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15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北京西郊宾馆五号楼2层荟缘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5日
至2021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8、9、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若同时是公司股东,则需要对议案11、12、13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 2021年4月12日、4 月 13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到公司 2005 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世纪科贸大厦 C 座 2005 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 件、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 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 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 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 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世纪科贸大厦 C 座 2106 室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电话:010-62670727
联系人:郭俊英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软科技”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授信不涉及担保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项目贷款及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3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团结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团结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吴团结先生:男,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执业律师,具有二十年律师从事证券业务经验。2000年6月至2002年12月,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2年12月至2014年4月,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14年4月至2017年10月,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17年10月至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先后参与、承办了三十多家企业的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配股、非公开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债、股权激励、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等提供证券法律服务。曾获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2012年度优秀专业律师”;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2013年度海淀区优秀律师”等荣誉。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 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5日1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北京西郊宾馆五号楼2层荟缘厅
(三) 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4)。
三、 征集方案
(一) 征集对象
截至2021年4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
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 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世纪科贸大厦 C 座 2106 室
邮编:100190 电话:010-62670727
联系人:郭俊英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吴团结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 [2013]13号)等有关规定,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龙软科技”)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9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1.59元,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381,927,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3,631,025.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24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22900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58,666,064.93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管理制度对A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保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于2019年12月2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15,737,732.86元,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 15,737,732.8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金额15,737,732.86元已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签订了对公协定存款协议。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龙软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龙软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软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李琳、丁日佳、吴团结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423,500.00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9%;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7,075万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项目贷款及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经核查,邹宏、李振两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关联董事姬阳瑞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关联董事姬阳瑞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 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关联董事姬阳瑞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筹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软科技”或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加强研发团队实力,确保各项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目标的实现,公司加大各类人才的储备力度,引进高学历、高素质并拥有多年相关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新增认定邹宏、李振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次新认定的两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个人简历
1、邹宏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南大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系统集成项目管理高级工程师职称。2010年10月加入本公司,先后参与国家能源集团、伊泰股份、阳煤集团、临矿集团、陕西煤业等客户的应用系统的研发工作。目前为本公司空间信息技术研究院高级研发工程师,主要负责GIS平台升级和服务平台的研发工作。
2、李振先生: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2011年1月研究生毕业至今于公司任职,先后担任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产品经理等职务,主要负责地测空间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掘进超前探测保障系统、智能开采工作面三维动态地质模型自动构建与应用等产品研发。李振先生目前担任空间信息技术研究院产品经理,主要负责新产品研发工作。
二、其他说明
邹宏、李振两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公司代码:688078 公司简称:龙软科技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423,500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公司总股本7,075万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自主研发的LongRuan GIS平台为基础,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为煤炭工业的安全生产、智能开采提供工业应用软件及全业务流程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为政府应急救援、矿山安全监察、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及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提供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的智能应急、智慧安监整体解决方案。
1. 主要产品
公司通过持续应用创新,积累拥有了智能矿山信息化领域完整的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及服务体系,提供从LongRuan GIS软件、智能矿山工业软件、智慧安监平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系统、虚拟仿真系统、系统集成业务与服务等核心产品线到基于分布式协同“一张图”的安全生产管理平台、“透明化矿山”管控平台等专业解决方案,实现了软件产品的模块化、系统化、平台化、服务化。公司可面向大中型煤矿等能源行业企业、政府、教育机构等客户提供全面、个性化的以空间信息管理为特点的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助力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实现信息化和智能化,实现了以LongRuanGIS为基础平台的持续创新研发及应用。
(1)LongRuan GIS软件
LongRuanGIS采用完全面向服务的架构体系开发的一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完整GIS平台产品,涵盖“桌面、服务、Web、移动、云”等主流应用场景,具有强大的地图绘制、地质建模、空间数据管理、空间分析、空间信息集成、发布与共享的能力,可以无缝支持二三维一体化的空间数据集成和管理,支持基于版本控制的客户端分布式协同工作模式,同时可配置的一张图服务器门户、弹性部署和应用的云端接入、原生支持的移动平台App、开放的应用服务框架及数据接入模式,为构建新一代GIS应用提供了更强大的支持。
LongRuan GIS软件是针对煤炭行业的特殊专业应用需求和数据处理流程而量身制作开发,既考虑到了煤矿井上下空间对象的复杂性、空间变量的动态变化性,也考虑到了大量空间信息的灰色性和模糊性,具有特色的数据模型和数据结构与专业性强、操作简单、实用方便的特点,适合于处理煤矿专业数据,是构建“数字矿山”、“智能矿山”的基础空间数据集成和管理基础软件系统。LongRuan GIS软件主要包括:地测空间管理信息系统、通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采矿辅助设计协同管理系统、供电设计图形协同管理系统等。
(2)智能矿山工业软件
智能矿山工业软件在公司业务层面集中体现为公司基于LongRuanGIS“一张图”的安全生产共享管理平台产品及其他面向矿山安全生产各业务流程需求所提供解决方案中涉及的其他各类专业软件或服务。主要包括:
1. 地测图形协同管理系统;
2. 基于LongRuanGIS“一张图”的安全生产共享管理平台;
3. 地测防治水信息系统;
4. 资源储量动态管理系统;
5. 安全生产智能调度系统;
6. 安全生产智能管控平台;
7. 安全双重预防管理系统;
8. 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9. 透明化矿山系统;
10. 智能开采管控平台;
11. 回采工作面高精度地质模型;
12. 回采工作面数字孪生系统;
13. 掘进工作面高精度地质模型;
14. 智能掘进工作面数字孪生系统;
15. 快速掘进工作面管控平台等;
16. 智能矿山地质保障系统;
17. 智能通风管控系统;
18. 煤矿AI图像智能识别分析系统;
19. 智能矿山云服务大数据决策分析平台;
20. 矿山智能化应急救援综合指挥与逃生系统。
(3)智慧安监
① 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云平台(简称“安全云”)
“安全云”作为公司智慧安监解决方案的代表性产品,面向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高危行业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公众等6类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实现安全生产信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为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提供信息化支撑保障。
“安全云”包括建设一套标准规范体系、一个数据中心、三个支撑平台、五大应用系统和一个统一门户。其中,五大业务应用系统包括: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系统、政务及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以及涉及大数据分析和深度应用的大数据安全辅助决策系统。涵盖了安全准入、行政执法、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监管、重大危险源监管、科技规划、标准化达标、调度统计、综合协调、事故报送、应急救援、事故查处与警示教育、安全培训、举报投诉、诚信体系等核心业务功能。通过“安全云”工程建设,推动各级政府实现安全生产领域的信息化一盘棋、业务覆盖一张网、基础信息一张表、智能管控一张图、数据汇聚一个库的“五个一”目标。
② 煤矿综合风险动态分析评估系统
利用联网煤矿采集的数据,通过多维度关联分析,构建煤矿综合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风险分析模型。对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研判出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实现多级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将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风险进行有效展示,动态掌握煤矿风险变化趋势,可实现“智能分析、预测研判”。为日常监管监察、远程监察、执法检查、应急救援和事故追溯备查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手段,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③ 煤矿复合灾害监测预警
基于搭建的统一数据中心和软硬件支持平台,按照“先联网、后升级,先看见、后研判”原则构建覆盖全省/市煤矿的感知网络,实时采集全省/市煤矿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监控系统数据,集成重大设备监测系统(主通风机、压风机、提升机、主排水、供电设备、主运皮带)联网数据,实现监测感知数据重点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基于生产矿图的展示;结合系统集成感知数据和业务数据,实现风险动态监测预警;依托安全风险“一张图”系统对煤矿基础数据、安全监察业务数据、安全感知数据、风险分析数据进行直观展示,提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存在的水、火、顶板、瓦斯等灾害风险的监察感知能力。
(4)智慧应急
① 智慧应急平台
智慧应急平台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强对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管控,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实现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技术保障。
② 危化企业应急管理和救援辅助决策系统
面向油气、石化、化工、煤化工等行业的用户,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危险源预测预警、DCS/SCADA实时生产数据、生产运行监测监控数据整合在统一的管理平台,基于TGIS支持平台实现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应急值守、应急救援指挥、应急辅助决策、应急培训与考核的数字化、流程化和可视化管理。
(5)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系统
(下转D9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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