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82版)
法定代表人:邓义虹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MA60WBT74Y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鹤滨路2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新型铁路机车车辆进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选矿,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煤炭洗选,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数据处理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供应链公司资产总额13,700万元,负债总额11,45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1,405万元,资产净额2,250万元,营业收入23,387万元,净利润250万元。
5. 重庆两江城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城电”)
成立日期:2004年3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洪洲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759299204C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经营范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电力系统设计、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策划;电站运行管理咨询;销售: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高低压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金属材料(不含稀有金属)、五金、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两江城电资产总额71,966万元,负债总额59,42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7,328万元,资产净额为12,538万元,营业收入65,886万元,净利润3,482万元。
6. 重庆长兴渝电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渝”)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陈倓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9LK4XW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执业);电气设备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长兴渝资产总额3,611万元,负债总额2,38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81万元,资产净额1,230万元,营业收入3,347万元,净利润-125万元。
7. 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陵锰业”)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杨正文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85692023959
注册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迓驾镇马鞍村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解金属锰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贸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武陵锰业资产总额101,336万元,负债总额102,78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2,696万元,资产净额-1,451万元,营业收入63,999万元,净利润-435万元。
8. 重庆锰都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锰都工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张满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4663552295W
注册地址: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锰都工贸资产总额20,271万元,负债总额11,76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761万元,资产净额8,510万元,营业收入62,853万元,净利润1,113万元。
9. 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能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于2016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张琳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9CAD5Y。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永和路39号10层1012室。
经营范围:集供电、供气、供水、供热业务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从事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改造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安装汽车充电系统及设备;汽车充电服务;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能源项目开发、项目设计;电力供应(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供热、供冷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机电设备租赁;机电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综合能源公司资产总额4,351万元,负债总额1,342万元,流动负债1,342万元,资产净额3,009万元,营业收入532万元,净利润14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1. 上述担保金额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的预计,具体金额将视公司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次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担保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及资产担保,担保金额可在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内调剂使用。
2. 该担保计划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适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
3. 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六)累计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4.54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0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1-014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以及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6号文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68,6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5元,共计募集资金859,999,990.7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4,939,999.7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5,059,990.9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01,204.5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3,958,786.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6号)。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进展情况
1. 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第六、第九至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13号文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432,98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76元,截至2020年6月16日,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99,999,994.64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承销费用后,由主承销商向公司划转了认股款人民币488,249,994.77元,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7,095,032.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2020〕000256号)。
2.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制定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5年2月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溪河公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支行(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万州支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实施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投资公司”)及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投资公司万州分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用募集资金对两会沱水电站、金盆水电站和镇泉引水电站的项目主体后溪河公司增加注册资金47,200万元,用募集资金13,000万元投入新长滩水电站的项目主体电力投资公司,其中增加注册资金3,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0,000万元。本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23,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9号);于2015年2月9日对电力投资公司投入13,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金3,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0,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8号);于2016年1月8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7,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6号);于2016年7月4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7,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7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81号),于2017年7月26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5,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30号)。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后溪河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镇泉引水电站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变更用于金盆水电站。同时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益1,500万元对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金盆水电站建设。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6,7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8年5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8-9号)。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后溪河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由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4.72亿元增加到4.87亿元,公司持股比例增加至99.85%。
报告期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二)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0年6月23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重庆分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不耽误工期,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经按照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专项贷款的形式解决了部分建设资金。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2月4日出具的《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8-5号),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5年1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9,973,699.7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于2015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5年 3月2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997.37万元。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24号)。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后溪河项目中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12个月,镇泉引水电站延长工期11个月。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公告》(临2015-060号)。
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长滩水电站延长工期18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延长工期的公告》(临2016-046号)。
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后溪河项目中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11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公告》(临2017-022号)。
6.1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6.2 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6.2.1 金盆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较差,优化大坝工程建设方案,导致大坝工程开工时间有所推迟;调整后的大坝建设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隧洞开挖、初期支护施工因地质较差而难度增加,进度减慢;出现溶洞等特殊地质处理及衬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
6.2.2 镇泉引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条件复杂,经充分论证后,改变施工方式导致电站压力管道下平洞开挖工期延长;为确保运行安全,调整了调压井上游段引水隧洞衬砌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6.2.3 新长滩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复杂,隧洞渗水,导致隧洞开挖工期延长;为保证电站建设及运行安全,优化了工程建设技术方案,改变了部分施工方式,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6.3 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延长金盆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及新长滩水电站工期,是基于上述电站由于地质原因而优化建设方案、调整施工方式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重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相关协议,公司通过自筹资金已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和部分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截至2020年7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8,158,462.60元,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6093号),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520,924.7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20年7月7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5,520,924.73元。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已按核准用途于报告期内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42,659.88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固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0年12月28日注销。
5.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6.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后溪河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镇泉引水电站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变更用于金盆水电站。同时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益1,500万元对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金盆水电站建设。变更完成后,金盆水电站募集资金投资额由18,200万元增加至22,7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额相应减少。除此之外,金盆水电站的总投资额、主要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不变。镇泉引水电站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由18,000万元减少至15,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18-011号)。
(二)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无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后溪河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益1,500万元对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后溪河项目中的金盆水电站建设,因此后溪河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相应增加了1,500万元。
注5:两会沱水电站于2015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预转固,2020年1-12月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2,449.83万元,实现净收益-28.78万元;镇泉引水电站于201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预转固,2020年1-12月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3,393.47万元,实现净收益1,794.93万元;金盆水电站于2018年上半年投产发电,2020年1-12月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2,646.87万元,实现净收益774.82万元;新长滩水电站于2018年上半年投产发电,2020年1-12月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2,909.38万元,实现净收益2,270.44万元。
注6:根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新长滩项目年设计发电量为4,222万千瓦时,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62%。近12个月累计完成发电量为7,041万千瓦时,已达到股票预案中设计发电量,根据《关于新长滩水电站经济效益测算的说明》中设计年发电量对应的电价进行测算,新长滩项目已达到预计效益。
注7:根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后溪河项目(即两会沱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及金盆水电站)年设计发电量为24,695万千瓦时,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65%。后溪河项目近12个月累计完成发电量为20,588万千瓦时,未达到预案中设计发电量,根据《关于后溪河水电站经济效益测算的说明》中设计年发电量对应的电价进行测算,后溪河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万元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99,999,994.64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承销费用11,749,999.87元(包含在承诺投资项目之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3,600万元当中)后,由主承销商向公司划转了认股款人民币488,249,994.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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