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 债券简称:20豫园S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在上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震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监事会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公司母报表中实现净利润913,131,359.56元,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2020年度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1,313,135.9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561,420,316.45元,再扣除已根据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1,123,390,947.52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259,847,592.5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现公司拟向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确定。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0,337,220.80元,按公司总股本(3,883,498,464股)扣除截至2021年2月28日回购专户已持有的股份(4,134,076股)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共计1,280,190,248.04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46%。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1-012)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本年度公司本期计提(+)/转回(-)坏账准备-10,302,354.23元,计提(+)/转回(-)存货跌价准备34,372,151.69元,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后,减少本期利润总额24,069,797.46元,约占本期利润总额5,273,941,340.63元的0.46%,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不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六、《关于2021年度公司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借款及担保情况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七、《关于支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1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1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1-014)
八、《关于支付2020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1年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2020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1年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1-015)
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有关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2020年销售及购买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房租租赁、向关联公司存贷款等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关联董事徐晓亮、龚平、王基平、石琨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2020年房屋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关联董事朱立新、李志强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1-016)
十、《关于2021年度公司复合功能地产业务投资总额授权的议案》;
复合功能地产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复合功能地产业务已经成为公司构建家庭快乐消费产业集群、城市产业地标的重要支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执行复合功能地产业务投资计划,并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本议案经审议通过之日起,2021 年度公司复合功能地产业务投资总额不超过150亿元。
2、在不超出投资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之间的投资。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自身战略优势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开发项目。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建设及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本次授权投资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总投资额度。
4、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高敏先生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且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核,同意郝毓鸣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郝毓鸣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十六、 《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和公司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核,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由公司总裁黄震先生提名聘任邹超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自2021年3月24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邹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十七、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编号:临2021-018)。
十八、 《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使公司能够灵活选择融资工具,及时满足资金需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在达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成熟层企业”的相关要求后,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乡村振兴票据、并购票据、双创债等,公司将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编号:临2021-019)
十九、 《关于召开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有关议案尚需递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1-020)
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决议
附:郝毓鸣女士、邹超先生简历。
郝毓鸣,女,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管理学学士,在职研究生,2000年7月至2002年11月在中华易聘网担任人事主管,2002年12月至2009年11月在上海中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担任人才咨询部顾问、部门经理。2009年12月加入复星集团,先后担任人力资源总监、高级总监、复星大宗板块人力资源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职务。2017年5月加入豫园股份担任人力资源中心联席总经理,2018年4月担任豫园股份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中心联席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担任豫园股份副总裁。现任复星国际总裁高级助理、联席CHO。
邹超,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KPMG)审计助理经理、审计员。2011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担任世茂集团(HK0813)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创新金融部部门负责人、内控部综合组财务高级经理、财务专业经理、报表部财务副经理。2015年3月加入复星集团,期间担任复星地产财务董事总经理、兼任复地集团总裁助理、CFO,复星地产资金执行总经理、财务分析高级总监、预算分析总监等。2018年7月3日起担任豫园股份副总裁兼CFO。于2018年8月起担任招金矿业(HK1818)监事,2020年10月起担任金徽酒(SH603919)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 债券简称:20豫园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 债券简称:20豫园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使公司能够灵活选择融资工具,及时满足资金需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在达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成熟层企业”的相关要求后,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乡村振兴票据、并购票据、双创债等,公司将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
一、DFI注册条件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的规定,成熟层企业可就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统一注册。成熟层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公司治理完善。
(二)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企业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满足相应要求。
(三)公开发行信息披露成熟。最近36个月内,累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不少于3期,公开发行规模不少于100亿元。
(四)最近36个月内,企业无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或其他重大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无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五)最近36个月内,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国家法律或政策规定的限制直接债务融资的情形,未受到交易商协会警告及以上自律处分;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的情形。
(六)交易商协会根据投资者保护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注册与发行方案
(一)品种与额度
公司拟申请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资质,注册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乡村振兴票据、并购票据、双创债等。
(二)发行时间与用途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债务等。
(三)发行期限
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部分,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之日),或者至公司股东大会就此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以孰早为准。
三、发行相关的授权事项
为更好的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具体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的品种、各品种金额、是否分期发行及在注册通知书或监管批文有效期内决定各期限发行金额的安排、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新增或调整主承销团、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或确定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等增信事项、债务融资产品上市与发行等。
(二)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和/或市场条件的变化,对发行方案及发行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三)代表公司进行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相关的谈判,签署与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四)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
(五)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部分,本决议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之日),或者至公司股东大会就此作出新的授权决议之日止,以孰早为准。
四、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 债券简称:20豫园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2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五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2日
至2021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5天于上交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3号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号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号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10号议案回避股东: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2)11号议案回避股东:上海市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豫园商场、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三)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厦);
(四)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六、 其他事项
1.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公司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
4.联系电话:(021)23029999转董事会办公室
传 真:(021)23028573
邮 编:200010
5.联系人:周梧栋
6.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 债券简称:20豫园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
●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确定。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0年度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报表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3,131,359.56元,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2020年度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1,313,135.9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561,420,316.45元,再扣除已根据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1,123,390,947.52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259,847,592.5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现公司拟向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确定。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0,337,220.80元,按公司总股本(3,883,498,464股)扣除截至2021年2月28日回购专户已持有的股份(4,134,076股)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共计1,280,190,248.04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4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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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20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报酬与2021年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0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1年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清滨、巢序、杨滢、张健、耿磊、沈佳云、张晓荣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等相关资质。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为7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1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9人。
2019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79亿元;
2019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49亿元;
2019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10亿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审计收费总额:0.3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30,076.64万元。
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巢序,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崇德, 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1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5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巢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崇德、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巢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崇德、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符合独立性要求。
4. 审计收费。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对包括财务报告在内的有关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控审计费用120万元。同时,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2021年度内控审计费用130万元。
二、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0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1年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 债券简称:20豫园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系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日常经营往来,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情况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4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0-021)。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0-068)。
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都回避了表决。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并签署了事前认可书,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形成决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下转D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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