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于近日收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的《民事裁定书》((2020)黑02民初14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于近日收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黑02民初140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178,348.44元,减半收取89,174.22元,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负担。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0)黑02民初140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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