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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进行大宗交易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9.50%减少至47.61%。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控股”)通知,灵康控股于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二、本次变动完成前后,灵康控股持有灵康药业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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