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99 公司简称:硕世生物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0 元(含税) 。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8,62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22,410,000.00 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体外诊断试剂、配套检测仪器等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拓展到体外检测服务领域,实现“仪器+试剂+服务”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公司具有核酸分子检测试剂、多重荧光定量 PCR、干化学等现代生物学技术平台,目前拥有 500 多个产品,广泛应用于传染病防控、临床检测、大规模人口筛查、优生优育管理等领域。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以体外诊断相关的“仪器+试剂+服务”一体化为经营模式,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试剂、配套检测仪器等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服务体系。公司通过自我研发,向合格供应商采购所需的原材料,通过组织生产形成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最终销往疾控机构、医院、第三方检测机构、体检机构、科研单位等用户。在最近几年,逐步拓展到关键原材料生产、医学检验服务领域。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 C2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医药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分类代码 C358)。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属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体外诊断试剂。
20 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体外诊断行业从实验生物学时期过渡到了分子生物学时期。行业快速发展的驱动力主要是检测精确度提高、检测周期缩短、成本下降。目前,体外诊断已形成了一个价值数百亿美元的成熟产业。受益于体外诊断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分子生物学技术在临床检验领域应用所带来的新一轮医疗革命,核酸类诊断试剂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带动我国体外诊断试剂行业以 15%左右的年增长率。根据统计,我国体外诊断产品人均年消费额为 4.6 美元,仅为全球平均消费水平的一半,更远低于发达国家的人均 30-60 美元的水平。鉴于人口基数大、经济水平迅速提高和高端消费者的增加等因素,中国体外诊断试剂市场未来增长潜力巨大。
2.行业发展态势
(1)我国体外诊断市场仍然持续增长
根据《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报告(2017)》,2013 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 288 亿元,2016年达到 450 亿元,年平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16%。从细分领域看,分子诊断占我国体外诊断市场份额由2011年的11%左右上升至近年的15%以上。分子诊断具有速度更快、灵敏度更高、特异性更强等特点,符合精准医疗的趋势,市场规模在未来仍有持续快速增长的空间。
(2)分子诊断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产业发展将不再局限于诊疗,而愈加重视预防性医学。分子诊断作为预测诊断的主要方法,既可以对个体遗传病进行检测,也能进行预防诊断筛查并提供用药指导,且具有特异性强、灵敏度高、窗口期短等优点,并可进行定性定量检测。近几年,分子诊断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市场规模增长率维持在 20%-25%之间,是主要诊断试剂中发展最快的市场。
3.主要技术门槛
体外诊断行业汇集了生物、医学、机械、光学、电子(微电子)、计算机、工程学、工业设计与制造等相关专业技术,技术门槛高。新技术的不断运用和更新,客观上也缩短了行业技术的 更新周期,对企业技术的积累以及人员的专业要求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的市场地位
基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平台,公司研发了覆盖传染病检测、肿瘤筛查、女性生殖
道微生态检测等多个领域的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传染病防控、临床检测、大规模人口筛查和优生优育管理等领域,在相应细分市场中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1)在荧光定量 PCR 方面,公司在国内率先倡导多重荧光定量 PCR 检测,依托涉及多重检测、熔解曲线、引物探针标记修饰、新型扩增体系、个性化样本预处理等多个技术领域的多重荧光定量 PCR 技术平台,在分子诊断领域处于技术领先地位;
(2)在女性生殖道微生态检测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医学图像分析诊断系统,完成了阴道炎
检测从手工到自动化、智能化的转变,实现了统一的检测标准,将检测标准化,提升了医生资源缺乏地区的诊疗水平;
(3)在传染病检测领域,公司是国内疾病预防控制核酸类检测产品的主要供应商,有 400多个产品品种,覆盖全国各省区 300 多家地级市疾控中心,基本涵盖了国内已发或国外已发、国内未发的传染病,包括呼吸道类、腹泻类、疹类等检测项目。
(4)在 HPV 检测方面,公司 HPV 检测试剂能够实现“分型+定量”,近年来保持了较高增速,并且自 2016 年起成为江苏泰州、河南郑州、新疆、陕西西安、广东顺德、宁夏等多个地区“两癌筛查”项目 HPV 检测试剂的重要供应商,以稳定可靠的质量和高效的服务为我国“两癌筛查”项目作出了积极贡献。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
(1)新技术
分子诊断的技术方向目前主要聚焦于高通量、封闭式以及时效性。NGS、熔解曲线、POCT、等温扩增技术、快速提取、单分子测序及检测、CRISPR 等技术是研究与应用的主要方向。
(2)新产业
体外诊断上游层面,很多公司积极布局分子诊断原料行业,尽力降低对外部的依赖;同时积极与科研院所合作,解决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稳定供应的问题;中游层面,引入精细化管理,强化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下游层面,适应国家医疗政策,积极布局销售端。
(3)新业态和新模式
一是强强联手。体外诊断生产制造公司积极与国际巨头或者与研发、流通领域强强联手,积极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协同发展;二是基于已有的产品线,布局独立检验实验室,进入第三方检测领域;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机遇,推进网上医院建设,同时积极布局家用体外诊断市场。
(二)未来发展趋势
(1)分子诊断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产业发展将不再局限于诊疗,而愈加重视预防性医学。
分子诊断作为预测诊断的主要方法,既可以对个体遗传病进行检测,也能进行预防诊断筛查并提供用药指导,PCR、基因芯片、NGS 均为发展方向。
(2)POCT化
POCT 是指在采样现场进行的、利用便携式分析仪器及配套试剂快速得到检测结果的一种检测方式。与专业实验室诊断相比,POCT 具有快速、使用简单、节约综合成本等优点,有利于诊断产品向小型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3)自动化、多功能、集成化以及智能化
自动化、多功能、集成化、智能化的检测设备,能有效的节约人力成本,提高检测的效率和准确性,一台机器可以实现多项指标的测试,极大的缩减了测试的时间,进而将有利于检测产品家用化。
(4)特定的检测试剂与专用仪器配套使用
检测过程中所需要的仪器、试剂、耗材等组成了体外诊断系统,而相互匹配的检测仪器与试剂相互配合能够达到更好的检测效果,特定的检测试剂与专用仪器间的配套关系愈发紧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968.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2.3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1,956.73万元,同期增长878.52%。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参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下午14:00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4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施达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基于对2020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0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严守了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合理编制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并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出具了独立的审计报告,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关于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的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本外币各项借款、贸易融资、申请承兑、信用证、保函、银行信贷证明、贷款承诺等),授信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融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对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高伟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勇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境内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不含税),2019年度境内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不含税)。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严守了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合理编制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并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与会董事和监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19,567,339.9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1,882,560.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6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2,41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34%,占截止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的41.7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4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60,000股,发行价格为4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5,794,800.00元。扣除保荐费用承销保荐费用53,434,610.00元(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632,360,190.00元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账户。在支付除承销保荐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26,620.00元(其中包含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4,546,62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2,933,57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9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41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38,430,718.20元,其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255,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9年3月28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根据以上决议内容,公司以该项目建设拟投入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世检验”)增资。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438,430,718.20元。具体如下表: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396,911.0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前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75号)。本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对前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5,396,911.09元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董事会决议授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和大额存单的详情如下: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户:12830078801300000471)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银行账户:523900732510315)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公司募投项目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的实施主体由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实施地点由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南侧、庙安河西侧变更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2幢4层。
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涉及募集资金情况:涉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2,132万变更为1,500万元, 主要用于房屋租金、装修、设备购买等,差额部分仍投入原募投项目建设。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原因:公司募投项目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处于建设当中,鉴于目前第三方检测业务市场规模扩大,为抢抓机遇,提高公司第三方检测市场占有份额,公司拟将医学检验场所建设提前实施,同时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有利于把握目前第三方检测市场发展机遇,提高检测能力,扩大检测业务规模,尽快实现投资收益。涉及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比例较低,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投资总额,未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保荐机构核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募投项目“医学检验场所”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硕世检验,拟以该项目建设拟投入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硕世检验增资。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硕世检验1,500万元的出资。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含医学检验场所)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人民币4,813.12万元,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或者自有资金投入。
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事项已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硕世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未超过5,000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67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6万股,发行价格46.78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8,579.48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7,286.12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61,29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本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40,265万元,项目建筑规模约33,800平方米。通过新建各类用途厂房,购置自动分液仪、基因扩增仪、贴膜划膜一体机等先进设备,为公司核心产品扩增多条核酸诊断试剂、干化学诊断试剂、提取试剂等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仓库及包装车间等。本募投项目将同时建设研发实验中心、总部办公、医学检验场所。
三、原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鉴于目前第三方检测业务市场规模扩大,为抢抓机遇,提高公司第三方检测市场占有份额,公司拟将医学检验场所建设提前实施,故拟将募投项目中医学检验场所内容建设作以下变更:
除上述变更外,原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计划
1、项目名称: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秀水路22号六期标准厂房8-2栋;
4、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年,包括场地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以及生产技术人员工资;
5、项目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813.12万元,其中装修费用1,150.00万元,硬件设备购置费用2,963.00万元,生产技术人员工资515.00万元,基本预备费185.12万元。拟投入超募资金4,813.12万元,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或者自有资金解决;
6、建设内容及目标:本项目拟扩产的产品将以抗原抗体检测试剂为主。通过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满足包括各级医院和门急诊检验、医师办公室、疾控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执法机关、个人消费者等对快速检测产品的需求,有助于推动公司在快速检测产品及业务的布局,是公司积极响应市场需求的重要战略规划,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和综合竞争实力;
7、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本项目是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我国POCT行业起步较晚,但经过多年的发展,各个领域内均有国内优秀的企业产生,他们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不断突破国外巨头的技术垄断,在部分市场已经能够实现进口替代并出口国外。
面对迅速发展的POCT市场以及日趋激烈的行业内竞争,公司需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生产能力,优化生产线,力争在满足现有用户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新的用户,提升市场份额。本项目是企业紧跟市场需求,保持自身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综合实力,以期在竞争日趋激烈的检测行业巩固领先地位的重要保障;
(2)本项目是在确保产品品质的基础上提高产出效率的关键举措
随着公司现有业务的快速发展,现有的生产线产能已接近饱和,不能满足公司日渐增长的产品需求。本项目新生产线建设过程中,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对整个生产流程进行持续优化,提高单位时间内生产产品的数量,同时执行更加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过关。同时,公司将通过技术升级和生产方式改良,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减少原材料损耗,从而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能力。本项目建设将帮助公司在保持产品高质量的前提下,提升生产自动化程度,提高优势产品产能,从而有效解决公司现有产能短缺的问题。
(3)本项目是紧随公司战略规划,重点布局快速检测产品的前提准备
目前国内快速检测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快速检测产品在中国是市场广阔,在医院手术、急诊、重症监护、慢性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医疗机构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具有巨大应用空间。
随着居民整体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和医疗意识的提升,未来快速检测市场需求将不断增加。公司快速检测试剂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同时也对相关产品的产能扩充提出了迫切要求。
基于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计划进一步布局快速检测产品,提升业务规模,从而对生产支撑能力提出要求。本项目是公司紧随下一阶段发展战略规划,重点布局快速检测产品业务的前提准备。
8、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强大的产品技术基础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在多年发展过程中,搭建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平台,并研发了覆盖传染病检测、肿瘤筛查、女性生殖道微生态检测等多个领域的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传染病防控、临床检测、大规模人口筛查和优生优育管理等领域,在相应细分市场中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具体在快速检测领域,公司早在多年前切入即时诊断领域,布局POCT,目前已经有相关的抗原抗体检测产品推出并实现收入。
公司涵盖各细分学科领域的产品技术积累是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必要前提。
(2)公司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完备的生产管理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公司现有的生产线已全面开展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的生产工作,并在产品研发、生产加工以及产品运输等方面形成了成熟的经验,同时积累了丰富的材料供应商资源,利用科学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在全面沟通的基础上和供应商建立牢固的战略合作关系,以确保项目产品的品质和效率,以应对未来大规模增加的订单需求。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现场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各方面管理流程,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制度,持续优化内部管理系统,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约束机制,以最大化的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损耗,全面保证产品质量,实现规模化生产。
综上,公司专业的技术团队和清晰的生产管理体系、以及高效的生产流程为本项目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公司成熟的营销管理模式和广泛的用户基础是本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营销服务网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终端客户已覆盖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00多家地级市疾控中心和3,000多家临床客户,并开始拓展海外市场。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售后和技术服务团队,高度重视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营销和服务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与下游各医疗机构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组织产品交流会,收集用户对于公司相关产品的改进建议。根据用户需求不断调整产品结构,研发出更符合用户需求的产品,得到用户的广泛认可,也借此机会搭建了强大的用户网络,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广阔的用户基础。公司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以及与各终端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9、效益分析
为了推动公司快速检测产品的全国布局,推动业务快速发展,本项目拟依托公司现有的产品技术水平,建设新的核产品生产线。本项目是为提升业务规模、满足需求增长而进行的生产支撑能力建设,预测建成满产后,快速检测产品年产能两亿人份,其效益体现在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收入增长中。
10、风险分析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3)新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出现下降。
11、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均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未超过5,000万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
1、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对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4,813.12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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