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2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上午9:15至2021年3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三号干渠桥以北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前方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0,807,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323%。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2,050,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87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57,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5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711,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3%。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63,755,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957%;反对6,660,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593%;弃权39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58,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769%;反对6,660,0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5804%;弃权39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27%。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63,755,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957%;反对6,716,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800%;弃权3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58,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769%;反对6,716,0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1571%;弃权33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61%。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63,747,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927%;反对6,817,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173%;弃权24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50,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945%;反对6,817,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981%;弃权24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074%。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63,739,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97%;反对6,825,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204%;弃权24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42,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101%;反对6,825,3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2826%;弃权24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074%。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63,747,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927%;反对6,817,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173%;弃权24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50,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945%;反对6,817,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981%;弃权24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074%。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63,747,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927%;反对6,817,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173%;弃权24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50,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945%;反对6,817,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981%;弃权24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07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263,739,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97%;反对6,881,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10%;弃权18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42,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101%;反对6,881,3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8592%;弃权18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07%。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263,739,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97%;反对6,881,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10%;弃权18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42,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101%;反对6,881,3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8592%;弃权18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07%。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车佳美、高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