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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060,545.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254,742.1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725,474.2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1,987,040.13元,减报告期执行2019年利润分配19,500,000.00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0,016,308.03元。

  鉴于公司目前稳健的经营业绩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并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和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3,335,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转增股本43,335,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0,005,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资本公积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1年0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各类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8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1年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境内上市企业,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别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定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21年1月1日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现有租赁均为短期租赁,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因此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上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和要求,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适用新规定是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1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03月26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1年04月0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光明先生、财务总监蒋剑兵先生、独立董事孙方社先生、董事会秘书曾兴生先生、保荐代表人沈志龙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04月08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5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情形。

  (三)所有董事均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非电行业烟气治理综合服务商,主要为钢铁、焦化、建材等非电行业工业企业提供超低排放整体解决方案。

  (一)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为钢铁、焦化、建材等非电行业工业企业提供超低排放整体解决方案,包括除尘、脱硫、脱硝项目总承包及低温SCR脱硝催化剂。从工艺设计、设备开发与制造、组织施工、安装调试服务,到配套脱硝催化剂的生产等,公司业务涵盖了烟气治理全过程。

  1、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如下:

  (1)烟气治理工程服务

  烟气治理即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对烟气中存在的颗粒物、硫氧化物及NOx进行处理,降低其排放浓度。根据污染源的不同,大气污染治理可以被分为若干子行业,其中固定源大气污染治理主要包括VOCs废气治理和烟气治理。烟气治理按行业属性可分为电力行业和非电行业烟气治理两大类。电力行业烟气治理主要是指火力发电行业的烟气治理,非电行业烟气治理是指焦化、钢铁、建材等非火电行业的烟气治理。公司主要从事非电行业烟气治理。

  按治理污染物的不同,烟气治理又可以细分为除尘、脱硫、脱硝等,具体情况如下:

  ①除尘是指从烟尘、粉尘等含尘气体中去除颗粒物以减少其向大气排放的技术措施。目前市场上通常采用机械式除尘、电除尘、过滤除尘、湿法除尘和新型复合除尘等五类除尘技术,其中布袋除尘(过滤除尘)、电除尘和电袋复合除尘是我国目前主流的除尘技术。

  ②脱硫是指除去烟气中的硫及其化合物(主要为SO2)。按照脱硫过程中是否加水和脱硫产物的干湿形态,烟气脱硫技术可分为干法脱硫、半干法脱硫和湿法脱硫三类。

  ③脱硝是指去除烟气中NOx。SCR脱硝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技术)和SNCR脱硝技术(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技术)是目前十分成熟的两种烟气脱硝技术,其中SCR脱硝技术以其较高的脱硝效率,成为应用最为广泛的烟气脱硝技术。

  公司的烟气治理工程服务涵盖了从除尘、脱硫、脱硝到配套设备和催化剂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国内少数同时掌握干法、半干法、湿法脱硫,低温SCR脱硝,以及超细粉尘脱除等超低排放技术的综合服务商,烟气治理技术先进、工艺路线丰富,可根据业主方的烟气工况和要求进行个性化设计,以满足达标排放需求。

  公司采用的工艺路线主要有:干法脱硫+除尘低温SCR脱硝一体化、SDA半干法脱硫+除尘低温SCR脱硝一体化、CFB半干法脱硫+除尘+GGH换热+低温SCR脱硝、低温SCR脱硝+余热回收+GGH换热+CFB脱硫+除尘、湿法脱硫+GGH+热风炉配热+低温SCR脱硝、低温SCR脱硝+余热回收+湿法脱硫+湿式除尘。

  (2)烟气治理产品

  ①低温SCR脱硝催化剂

  SCR脱硝催化剂是在SCR脱硝过程中促使还原剂与烟气中的NOx在一定温度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从而选择性地将NOx转化成氮气和水的触媒,是脱硝系统的核心部件。

  公司生产的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相比高温SCR脱硝催化剂而言,可以有效地降低运营成本、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NOx的达标排放,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社会、经济价值。

  ②脱硝设备

  公司生产的脱硝设备有单仓脱硝设备、并联多仓脱硝设备及除尘脱硝一体化设备。其中除尘脱硝一体化设备为公司典型设备,该设备采用下部除尘、上部脱硝的集约化设计,将除尘模块、脱硝催化剂原位解析再生系统、喷氨系统和脱硝模块进行合理的一体化集成,具有减少温降、节约能源等特点。

  ③除尘设备

  公司除尘设备主要包括脱硫系统配套除尘设备、焦炉地面除尘站设备、高压氨水侧导系统设备及其他环境除尘设备。

  2、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按合同约定,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

  因客户需求差异较大,公司产品和服务为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呈现出非标准化和定制化特点,因此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形势、市场需求及应对措施

  烟气治理行业受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较大,具有很强的政策驱动性。公司下游行业如焦化、钢铁、水泥等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下游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对本行业会有较大影响。

  1、所处行业发展形势和市场需求

  生态文明于2018年首次被列入国家宪法,环境污染治理上升为国家战略。2018年7月,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在重点区域大幅提高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锅炉等非电行业排放标准。超低排放改造大势所趋,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诸多环保政策和行业标准,为环保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环保行业的技术升级与开发热潮掀起,环保产业的创新技术不断涌现,也催生了数字环保、智慧环保等新业态;环保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态势持续向好。

  2020年,世界经济增长低迷,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国内经济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下行压力加大,第二季度后疫情防控形势好转,财政政策调整,经济形势逐步回暖。焦煤方面,国内焦煤生产基本稳定,且略有增加,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1-11月份全国原煤产量34.82亿吨,同比增长0.4%。2020年1-11月份,全国焦炭产量43170万吨,同比下降0.2%;预计2020年全年焦炭产量4.7亿吨左右。2020年钢铁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务收入达72776.9亿元,同比增长5.2%,增长率逐渐回暖;钢铁行业实现利润总额2464.6亿元,同比下降7.5%。2020年全年水泥产量达到23.77亿吨,同比增长1.6%,行业实现利润1833亿元,基本看齐2019年。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长三角、汾渭平原地区作为主战场,钢铁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全面铺开,水泥等行业也在逐步跟进。共有26个省、市、自治区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了钢铁超低改造实施方案,督促辖区内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加紧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安徽、河北、河南、四川等地相继发布地方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加严标准倒逼超低排放改造,也带动了技术进步。“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环保产业为治污攻坚提供了技术支撑,也获得了自身发展壮大的机遇。据环保产业协会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大约在1.6万亿元-2万亿元之间。

  2、公司已经或计划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高度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市场与技术发展动态,面向环境治理的重大需求,做好战略规划,加强技术创新,谋划市场营销。在巩固焦化、钢铁等传统优势领域的同时,积极拓展水泥、造纸、工业硅等市场业务。合理调度人力资源,精心组织工程施工,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如期推进。外拓市场,内强管理,进一步强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内控建设,实现降本增效,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起草了中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YB/T 4416-2014《焦化行业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标准》,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公司低温SCR脱硝催化剂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制备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低温SCR脱硝工艺与装备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多项技术、产品入选《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名录》《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

  2020年度,公司“烧结机头烟气低温SCR脱硝技术与装备”成果经鉴定达国际领先水平,“烧结机头烟气低温(180℃)SCR脱硝系统”入选《2019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公司入选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及安徽省民营企业制造业综合百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疫情肆虐,宏观经济下行。2020年第一季度,新冠疫情对公司所处环保行业产业链造成很大冲击,生产经营和项目施工受到较大影响。第二季度始,由于国家疫情防控措施得力,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公司在董事会、管理层领导下,全力降低疫情影响,合理调度资源、精心谋划部署、抢抓工程施工、积极组织生产,技术研发、经营生产、内部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754.4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5,406.0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53%;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68.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7%。面对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公司组织应对得力,经营生产未出现大幅波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一年度基本持平,业务领域拓展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业务优势定位明晰

  突出低温脱硝优势,深耕非电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积极开拓市场,全力降低客户环保设施全生命周期成本。2020年度,公司保持既有的钢铁和焦化行业市场优势,取得与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建龙西林钢铁有限公司、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众多老客户多项新订单。

  同时,公司大力拓展潜在客户资源,获得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新客户订单。

  (二)行业拓展成果喜人

  2020年度,公司在石灰窑、造纸、水泥、工业硅等新业务领域拓展亮点频出,先后获得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石灰窑项目、河北龙凤山铸业有限公司石灰窑项目、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SCR脱硝项目、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二期工业硅脱硫脱硝项目、渑池仰韶水泥有限公司回转窑SCR脱硝等项目订单,切入新行业,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技术创新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2020年,工艺和产品开发有序推进,公司先后进行了碱回收锅炉烟气脱硝、水泥窑脱硝和装煤出焦除尘的现场中试,进展顺利;方信立华完成超低温(150℃)SCR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运行稳定可靠,完成了全尺寸蜂窝SCR催化剂活性评价系统调试、疏水性SCR催化剂粉体涂覆小试、陶瓷管涂覆产品中试。

  技术管理方面,“烧结机头烟气低温SCR脱硝技术与装备”成果经鉴定达国际领先水平;日照钢铁12#360㎡烧结机烟气减白脱硝系统完成能耗测试,为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奠定了基础;启动了“石灰套筒窑低温180℃脱硝工艺”首台套查新及鉴定。

  公司全年申请专利34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获得专利授权34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3项。公司“烧结机头烟气低温(180℃)SCR脱硝系统”入选《2019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名录》《2019年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公司“除尘脱硝一体化装置”和安徽方信“蜂窝型高效低温SCR脱硝催化剂”入选《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炼焦炉废气脱硫脱硝工艺与装备技术”被授予2019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四)内部管理持续优化

  公司生产部2020年产量突破1万吨,较2019年提升28%;方信立华全年粉体和催化剂产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推进质量提升计划,落实《质量控制作业指导书》,规范质量控制工作流程,产成品率不断提高;加强成本管控,设备、催化剂单位能耗和人工成本下降,降本增效取得一定成效。

  调整项目运营中心组织架构,编制、修订了《项目管理工作手册》《安全质量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加强人力资源调配和分包管理,细化安全质量和项目进度管理,全年完成验收项目17个,已完工待验收项目17个,在建项目32个,项目实施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根据工程项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89,904,870.41元由存货重分类为合同资产,其中预计1年以上收回的款项250,872.61元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尚未完成的合同中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89,823,696.69元重分类为合同资产,其中预计1年以上收回的款项3,306,952.98元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对重分类后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调整减少应收账款4,670,967.03元、减少合同资产8,441,967.28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1,966,940.15元,减少盈余公积1,082,662.59元,减少未分配利润10,035,937.97元,减少少数股东权益27,393.59元。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96,304,137.12元、根据工程项目履约进度确认的已办理结算价款超过收入金额45,740,666.28元由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预收款项中包含的增值税447,361.06元由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根据工程项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84,562,737.35元由存货重分类为合同资产,其中预计1年以上收回的款项250,872.61元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尚未完成的合同中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89,823,696.69元重分类为合同资产,其中预计1年以上收回的款项3,306,952.98元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对重分类后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调整减少应收账款4,562,346.34元、减少合同资产8,174,860.63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1,910,581.05元,减少盈余公积1,082,662.59元,减少未分配利润9,743,963.33元。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70,136,424.24元、根据工程项目履约进度确认的已办理结算价款超过收入金额47,568,826.79元由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3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0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3,335,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转增股本43,335,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0,005,000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解道东先生、郎义广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04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所有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04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04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0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04月0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04月0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分别由公司2021年0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8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朱庆亚女士、朱宁先生、解道东先生、郎义广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0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04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法人股东,2020年04月14日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5、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2)邮政编码:230091

  (3)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4)传        真:0551-64376188

  (5)联  系  人:徐守号

  (6)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6、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6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7

  2.投票简称:同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0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请投票时打√符号,都不选择即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证件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4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3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0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和要求,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适用新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3月26日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87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0.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9,183,7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80,737,857.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88,445,842.2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7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00,168.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88,546,010.27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2月24日及25日,公司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5200104002459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50177710800000845,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306073019100132666,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99510100121816666,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5190693181050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5日

  附表: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0年12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347.78万元。2021年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347.7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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