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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88                   公司简称:嘉元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1)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培养了一支高水平、强有力的技术研发团队,形成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技术研发水平位于行业前列。随着铜箔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行业的不断发展,对铜箔的质量及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改进工艺,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如果在研发竞争中,公司的技术研发效果未达预期,或者在技术研发换代时出现延误,将导致公司面临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经过长期发展,在生产工艺、核心技术方面积累了很强的竞争优势。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和发展的持续性。公司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经验丰富,拥有很强的专业能力,为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公司十分重视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并制定了相应机制,鼓励技术创新,保证了各项研发工作的有效组织和成功实施。如果未来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的产品研发和制造将受到不利影响,使公司处于市场竞争的不利地位。

  (3)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及所带来的锂离子电池行业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锂电铜箔的生产和销售。2020年上半年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场需求疲软;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行业需求已基本恢复。但由于新能源汽车企业正处在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提高过程,预计在短时期内难以出现理想的市场需求局面。如果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超过预期或者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锂电铜箔核心技术差距的风险

  锂电铜箔核心技术主要体现为锂电铜箔厚度、单位面积质量、抗拉强度、延伸率、粗糙度、抗氧化性等技术指标,其中厚度对产品生产的影响为厚度越薄,负荷率越低、成品率越低、开工率越低和工艺成本越高,因此解决上述生产工艺上的难题,需要锂电铜箔生产企业具备较强的工艺技术和研发实力。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以≤6微米极薄锂电铜箔为主,但整体性能水平与国内外头部铜箔企业存在一定技术差距,若未来下游客户大批量应用≤6微米极薄锂电铜箔生产锂离子电池,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发生,公司如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提升产品性能,公司的锂电铜箔产品的经营及其市场竞争地位将受到影响。

  (5)产品结构单一和下游应用领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为超薄锂电铜箔和极薄锂电铜箔,产品直接下游客户主要为锂离子电池厂商,终端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设备及电子产品等领域,下游应用领域较为集中。在公司其他类型产品尚未大规模投入市场前,如果锂电铜箔产品销售受到市场竞争加剧、新技术更迭或新竞争者进入等因素的影响有所下滑,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铜箔行业在我国已发展了数十年,虽然行业的资金壁垒和技术壁垒较高,但目前市场竞争也较为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近年来,锂离子电池市场快速发展,原有的锂电铜箔企业在报告期内不断扩大产能,部分标准铜箔企业相继进入锂电铜箔领域,通过对原有PCB用标准铜箔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或者新建产线来提升锂电铜箔产能,加剧了锂电铜箔市场的竞争。同时,部分其他产业的资金相继涌入锂电铜箔领域,进一步加剧了锂电铜箔行业的竞争。

  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市场机遇和变化趋势,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开拓新的市场,有效控制成本,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力下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领先优势,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7)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各细分产品毛利率的变动是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综合影响的结果。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使得公司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8)新冠肺炎疫情下持续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外相继爆发,国内外各政府均出台了相关防控措施,目前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公司面对疫情和市场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积极转变经营方针和市场策略,通过在线营销、网络会议等多种渠道保持客户沟通;同时,主动布局和开发国内外锂离子电池、印制电路板等市场,深挖客户需求,积极努力完成年度既定的经营任务。

  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国内外经济运行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但公司在做好防疫防控的前提下及时复产复工,目前已回归正常运营。但若后续世界范围内疫情短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仍可能对宏观经济及电子制造业带来一定的影响。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疫情发展趋势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关风险。

  上述风险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0,876,000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719,00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际分派现金红利金额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额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4.5~12μm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及PCB用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集流体、PCB电路板。

  锂离子电池集流体的主要功能是利用金属箔将电池活性物质产生的电流汇集起来, 以便形成较大的电流输出。锂离子电池铜箔在锂离子电池中既是负极活性材料的载体,又是负极电子的收集与传导体,因此要求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导电性、柔韧性和耐腐蚀性。

  PCB是采用电子印刷技术制作的组装电子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刷元件的印制电路板,主要功能是使各种电子零配件形成组件并按预定电路连接,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载体。

  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极薄铜箔和超薄铜箔及少量的PCB 用电解铜箔,产品广泛应用于锂离子电池、印刷电路板等领域。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为客户提供高性能电解铜箔产品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通过持续研发创新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从而满足客户的需求,是公司实现盈利的重要途径。

  公司主要通过采购铜线和硫酸等原材料,经过溶铜、生箔、后处理和分切全套生产工艺流程制成电解铜箔,主要是以直销方式销售给客户。

  (2)采购模式

  公司外购的原材料主要是铜线和硫酸。铜线和硫酸属于大宗采购商品,市场价格透明,货源充足。公司铜线和硫酸采购有稳定的供应渠道,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制定了与采购相关的规章制度,从供应商选择、采购业务流程、采购价格及品质管理等方面对采购工作进行了规范。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原则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即每年公司先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合同,在合同期内由客户下达订单,公司根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部根据生产情况和合同期限安排生产计划;技术研发部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工艺配制,稳定生产;生产部按客户要求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品质部根据产品检验规程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进行最终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包装入库;销售部根据合同订单按期发货。

  (4)营销及管理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同时存在少量经销。销售的客户主要为锂离子电池制造商。对于有着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主要客户,公司一般与其签署框架采购合同或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报价方式、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一般性规定。在合同年度内,客户根据自身生产需求向公司下达订单,约定产品类型、购买数量、采购金额、交货时间等具体内容。公司根据订单及自身库存和生产情况,安排采购和生产的相关事宜。

  (5)研发模式

  公司在研发方面主要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结合为辅,目前已建立了面向市场需求和多部门、内外协同的研发体系,构建了精细管理、高效合作、职责明确的研发绩效考核模式,专注于公司开展产品生产、工艺稳定、成本控制、品质提升以及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创新等。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和基本特点

  电解铜箔作为电子制造行业的功能性关键基础原材料,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和印制线路板(PCB)的制作。其中,锂电铜箔由于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良好的机械加工性能,质地较软、制造技术较成熟、成本优势突出等特点,因而成为锂离子电池负极集流体的首选。

  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锂电铜箔、标准铜箔;根据铜箔厚度不同,可以分为极薄铜箔(≤6μm)、超薄铜箔(6-12μm)、薄铜箔(12-18μm)、常规铜箔(18-90μm)和厚铜箔(>70μm);根据表面状况不同可以分为双面光铜箔、双面毛铜箔、双面粗铜箔、单面毛铜箔和甚低轮廓铜箔(VLP 铜箔)。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丛书电解铜箔生产》的指引,厚度为 12μm 以下一般称之为超薄铜箔。根据《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版)》的指引,厚度≤6μm 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SJ/T11483-2014 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的铜箔为极薄铜箔。

  极薄铜箔近两年才真正实现国内规模化应用,目前仅有少数头部专业生产厂商能实现厚度≤6μm 极薄铜箔规模化量产,因此厚度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根据相应规定标准来确定的。不同厚度的铜箔对下游应用领域锂离子电池的具体性能影响程度主要在于,锂电铜箔越薄,对电池的能量密度提升作用越大。

  (2)主要技术门槛

  电解铜箔的生产技术是一种精细化、专业化程度高、各环节控制标准高的系列制造技术,需要通过长期生产实践摸索、总结。根据《中国有色金属丛书电解铜箔生产》的指引,电解铜箔生产技术门槛主要有溶铜造液及电解液的净化技术、生箔电解技术(含生产过程控制技术、添加剂配比技术、设备组合技术、生箔与表面处理同时进行技术)、表面处理技术、特殊铜箔的生产技术(含超薄铜箔生产技术、极薄铜箔生产技术)、分切与包装技术等。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行业地位及变化

  嘉元科技主要从事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超薄锂电铜箔和极薄锂电铜箔,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的负极集流体,是锂离子电池行业重要基础材料;同时公司生产少量PCB用标准铜箔产品。公司是国内高性能锂电铜箔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已与国内主要大型锂离子电池制造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成为其锂电铜箔的核心供应商,多次获得宁德时代锂电铜箔优秀供应商称号。梅州市委、市政府于2020年8月授予公司“2020年梅州市先进集体”光荣称号;2020年12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以下信息均来自于可比公司公开信息。

  1)、经营情况比较

  

  2)、市场地位比较

  诺德股份在国内动力锂电铜箔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稳居国内市场领先水平。诺德股份在广东省惠州市、青海省西宁市全资拥有两个铜箔生产基地,是国内主要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供应商。

  超华科技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准时的交货期,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其“M”牌覆铜板连续多年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M”商标亦连续多年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其产品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嘉元科技主要从事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超薄锂电铜箔和极薄锂电铜箔,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的负极集流体,是锂离子电池行业重要基础材料。同时,公司生产少量PCB用标准铜箔产品。公司是国内高性能锂电铜箔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已与国内主要锂离子电池制造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成为其锂电铜箔的核心供应商。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度较高。

  3)、技术实力比较

  诺德股份进入铜箔加工领域多年,经过十多年的技术、资源、人才和市场积累,所属锂电铜箔系列产品具备较为明显的技术与成本优势。很多指标成为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的质量标准。诺德股份是少数掌握6μm极薄铜箔规模化生产技术的企业。根据诺德股份已公开信息显示,诺德股份已研制成功4μm锂电铜箔并实现了终端试用。诺德股份将持续推进6μm、5μm、4μm锂电铜箔产品的规模化经营和超厚铜箔的批量化销售。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及产业升级,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超华科技所处行业对于技术要求严格,行业进入门槛高。超华科技在电子基材和印制电路板行业经过近三十年的技术积累,已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平台,产品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创新型企业、2017年广东省自主创新标杆企业、梅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并获批承建广东省电子基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纸基覆铜板基材料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产学研)培育基地。超华科技与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嘉应学院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为公司掌握行业领先技术,保持产品的技术领先优势提供有力支撑。根据超华科技已公开信息显示,目前超华科技已具备1.2万吨铜箔的产能,并已具备目前最高精度6μm锂电铜箔的量产能力。

  嘉元科技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坚持自主创新为宗旨,多年来在自主研发上给予高度重视和持续不断的大量投入。设立技术研发中心,针对高端锂电铜箔材料有关技术和产品进行研发,并先后认定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同时,公司与南开大学共建院士工作站,还承担组建“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等任务。目前公司稳定生产和供应超薄电解铜箔和极薄电解铜箔,是国内主要动力电池制造厂家锂电铜箔核心供应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动力电池是锂离子电池领域增长最大的引擎,其往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方向发展的趋势已定,动力电池及高端数码锂离子电池将成为锂离子电池市场主要增长点,6μm以内的锂电铜箔将作为锂离子电池的关键原材料之一,成主流企业布局重心。

  未来,随着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不断发展,锂离子电池制造商使用4.5μm极薄锂电铜箔制造动力电池,进而在电芯体积不变的情况下将活性材料的能量密度提升一定比例,从而加大电池容量,提高新能源动力汽车续航里程,是大势所趋,4.5μm极薄锂电铜箔具有较大的市场应用价值和应用前景。但也不排除动力电池厂商为研制或生产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及新型高端数码电池而提出符合要求的特殊性能超薄铜箔产品或极薄铜箔产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2,178,945.2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6.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414,420.4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3.46%。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期初数的影响具体见附注【44】。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增,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3,127,230.77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30,876,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57,719,000.00元(含税)(实际分派现金红利金额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额为准)。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96%,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整体发展实际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1年将面临项目资本支出压力以及快速发展阶段日益增长的大额流动资金需求,同时综合考虑了股东要求和意愿,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2、本次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等事项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预计的2021年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无关联董事、监事,公司董事、监事无需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以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不含税)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不含税)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4,572.857143万元

  成立日期:2002-05-27

  法定代表人:冯全玉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8号1号楼4层

  经营范围:生产电池:技术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总资产5,231,909,138.05元,净资产2,735,553,143.03元,营业收入756,955,498.87元,净利润-141,358,791.3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王志坚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王志坚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自2018年11月15日起,王志坚先生担任盟固利董事,因此盟固利为公司关联方。由此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 天津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07-28

  法定代表人:吴宁宁

  住   所: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阳光大道8号108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技术研发、咨询、转让;电池生产、技术开发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盟固利”)总资产3,518,510,847.71元,净资产1,417,056,109.39元,营业收入510,439,693.89元,净利润-78,432,680.9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王志坚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王志坚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自2018年11月15日起,王志坚先生担任盟固利董事,因此盟固利为公司关联方,天津盟固利为盟固利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天津盟固利为公司关联方。由此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盟固利、天津盟固利销售产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商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客户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并且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二)上述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符合公司制度一致性的要求,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交易金额较小,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1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78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3,4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3,858,490.5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9,569,509.4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443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548.77万元,2020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824.72万元,2020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2,113.6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2,936.49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2,366.78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2,821.9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3,207.0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于2019年7月17日与原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7月23日与东兴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于2019年7月23日分别与东兴证券、汇丰银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县锭子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等五家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年7月23日,公司开设的6个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0年9月5日披露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保荐机构,并与长江保荐签署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协议书》,由其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东兴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东兴证券未完成的督导工作由长江保荐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的更换,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梅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县锭子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509.06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为1,036.98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472.0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8月20日出具了《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456号),具体情况如下:

  1、 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

  单位:万元

  

  2、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前已完成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 理财产品存放情况:

  单位:万元

  

  2、 定期存款存放情况: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5月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的议案》。“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人民币10.1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54,016.17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利息等),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现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663.1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现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63.1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锂电铜箔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注1:5000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本年无承诺效益。

  注2:现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余5,663.17万元,节余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锂电铜箔项目”。

  注3:现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经济效益无法进行有效量化,故本项目无承诺效益。

  注4: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目前正在有序推进,预计2021年6月前全面启用。

  注5: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本项目建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大幅提高,有利于开发新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故本项目无承诺效益。

  注6:报告期,高洁净度铜线加工中心建设项目仍在建设,不产生效益。

  注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30,078.00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7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该专户理财产品与存款利息收入。

  注8:报告期,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白渡)仍在建设,不产生效益。

  注9:“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10:“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1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5日

  至2021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1年4月12日下午17时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6、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敬敏、赖戈文

  联系方式:0753-2825818

  联系传真:0753-2825858

  电子邮箱:mzjykj@163.com

  邮政编码:514759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

  (二)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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