务。公司在食品加工行业经过多年深耕细作,具备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同时在资本市场平台具备市场先机优势,为公司开展资本运作及直接融资都具备充分条件。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清晰,发展思路明确,会更加夯实“中央厨房”食品加工和殡葬陵园生命文化的双主业格局,共同促进和互相支撑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由于公司行业跨度较大,分别进行行业说明如下:

  (一)食品加工业

  根据《全国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2013-2020年)》数据:2010年,我国人均牛羊肉消费量分别为4.87公斤和3.01公斤,均比2005年增长12%,年均增长2.3%。目前,我国人均羊肉消费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倍;人均牛肉消费量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1%。2020年全国人均牛肉、羊肉消费量为5.49公斤和3.46公斤,分别比2015年增加0.3公斤和0.23公斤,年均增长1.13%和1.39%。按照2020年全国14.5亿人口测算,牛肉消费需求总量由2015年的721万吨增加为796万吨,增加75万吨;羊肉消费需求总量由2015年的450万吨增为502万吨,增加52万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消费主力生活节奏加快,消费者对食品尤其是肉及肉制品的品质要求有了更多的期望,方便、快捷、营养健康的创新食用产品正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

  公司的食品加工产业立足于京津冀,服务全中国,以做好百姓的后厨房为宗旨,稳健发展趋势向好,经过多年深耕食品领域,形成了显著的规模效应。在食品加工环节,公司积极与中国农业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企业在该领域的综合实力,并成功成为“军民融合促进会副会长单位”,光荣地承担起了为中国人民子弟兵食品安全保驾护航的重任。

  (二)餐饮服务行业

  近几年,我国餐饮业不断转型调整,逐步回归大众市场。餐饮服务行业作为市场客户端,受经济景气度影响较大,中式餐饮追求口味变化,呈现品牌属地化竞争特点。餐饮门店每隔几年进行环境升级改造,同时也受人工成本影响,管控费用也需要不断努力方见成效。

  (三)殡葬服务行业

  殡葬服务行业是公司近几年新增业务,其属地特征较为明显,与行业紧密关联的讯息主要是死亡率、火化率等指标。宝塔陵园紧邻北京,受惠于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建设较为规范,环境较好,潜在客户群体庞大。湖南天德福地陵园地处韶山,人文、地理、环境优势较好,受当地政策扶持。

  殡葬行业目前各地区在经营性墓地权限下放和权限运用方面尚存差异,2018年9月,民政部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坚决打击违法兴建殡葬设施行为,有效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对依法合规经营的殡葬业务属于长期利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2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37%。公司总资产25.30亿元,较期初减少7.61%,净资产20.41亿元,较期初减少0.1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在编制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规定。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于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收入计量原则:(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1)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2) 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公司销售服务/提供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产出的服务或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主体包括: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高生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    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业务资质: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020年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0年年度为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256万元

  2020年年度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年度年末数:646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万从新):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职业,201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建西):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职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向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201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16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与上一期下降15.38%。2021 年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 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有关费用授权董事长协商处理。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聘约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客观、公允的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请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1年3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费用的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不再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河福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控股”)出资参与设立深圳市福成和辉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并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于2016年6月14日办理完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设立规模为10亿元,其中公司拟出资4.5亿元,占比45%,深圳市和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占比1%,其他合伙人出资5.4亿元,占比54%。基金期限为5+2年,即基金封闭期为5年,必要时可以延展2年,用于处置到期未退出项目。

  二、基金进展及投资项目情况

  1、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7亿元,其中福成控股出资1.85亿元,占出资比例的50%;2019年11月,福成控股通过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取得400万元分红款。

  2、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投资的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和宜兴龙墅公墓有限公司后,目前尚无实质性进展。

  三、基金后续安排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无法就合伙企业延长经营期限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合伙企业应立即进行解散清算。公司下属子公司福成控股作为第一大合伙人,决定对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于2021年6月13日到期后不再延期,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主要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务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执行新会计准则不会影响以前年度损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7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园区福成工业园生物科技北楼一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7日

  至2021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和后续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9、12、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福成、李高生、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26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17:00)

  3、登记电话或者邮箱:

  电话:010-61595607      邮箱:Fortune600965@163.com

  邮编:065201            联系人:李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入场。

  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14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3月24日,公司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7人,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关联董事李高生先生、李良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永证审字[2021]第110005号),确认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758,506.49元,加期调整后初未分配利润809,809,477.0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923,981.61元,扣除本年度内公司分配2019年度现金红利122,805,143.25元,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87,838,858.65元。

  公司拟以2020年度末总股本818,700,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81,870,095.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关于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进行补偿的议案》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京永审字(2021)第148009号审计报告记载,天德福地陵园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803,386.81元,未完成公司与天德福地陵园及原股东协议中约定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20万元的业绩承诺,根据约定应补偿给公司的金额为35,193,184.98元,并依据相关政策规定计入公司2020年度营业外收入。

  根据公司与天德福地陵园原股东签订的增资及股权转让协,公司将按相关约定收取现金补偿或由原股东无偿转让部分股权的方式收回补偿金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关于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不再延期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不再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关于出售闲置土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关于出售闲置土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李高生先生、李良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李良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李高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拟推选李良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会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8、审议《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一名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李高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同意吴学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审议《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4月27日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园区福成工业园生物科技北楼一层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第1、2、3、4、5、6、7、8、9、10、11、13、15、18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个人简历

  李良:男,汉族,中国国籍,1991年生,大学本科学历。2019年5月17日至今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秦皇岛市泃燕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兴隆县瑞良门窗生产安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三河金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4月至今任三河市和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三河福成酿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大厂万福盛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廊坊鼎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三河市泊利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任大厂回族自治县润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良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高生之子、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吴学成:男,汉族,中国国籍,1983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兼销售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学成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对上市公司构成暂时的依赖,但不构成对关联方的永久依赖。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高生、李良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严重的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0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2、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3、 公司向关联租赁情况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二、预计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向关联方预计采购商品情况表

  

  2、公司向关联方预计销售商品情况表

  

  3、公司向关联方预计租赁情况表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三河福成酿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良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注册地址:三河市高楼镇高庙村北侧

  主营业务:白酒酿造、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河北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注册资本:14050万元

  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哈路北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二手房屋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家装设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福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注册资本:伍亿元

  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102国道北侧

  主营业务:特大型餐馆、宾馆,桑拿浴,浴室,足浴,室内游泳馆,卡拉OK歌厅,体育馆、酒。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三河福成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雪莲

  注册资本:19871.5970万元

  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昌路东侧

  主营业务:卷烟,蔬菜、水果、花卉、日用百货、家居饰品、针织、鞋帽、服装、箱包、文体用品;五金、家用电器、摄影器材、手机及配件、钟表及修理、灯饰、黄金珠宝首饰及加工、工艺礼品、洗衣、化妆品、计生用品、出租柜台;婚纱摄影、玉器及加工;钢筋、水泥及建筑材料。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李高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10821970********

  住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大街福成御苑

  通讯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大街福成御苑

  通讯方式:010-6159001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6、三河市润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镇京哈公路南小胡庄中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的企业。

  7、三河市润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高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食品城

  主营业务:以企业自有资金向农户、个体工商户、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的企业。

  8、三河市泰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雪莲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昌路东侧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9、三河市和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三河市高楼镇燕灵路南侧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一类机动车维修;销售:汽车配件、汽车装饰品;汽车救援;汽车咨询及相关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0、三河市福成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依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东环路东侧、金岭源公司南侧综合楼房A23号1层

  主营业务:网上批发及零售:预包装食品、速冻食品、畜禽(牛)产品、粮油、农产品、水产品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酒水饮料、乳制品、初级农产品、水果蔬菜;上述商品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委托加工;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与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11、三河市晟良门窗生产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健

  注册资本:22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高楼镇小崔各庄村福成路东侧、河界南侧

  主营业务:断桥铝门窗、塑钢门窗、安全防盗门、防火门、钢质入户门、楼宇单元门、玻璃、玻璃幕墙、铁艺护栏生产、安装、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12、三河市金天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王树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三河市高楼镇黄辛庄村

  主营业务:苗木种植、销售;绿色有机农作物种植,有机蔬菜、水果种植;养殖生产技术服务、科技培训、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控股的合作社。

  四、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公司根据牛肉系列产品、肉制品和牛奶制品的市场行情和产品品种、市场销售情况、产品成本等因素确定产品统一的市场价格对外销售;餐饮门店的房屋租赁价格按照地区类别、不同地块的同类标准参照执行。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白酒是公司餐饮业的正常业务范畴,是双方为了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行为,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过度依赖的影响;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本公司的产品,是供需双方的自主行为,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价格,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进行经营及办公,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决定双方的权益,房屋的租赁价格按照地区类别、不同地块的同类标准参照执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金额在预计范围,在公司同类交易金额中所占比例很小,交易定价客观、公允,符合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内容和关联交易金额是依据2020年度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的发展计划做出的,定价依据和原则未变,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关联交易额度。请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2020年度末总股本818,700,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永证审字[2021]第110005号),确认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758,506.49元,加期调整后初未分配利润809,809,477.0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923,981.61元,扣除本年度内公司分配2019年度现金红利122,805,143.25元,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87,838,858.65元。

  公司拟以2020年度末总股本818,700,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81,870,095.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预案尚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月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兼顾了公司发展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对公司和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我们同意该预案。请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财务部门2020年资金使用状况和2021年财务资金预算,确定2020年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 认购理财产品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可循环使用;

  (3)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4) 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2、决议有效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用周转资金的情况下,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实施方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管理层可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购买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投资或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投资标的为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将充分考虑本金的保证性,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辞职的事项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高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高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李高生先生的辞职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李高生先生自2014年8月28日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高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56,73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本次辞任后,李高生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将继续遵守相关股份管理规定。

  二、关于变更董事长及总经理的事项

  经公司董事长李高生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良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选举李良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会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李良先生自大学毕业以来,一直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备金融、投资、贸易、物流、食品等相关行业从业经历,具有优秀的企业管理能力、良好的职业素养,对维护企业稳定与健康发展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李良先生个人简历

  李良:男,汉族,中国国籍,1991年生,大学本科学历。2019年5月17日至今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秦皇岛市泃燕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兴隆县瑞良门窗生产安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三河金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4月至今任三河市和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三河福成酿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大厂万福盛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廊坊鼎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三河市泊利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任大厂回族自治县润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良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高生之子、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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