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1年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金额不超过8,731.16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上年度的实际发生额合计为5,639.38万元。
本次预计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方健宁先生、潘源舟先生、孙芳伟先生因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回避表决。与参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郑炳旭先生因任宏大君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本事项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需回避表决;与参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因任宏大君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下述关联交易计划,因年度市场环境及生产量的变化,关联交易总额会在15%幅度内变化。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环保)
1、基本情况: 广东环保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出资者的代表,成立于2000年8月23日,注册资本为154,620.48万元,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号32楼,法定代表人为黄敦新,经营范围:资产经营与管理;组织资产重组、优化配置;项目投资、经营及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教育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及职业培训);房屋租赁服务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业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以及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99,819,173股所有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6.66%。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广业云硫)
1、基本情况: 广业云硫成立于2011年2月25日,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住所为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星岩四路51号四楼(硫铁矿集团办公楼内)。法定代表人为黄新强。主营业务为:露天开采、加工、销售:硫铁矿;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运、搬运装卸;生产、销售:过磷酸钙;加工、销售:铁精矿;货物进出口。乙级工程测量、乙级地籍测绘、乙级房产测绘;计量检定服务;尾矿库运营;硫铁矿废石和尾砂综合利用;销售:石料、碎石、石渣、矿渣粉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 广东广业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广业石油)
1、基本情况:广业石油成立于2000年6月30日,注册资本12800万元,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25层、2404房,法定代表人为贝朝文,主营业务为: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燃气经营;润滑油批发;白油销售;粗白油销售;沥青及其制品销售;汽车清洗服务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东机电设备)
1、基本情况:广东机电设备成立于1985年3月3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一楼,法定代表人为张朝阳。主营业务为:承接工程招标代理、国际招标业务、中央投资项目代理、政府采购代理、药品招标代理;组织机电设备招标、竞卖、审批、审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代购、调拨中标企业中标项目所需:金属结构及构件、普通机械,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元件、五金、农林牧机械;机电设备招标技术咨询。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云硫集团)
1、基本情况:云硫集团成立于1988年1月1日,注册资本为56,492.2343万元,住所为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星岩四路51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富华,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聚合硫酸铁、钛白粉;国内贸易;普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丙级设计、施工、勘查;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出租服务;物业管理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六)广东广业开元科技有限公司(广业开元)
1、基本情况:广业开元成立于2015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六2001,法定代表人为梁伟卓。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零售;机器人销售;机器人系统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软件批发;计算机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智能机器销售;软件零售;智能机器系统销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软件开发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七)广东省广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广业培训学院)
1、基本情况:广业培训学院成立于2014年9月15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号401房,法定代表人为李铁瑛。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及咨询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管理培训与咨询;人才交流与推荐;学术交流与信息咨询;产、学、研课题研究;教育产品开发、销售;教育投资。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资控股的下属企业。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八)宏大君合科技有限公司(宏大君合)
1、基本情况:宏大君合成立于2017年9月2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为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A3716(仅限办公用途)(JM),法定代表人为郭伟明。主营业务为航天科技知识的推广;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明华公司持有宏大君合49%股权,且公司的董事长郑炳旭在宏大君合任董事职务,因此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及子公司长期合作,履约能力强,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21年度关联采购、销售计划依据本公司的经营及生产计划编制;租赁计划依据已签订的租赁协议编制。
定价政策和依据均以市场价为原则协议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
2、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且并未占用公司资金和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双方均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
3、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2021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1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4日,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获股东大会授权之日起一年。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保证资金使用连续性,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三)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有关规定,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四)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30亿元的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将优先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理财,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1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变更有关的会计政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787.14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度。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1)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单项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上述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政策,2020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1,068.68万元、1,391.74万元。
(2) 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商业承兑汇票,按单项评估信用风险,有客观证据表明预期其将会发生减值的,预期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度公司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46.62万元。
(3) 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2020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9.13万元。
(4) 固定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0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35.73万元。
(5) 合同资产
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0年度公司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35.24万元。
三、大额单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与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签的工程施工合同,公司负责大石头露天煤矿基建期基础设施工程、大石头露天煤矿常温区及高温区域岩石剥离施工工程以及其他应业主要求的爆破工程。
2020年1月,受宁夏地区环保政策影响,该项目处于临时关停状态,公司认为该项目的款项回收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出于谨慎性的会计原则,公司对该项目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单项计提比例为70%,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为17,520.01万元。
公司就与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对方支付工程款及相关费用合计286,182,719.63元。公司已于2020年8月3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目前,该诉讼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事项全部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0年度营业利润13,787.14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2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炳旭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丽娟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国文先生;独立董事谢青先生;保荐代表人王国威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1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49,412,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的三大业务板块为矿山工程服务、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与销售以及防务装备,为客户提供民爆器材产品(含现场混装)、矿山基建剥离、矿井建设、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同时研发并销售导弹武器系统、智能弹药装备及单兵作战装备等产品。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目前,公司已形成“国有控股、管理层参股”的股权架构,并维持“国有企业+民营思维”的经营模式,秉承“崇德崇新、向上向善,艰苦奋斗、共创共赢,客户第一、价值至上”的企业价值观,经过多年的专业经营及产业布局转型升级,公司成功打造了以爆破技术为核心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已在矿山开采领域发展成为我国整体爆破方案设计能力最强,爆破技术最先进、服务内容最齐全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之一。此外,公司重点发展防务装备板块,公司以明华公司为实施平台,升级和拓展系列化产品,孵化多个前瞻性军工项目研发平台,取得了不少阶段性进展,增速迅猛。
(1)矿山工程服务
矿山工程服务是公司传统产业之一,是公司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拥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营业性一级资质等工程施工资质,且拥有齐全的矿山服务产业链。按照开采方式的不同,公司矿山工程服务业务分为露天矿山开采服务及地下矿山开采服务两大类。露天开采业务主要是为国内大中型矿山业主提供工程服务,包括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开采服务的矿种涉及煤矿、多金属矿、铁矿、石灰石矿等;地下矿山服务主要是为大中型地下矿山业主提供矿建工程建设、设备安装以及采矿工程服务,矿种涉及有色金属、煤矿、铁矿等。
近年来,公司矿服板块业务收入连续增长,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受供给侧改革的影响,矿山企业集中度在提升,带动矿服板块业务的提升;二是公司秉承“大客户、大项目”的战略,重点项目产值及项目毛利完成较好,且公司重点梳理并加大三项资产清收工作,业绩稳定有保障;三是一带一路带来的海外矿服订单增加。
为统筹矿服业务,整合优质资源,报告期内,公司矿服板块进行了内部整合,公司逐步将公司矿服板块企业的股权注入至宏大工程集团,通过内部整合(品牌、资源的整合)及市场开拓,迅速提升集团整体实力和品牌影响力;通过集团管控模式,进一步提升细分市场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募资17.68亿元,募集资金用于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完成,有助于公司矿服板块的发展,并通过释放了一部分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反哺防务装备板块和民爆业务的扩张和发展,促进公司三大业务板块的共同发展。
(2)民爆器材生产与销售
民爆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是公司传统产业,是公司矿山工程服务的上游环节,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火索、工业导爆索等,总体上,民爆品种涉及炸药、起爆器材两大类品种。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水利水电、交通建设、城市改造、地质勘探、爆炸加工及国防建设等领域。民爆板块业务现金流好,毛利率较高,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和优质的利润,且业务回款情况良好,是公司盈利质量较强的一个业务板块。民爆业务与矿服业务有较高的协同性,在众多领域中,矿山开采是民爆器材最为重要的应用领域,民爆器材在该领域的消耗量占总消耗量的70%以上,其余在基建、铁路、道路、水利、建筑等领域也广泛使用。公司致力于推行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通过技术及服务模式创新为客户提供“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服务。
民爆板块具有牌照性和区域性的特殊属性,行业壁垒较高。近年来,公司通过行业整合获得了民爆业务的明显增长。目前,公司已完成广东省内8家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中7家的整合工作,并以宏大民爆集团为平台,将公司持有的各家从事民爆器材生产、民爆器材销售企业的股权注入至民爆集团,从而整合各民爆生产、流通企业资源,通过多方资源共享,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内蒙古日盛民爆集团有限公司51%的股权,新增炸药产能6.4万吨,使得公司在全国民爆行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证产能33万吨,位居全国前列,其中广东省内合计持有产能13.4万吨;广东省外合计产能19.6万吨。
(3)防务装备
防务装备业是一个国家制造业的基础,同时也代表着制造业的发展水平。它不仅关系到国防安全,而且代表着科创实力、制造能力和综合国力,主要包含六大下属领域:武器、核、航空、航天、军事电子和船舶。公司防务装备业务所处的细分行业为武器装备制造业,即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武器装备制造是国防科技工业的基础,历来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
防务装备业务板块是公司的战略转型重点板块,也是公司近年来大力发展的板块,随着公司在该板块的投入不断增加,公司防务装备板块取得了不少阶段性进展,增速迅猛。公司子公司明华公司是全国十四家地方重点保军企业之一,也是广东省唯一一家地方保军企业,拥有军工“三证”,是业界资质最健全、资质等级最高的省属军工企业之一。公司以明华公司为平台,布局了国内市场及国际市场这两大市场。国内市场产品布局包含传统弹药产品、智能弹药产品、单兵智能装备及其他产品。报告期内,明华公司签署了多个重要订单,公司传统防务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提升明显,实现营业收入5.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47%;实现净利润5,942.28万元,较上年同期2,759.28万元,增幅115.36%。国际市场产品目前主要为公司自主研制的HD-1及JK项目。目前,公司通过军贸公司正在进行HD-1项目及JK项目的商务洽谈工作,也在按计划稳步推进项目的其他各项工作。
2、公司民爆器材生产及销售行业分析
(1)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及产品政策
由于民爆器材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其生产及流通环节均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民爆行业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等。报告期内,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信部也印发了《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扎实做好民爆行业储存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通知》,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梳理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监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等11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评审,并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特别是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订。此外,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和宏大股份公司工作要求,宏大民爆集团制定并执行《“新冠肺炎”防控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复工复产方案》和《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持续落实各项防疫管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下安全生产工作。
(2)行业及公司民爆业务总体情况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度民爆行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020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稳中向好,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低迷,下半年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在国内大的经济背景带动下,主要经济指标逐步好转,行业经济运行有序恢复,生产企业主要指标稳定增长,生产总值同比增长约1%。2020年,民爆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9.44亿元,同比增长12.20%,其中生产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52.91亿元,同比增长11.60%;销售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6.53亿元,同比增长12.61%。报告期内,民爆生产企业工业炸药年产、销量分别为448.18万吨和448.08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64%和1.53%;生产企业工业雷管年产、销量分别为9.56亿发和9.72亿发,同比分别下降12.85%和11.65%。
公司目前在证产能遍布全国各地,包括广东、辽宁、内蒙古、黑龙江、西藏、新疆等地区。其中公司在广东省拥有的工业炸药产能最多。报告期内,公司的工业炸药产能利用率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提升,总体产能利用率为87.52%。
(3)行业上下游情况分析
民爆行业的上游主要为生产所需的硝酸铵、乳化剂和油性材料等原材料供应行业,上述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民爆生产企业的利润会造成直接影响。其中硝酸铵为工业炸药最主要的原材料,其价格的波动对民爆器材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近两年硝酸铵价格逐渐趋于稳定,总体呈年初年末高、年中低的价格走势。2020年,硝酸铵全年均价为1969元/吨,比2019年下降1.75%,原材料价格的下跌略微提升了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
民爆行业下游则主要面向基础设施建设及资源开采等行业需求,其中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这三类矿山的开采占民爆产品销售总量的70%以上,因此,民爆及矿服行业具有协同性,相关产业政策和运行情况的变化直接影响民爆行业的运行态势。我国矿山制造业近年来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同时国家进一步加强对矿山的整顿和调整。对于新项目的审批也越来越严格,通过审批的项目以规模大、环评达标的为主。因此,公司的矿服战略也是围绕“大客户,大项目”展开,矿服板块近年来效益良好,业绩也呈现稳步向上的态势。
(4)公司安全管理情况
2020年,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公司的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做好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全年共开展了368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问题共1378项,整改完成1378项安全隐患及问题,整改率100%;开展“工作场所和责任区域安全生产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专项工作,逐步推进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时更新《企业工作场所和责任区域较大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统计台账》,有效促进各子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强化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共计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15,177.5万元,确保安全生产;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共计开展545次安全教育培训,累计培训人数12839人次;针对易发事故类型,开展应急演练89次,参演人数3574人次,检验各级人员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能力和事故救援实战能力,同时提高员工的事故应急处置技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围绕战略布局与年度经营目标,真抓实干,奋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地,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主要表现成果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
2020年,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公司的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做好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在公司党委和经营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经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现职业病病例,没有发生火灾事故。
2020年,公司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了《企业工作场所和责任区域较大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统计台账》,有效促进各子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全年共开展了368次安全检查,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开展“工作场所和责任区域安全生产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专项工作,逐步推进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共计开展545次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89次;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范措施,公司及各子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很好的成效,没有发生新冠肺炎病例。
(二)加强科研力量
2020年,通过各子公司的钻研,公司全年共获得发明专利9个、实用新型专利38个、部级工法6个、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共14篇。年内启动科研项目超过20项,各子公司共获得省部级科研一等奖3项。此外,公司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有序运行。工程板块紧紧围绕业务开展科技创新,通过不断技术改造、新技术探索,提高了生产安全,促进了业务平衡发展;民爆板块持续推进智能制造,以生产线自动化、生产线减员为技术更新方向,降本增效,确保生产本质安全;防务装备板块围绕转型升级任务进行科技创新,推进传统向高端的转型升级,以及生产制造由手工、半自动向全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转型升级。
(三)创新融资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成功募集17.68亿资金,为公司快速发展提高了坚实的后盾。此外,公司着力提供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集团整体资金成本,调整融资策略,拓宽融资渠道和融资品种,创新尝试多种融资模式,降低财务费用。
(四)推进业务并购
2020年,公司完成对内蒙古日盛民爆集团有限公司51%的股权投资工作,成功迈出了公司正式进入内蒙古民爆市场的第一步,且新增炸药产能6.4万吨,使得公司在全国民爆行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此外,公司还完成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工作,稳定了公司在鞍钢内部市场的地位,使公司具备了更为完善的矿业服务能力。
(五)总体经营业绩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5亿元,同比上年增长8.34%;实现归母净利润4.04亿元,同比上年增长31.61%。公司业绩较去年稳步增长。公司的主要经营指标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总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5亿元,较2019年度增幅8.34%,主要原因是公司矿服板块订单释放情况良好;民爆板块的炸药产能利用率提升;防务装备板块订单大幅增加带来业绩大幅度增长。
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4,127.80万元,较上年减少3,828.78万元,降幅48.1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原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用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中,导致销售费用有所减少。
研发费用: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26,408.12万元,较上年度增加5,940.64万元,增幅为29.02%。研发费用大幅度增加的原因是公司加大对军工项目的研发投入。
财务费用: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4,427.7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992.88万元,降幅为47.4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银行贷款利率有所降低。
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1,188.42万元,较上年增加840.55万元,降幅为241.63%,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购置了部分新施工设备同时置换了原来的旧设备导致固定资产损失增加。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以及归母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规模扩大,各板块发展情况良好,因此总体效益情况良好。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3月,公司子公司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注销其全资子公司广东宏大连化民爆有限公司(下称“宏大连化”),宏大连化于2020年3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2020年11月,公司与自然人冯日贵、张军签署了《内蒙古日盛民爆集团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内蒙古日盛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盛民爆”)51%股权,日盛民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日盛民爆于2020年12月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11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9:30于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吴宝林先生、谢青先生均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决算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0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92,131,200.12元,按2020年度母公司税后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金69,213,120.0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9,992,972.82元,扣除2020年已分配利润141,411,275.20元,因此母公司2020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721,499,777.73 元。
现提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49,412,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元人民币(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共164,870,681.14元,占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22.8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可能存在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方健宁先生、潘源舟先生、孙芳伟先生因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郑炳旭先生因任该参股公司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1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切实保护本公司股东利益,规范公司征集投票权行为,公司制定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原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已经失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1、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7.2、与参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8. 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3、本次会议议案7《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即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7.1项回避表决;公司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对7.2项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下转D3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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